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位一直不给发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现在股依据取消独生子女政策了没有独生子女证了
B. 没有独生子女证,单位却给发独生子女费,怎么办会不会被查到
首先要纠正一下你的说法,即全国都没有独生子女证,而只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其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要自己申领的,对不知该证厉害关系的人因而没领证的,也不在少数。
第三,只要你响应政府号召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单位发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你拿着就是,问心无愧。
第四,查到也没关系,又不是你向他们去要而是他们主动发给你的。哈哈。
还得表扬你的是,从你和其他网友对话中可以看出,你的确是个安份守纪的单位好职员。怒赞。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C. 单位应如何开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证明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于***年***月生育一男(女),确系独生子女,该同志在我单位内没有领取独生子女保容健费。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D. 单位退休后不给独生子女费咋办
对于该种现象,自2011年各地都允许劳动仲裁机构受理。你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结婚登记证、退休证,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单位发放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主张。
(4)单位从未发放独生子女费怎么办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 事业单位如何发放独生子女费
每个地区的发放标准不同,如在湖南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凭证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F. 请问独生子女费单位不给发算违法吗
不是的,是政府发放,财政负担。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G. 单位不予发放独生子女费该怎么办
可以拿着独生子女的有关证明到有关部门进行控述
H. 独生子女费单位社区都不给怎么办
先去找社区的领导说一下,就说不给要找上级找媒体,语气尽量委婉,若不行找妇联,再不行只能找媒体诉至法院了。
I. 单位长期拖欠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不给怎么办
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版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权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根据规定,王媛应得到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都应得到所在单位发放的独生子女费。王媛可与本人所在单位协商解决拖欠独生子女费和领取3000元一次性补助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J. 没有单位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