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给孩子改民族好改吗
可以的。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内更民族成容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民族成份更改申请,需要公民提供有效的书面申请书,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公民与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办理,未满18周岁还需要提供父母相关的关系证明进行办理。
当然,改还是可以改。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与修改的民族成分相同,则更改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大,基本可以成功。若不是,成功可能性比较小。
如果有帮助,望采纳。
㈡ 孩子更改民族怎么办理
民族成份变更。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㈢ 继子女的民族性质是否可以随继父母一方更改
可以。不同民族结婚所生子女,在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之前,可以由父回母申请变更一次;在子答女年满十八周岁之后的两年内,可以由子女申请变更一次。也就是一个人一生最多改两次,18岁以前是父母申请,18岁以后是孩子自己申请。
㈣ 小孩改民族需要什么
孩子更改民族抄怎么办理
民族成份变更。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
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
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㈤ 父母亲有一方是少数民族,孩子现在改成少数民族要哪些程序,要到哪些地方去改
改民族,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所以手续比较严格——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 (二)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市民委审核。 (三)各市民委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变更条件的,转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必须逐级呈报地级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审批材料由派出所纳入户籍档案管理。 未经市民委审核同意和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得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手续。
㈥ 孩子的户口随母亲,民族可以按照父亲的吗
可以的,以云南省为例,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其民族可专随父或随母,属具体由婴儿父母(收养人)商定,在申请书中明确写出。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
第十九条 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由其父(母)亲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到婴儿父(母)亲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对不能完整提供相关出生证明材料的,需提供有DNA鉴定资格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和社区(驻村)民警核查意见登记户口。
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其姓氏和民族可随父或随母或收养人,具体由婴儿父母(收养人)商定,在申请书中明确写出。
参考姚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yaoan.gov.cn/Pages_22_3421.aspx
㈦ 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其子女的民族更改条件是什么
条件1.父母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不受年龄限制,随时可以办理族别更正、更改手续。
2.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子女不满20周岁的,可以随父或者随母更改民族族别。
二:手续
更正、更改民族族别的,除了带上现有的家庭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的户口复印件一份。
2.更正、更改人年龄在1——18岁的,由父母双方提供书面联名申请一份(原件);年龄在18——20岁的,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一份(原件)。(申请内容:父母亲的姓名、民族身份、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民族身份、年龄、根据民族政策把××的×族改为×族,双方父母签字)
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出具单位证明一份(原件);或者更正人本人户口底件证明。4.填报“湖南省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一份。由少数民族一方单位加盖公章生效。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机构: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㈧ 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子女不是,子女可以改为少数民族吗这个程序麻烦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建议去当地公安派出机关咨询,事关公民民族身份的认定。估计你只要携父母双方身份证,孩子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住所地居委会证明材料就可以根据你的意愿修改或变更。
㈨ 小孩上户口是汉族,妈妈是少数民族,还能改吗
可以改。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回人,可以申请答更改、更正民族成份: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父、母要求以其中一方已被确认的民族成份为依据,更改子女民族成份的;
(二)年龄已满十八岁未满二十周岁,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子女本人要求以父或母已被确认的民族成份为依据,更改民族成份的。
(9)子女随父母一方改民族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申请人到县(市、区)民族局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村委会(居委会)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
(二)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后作出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市民委审核。
(三)各市民委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对符合变更条件的,转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国家民委、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㈩ 宝宝的民族随了爸爸,能改成妈妈的民族吗怎样修改咧
宝宝。。。超过20岁了么? 父母有一方是少民或者双方是不同的少民,孩子随哪个民族,在孩子18岁之前,由父母商议决定。在18岁到20岁之间,由孩子自己决定。超过20岁,那就永远不允许修改了。 至于更改民族成分所需要做的: 1、更改人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申请更改; 2、所在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按审核更改人所具备的条件,对合乎条件者发给民族成份更改证明; 3、申请人拿更改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民族成份。 办事依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 办事机构:各区市县民族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