① 父母被判过拘役对孩子当兵有影响吗
这个看是因为什么原因了,如果被判刑的话,肯定是有影响的政审
② 父亲曾经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儿子当兵吗
父亲受到刑事处罚的,有过犯罪记录其子女不能应征入伍,还有就是父亲有犯罪记录对其子女报考公务员也有影响。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都不可以征集服现役: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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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六章政治复查与退兵
第三十一条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第三十二条经查实确属政治条件不合格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作政治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过90天。对超过期限发现的政治条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处理。退兵后不再补换。
对作退兵处理的新兵,部队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办妥退兵手续,并派专人送回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政治复查期间,属于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处理,部队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经教育仍拒绝服兵役的,在与其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妥后可作退兵处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拒绝服兵役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③ 父母有案底孩子可以参军吗
不能。如果是刑事处罚的案底,孩子去当兵,政审是很难通过的。直系亲属被专刑事处罚,会影属响到直系亲属当兵。子女参军除非有特殊的军队缺少的技能,如果是治安行政处罚,则不会影响亲属当后。
《兵役法》第十七条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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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兵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从2013年征兵工作将更改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征兵。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祖籍(籍贯)是台湾省的男性公民,即使出生、居住在内地,在年满18周岁那年仍会收到兵役通知,到台湾省服兵役,服役结束后回到内地。
④ 如果父母刑事拘留过对子女参军报考公务员有多大影响吗
没影响。考公务员,只对报考公检法司才有影响,且报考时有直系亲属是触犯刑法且属于回在答逃,在通缉,在服刑的亲属才影响公务员录取。你这个情况,1:不属于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2.你子女考公务员或者参军时你不属于在逃,在通缉,在服刑人员。最后,总结:没有影响。
⑤ 父母有过行政拘留会影响孩子当兵吗父
父母有行政拘留。只要不违法。至于违反有关规定被行政拘留。没有损害国家安全。不影响孩子当兵。
⑥ 如果父亲被拘留过 ,儿子去参军会影响政审吗
一般不会影响。治安拘留不同于犯罪,政审一般只考虑本人的情况,能通过的。
这个要看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刑事的话涉嫌什么犯罪。
要父亲受到判刑的处罚,才会影响到孩子当兵政审,一般的拘留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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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影响政审的因素:
1、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2、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5、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6、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⑦ 父母亲因有犯罪前科坐过牢的子女能去当兵吗
父母亲有犯罪前科被刑事处罚的子女是不能当兵的。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
(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
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九条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一)在言行上同情或者支持非法组织或者非法活动的;
(二)收听、收看境外反动广播、电视等传媒,传看过反动宣传品、淫秽物品,思想受影响,是非界限不清的;
(三)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
(四)参加各种宗教组织或者进行过迷信活动的;
(五)文身的;
(六)长期在外地,现实表现不易查清的;
(七)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的;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情形的。
⑧ 父母被判过刑,对子女今后参军是不是有影响
有影响的,征兵是需要政治审查的,判刑就是刑事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
(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十)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十一)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或者顽固不化人员的;
(十二)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的;
(8)父母有过刑拘影响子女当兵吗扩展阅读:
如果征兵政审不过是会被退兵的,具体规定如下: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三十一条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应当组织对新兵进行政审检查。对不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应当作退兵处理;对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对作退兵处理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与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系,先行调查核实。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核实结果通报部队。
第三十二条经查实确属政治条件不合格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作政治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批准退兵之日止,不超过90天。对超过期限发现的政治条件不合格的新兵,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处理。退兵后不再补换。
对作退兵处理的新兵,部队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办妥退兵手续,并派专人送回原征兵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政治复查期间,属于思想原因不安心服役的,一般不作退兵处理,部队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对经教育仍拒绝服兵役的,在与其原征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商妥后可作退兵处理。退回的新兵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拒绝服兵役处理。
征兵政审的内容: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五条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兵政治审查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
征兵政审的方式: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二十四条征兵期间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工作实行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三级审查和区域联审,严格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
对预征对象政治审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村(居)委会应当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对体检合格的预征对象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作出鉴定意见,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推荐政治审查合格者。
(二)预征对象最后就读的学校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文化程度出具证明,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公安派出所应当认真审查预征对象的年龄、户籍、户口迁移记录、现实表现等情况及其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乡(镇、街道)应当认真核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公安派出所对预征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应当会同司法、工商、税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经过乡(镇、街道)以及基层单位政治审查合格的预征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
(六)各级负责政治审查工作的机构、单位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见附录1)中签署审查意见。
第二十五条对人户分离、在本县(市、区)区域以外务工、经商或者就读的预征对象政治情况的审查,应当在平时跟踪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区域联审,必要时可派人或发函调查;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对自愿应征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
应征在校大学生所在院(系)应当对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其政治情况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