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可否不履行赡养义务
问题:我有三子一女,丈夫去世后与女儿住在一起。三个儿子均已成家,各立门户,居住回远近不一。答三个儿子以我同其姐姐住在一起,且姐姐家条件尚可为由,既不支付赡养费,也不来看望我,我非常气愤。请问题: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可否不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同一个子女一起生活,其他子女不能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如果同一个子女生活在一起,其他子女绝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法定的赡养义务,这是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基本要求。赡养父母既包括经济上的供给,也包括精神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顾。像你三个儿子那样既不支付赡养费,又不看望老人,生活上也不照顾老人的做法是不道德的、违法的。你可以请当地妇女权益保护机关出面协调,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2. 描写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句子
你望着我,孩子,就象我
从那纯真的童年望着自己一样。
我因你而重生,通过你的明眸
我又回到了那美好的时光。
我曾同你一样,逐日长大。总之,
我又不由自主地清楚记起
童年时期那无忧无虑的日子,
记起那些天真无邪的游戏。
你从一位忧郁而贤惠的女人
腹中降生,但是你嘴角的微笑
却驱散了她那无穷无尽的烦恼。
在她怀里睡掉你——我——的童年吧,
我的孩子,但愿你永远也不要醒来,
在你身上我又找到了自己儿时的欢快。
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
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
他们借助你来到这世界,却非因你而来,
他们在你身旁,却并不属于你。
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
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
因为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到达的明天,
你可以拼尽全力,变得像他们一样,
却不要让他们变得和你一样,
因为生命不会后退,也不在过去停留。
你是弓,儿女是从你那里射出的箭。
弓箭手望着未来之路上的箭靶,
他用尽力气将你拉开,使他的箭射得又快又远。
怀着快乐的心情,在弓箭手的手中弯曲吧,
因为他爱一路飞翔的箭,也爱无比稳定的弓。
3. 儿子与父亲的关系是填父母,子女,亲属,其它。选哪个
填写关系,不同于填写称呼。
儿子与父亲的关系 ,应该写作:“父子”,或“亲子”。
如果指称呼,那么就写“父亲 ”或 “爸爸”。
因为是指父亲一个人,所以,不应该称 “父母”。
4. 父母的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成长有哪些影响
在 家庭关系中,很多人说对自己影响最大的是父母的教育,其实我觉得父母之间的关系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大量研究表明,父母婚姻关系的破裂、冲突以及对于孩子的不满意会导致儿童出现攻击、违纪等问题,还有焦虑、抑郁倾向等内隐问题,以及同伴冲突、学业成绩落后等诸多的不良适应问题。
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也是最温润的滋养。一个在爱里培养的孩子,能够更敏锐的感知爱,而且会更无私的回馈。但是从小在争吵中长大的孩子却是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所以多多爱自己的家人,也用自己的一切去表达着爱。幸福美满的爱情对于孩子的成长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情。
5.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怎么处理呢
1、多商量、少命令
比如请孩子给家长做一件事情,可以说:“你能帮我把那件衣服拿过来吗?而不是说,把那件衣服给我递过来!”孩子帮你做了事情,你还要记得说一声“谢谢”。这样孩子就会觉得你尊重他,心情很愉快,而且也愿意听家长的话。
2、要多引导、少训斥
家长对待孩子,不要有一点错就板着脸指责他,而应该委婉地指出来,尽量避免伤害他的自尊心。
3、多交心、少结怨
很多孩子特别反感家长看自己的书包,看自己的日记。家长这么做,主要是想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担心孩子有什么事情隐瞒,不利于及时教育。家长的想法没有错,毕竟孩子需要引导,但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或许家长应多抽时间陪孩子聊天、交心,问孩子在学校的事情和人际关系情况,对一些事的看法,对孩子遇到的一些人生困惑,要耐心给予指导和帮助,释疑解惑。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尊重和信任,也会越来越信任父母,就会把父母当成倾诉的对象,而不是保密的对象。
对家庭教育的十点建议
孩子在场,父母不要吵架;父母对每个孩子都要给予同样的爱;父母之间要互相谦让、谅解;父母不要对孩子撒谎;父母与孩子之间要亲密无间;孩子的朋友来家做客,父母要欢迎;父母要尽量答复孩子提出的问题;在孩子朋友面前,不讲孩子的过错;肯定孩子的优点,不过分强调其缺点;对孩子的爱要稳定。其实,孩子的成长注重提高学习成绩之外,还要多方面培养孩子品格、健康、个性、创新力、吃苦、勤奋、勇敢等,现在的教育体制片面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孩子的特长和爱好,这种教育简直是扼杀孩子的天性和能力。大家要有正确评价,努力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生活氛围,还要让孩子在诸如jint的快速阅读学习中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满意望采纳,谢谢。
6. 如何处理好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关于如何处理好父母与孩子的关系问题,我觉得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父母良好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所以在家庭中除了满足孩子正当的物质要求,做父母的一定要以自己良好的言行为孩子树立一个学习的榜样。既使你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在你的孩子面前一定要注意以最好的形象展示的孩子面前。
二是,恰当的方式方法往往可以让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一个问题采用的方式方法不同往往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的结果,所以,即使你的出发点是好的(父母对孩子没有坏的出发点)如果方法不恰当,也不会收到好的效果。比较合适的方式方法是学会倾听和交流,必要时要学会换位思考,如果你是孩子你会怎样看这个问题,当你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时,就不会发生片面性,就会全面一些,当然也就会体量对方的感受而采用对方能接受的方式方法解决问题。
三是,千万不要溺爱孩子,过分的宠爱就是一种溺爱,这种溺爱绝对是对孩子的伤害而不是真正的爱,人们常说“惯子如杀子”这话没错,在孩子还不懂得更多事理的时候,就更不能采用溺爱的方式对待孩子,否则就会给孩子一个错误的信息,他是天底下最主要的人,一切都要围绕着他转,这样的孩子不会去爱他人,只会爱自己,也不会去爱他的父母,他会认为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应份的。所以溺爱孩子的人不是真正的爱孩子
7. 什么叫子女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抄:
法律上指父母与子女袭间权利义务的总和。又称亲子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
(7)父母同子女的关系扩展阅读:
古代定义:
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从属于宗法家族制度。封建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以孝道为本。不孝列为十恶之一;祖父母、父母尚在而子孙别籍异财、供养有阙,都须按律科刑。父母对子女握有主婚、教令、惩戒等权,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
外国古代法中有关亲子关系的规定,也都以家族、父母为本位。当代各国除对子女的出生、姓名、父母子女间的扶养等问题有具体规定外,还特别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亲权。
8.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你问得有点扯
子女与父母之间首先是血缘关系
孩子出生不要人照顾吗,吃喝拉撒哪儿都要回钱
没把孩子扔外答面冻死饿死,就是有亲情在的
孩子养大了就不能跟孩子要点辛苦钱吗
考虑事情不要那么片面
作为子女不能只想着获得关爱或者是物质金钱
看不到父母的付出那就是不孝
9. 如何处理好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
大部分孩子到了青春期就会有点叛逆,作为父母的,如果不懂得怎么和他们交流,就会变得心力交瘁,那怎么和叛逆期的孩子来沟通呢?
你可以这么做。
交流
总之,家长在与孩子沟通的问题上,一定要秉承尊重平等的态度,不能一味地居高临下,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来跟孩子进行沟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不能一味地指责和打骂。
10. 成年的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
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内父与继容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
第二,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第三,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第四,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双方或继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可准许解除。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