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呼市有没有关于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的相关规定
原来那来是单位的政策好,国家的自政策里没有单独对独生子女还有特殊照顾的医疗保险方面的规定。如果你的孩子参加了城镇居民或者职工医疗保险,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到的。只要你的医药费单子是公立医院或者有国家财政部和税务监制的医疗机构的正规发票都是可以报销的。特别注意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地情况不同保险范围也不同,具体咨询当地医疗保险主管机关。
B. 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在上个世纪,为了应对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政策,不得不说计划生育政策在当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以至于现在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这些独生子女小时候是家里的掌中宝,但现在很多独生子女双双面临着赡养四个人老人的压力,对此国家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出台了一系列补助措施。
关于独生子女补贴,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以下福利:
1、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现在很多独生子女也已经为人父母,还要赡养老人,确实有很大的心理压力,国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推出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后就可以领取补贴,具体可以领取多少,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地区不同,所以领取的补贴也可能有所差异。
2、独生子女教育补助。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独生子女在高考时是可以享受高考加分的,除此之外,独生子女还可以享受教育补助,当独生子女升学时,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金,各地奖励标准不同,通常奖励金在3000元左右。
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当时国家为了鼓励大家响应国家号召,只生育一个孩子,推出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从独生子女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一直到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通常每月可以领取5-10元左右。
4、独生子女意外伤亡、伤残补助。独生子女是家庭唯一的希望,如果这个唯一的孩子发生什么意外,那么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打击是巨大的,并且独生子女父母还会失去唯一的依靠,国家考虑到这个问题,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推出了意外伤亡、伤残补助,通常意外伤亡抚恤金为每月340元,意外伤残补助为每月270元,各地标准略有差异。
一般来说,要想领取独生子女奖励,必须要有独生子女证才可以领取,各地区关于独生子女补贴申领条件及流程略有差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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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国家规定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可以到多少岁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
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3)关于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政策扩展阅读:
《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第二十八条 参保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的10%左右确定,且不低于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不低于50%。
具体支付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和参保居民就医情况合理确定。
第三十条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设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D. 独生子女医药费政策怎么样,大家是怎么报的
1、独生子女的医疗保险政策优惠属于地方性规定,各地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内,供参考:
(1)根据当地计生政策容第46条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二)在劳务输出时优先推荐其家庭劳动力;
(三)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
(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缴费用,按照规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负担;
(五)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的宅基地按两人计算,但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标准;
(六)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政策。
2、报销时: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含双方户籍在内的户口本原件、参保人的社保卡、接诊证明、收据及明细等证件及资料,在就诊机构办理出院手续时当场结算;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改版)。
E. 市政独生子女药费报销
事业单位你说得报销的依据我说不上来,但是想报销,得看你当时孩子出回生时在你先生单位办没办答理供养关系手续,也就是俗话说的劳保证,如果你有工作,那末你女儿的劳保关系就得落在母亲一方,如当时你没有工作,那末提供你的就失业证,就可以把劳保关系落在单位。应该是最低报50%,你可以找找你老公单位,也可以在社会保险报销呀就是你女儿在学校或街道交的那60块钱。
F. 江苏南京独生子女费及医疗费政策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G. 国家(江苏)关于独生子女学费报销的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贯彻《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中第二十六条规定“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安排宅基地等方面享受优惠和照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其入托入园的管理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药费由其父母双方所在单位可以各报销50%(择校费不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儿童统筹医疗费由单位解决。”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第十九条规定“统一独生子女入园费报销标准。职工子女入园,系独生子女并有居住地常驻户籍的,可凭有关证明和保育教育费票据向家长所在单位按学期报销300元(由父母双方单位负担各半)。”与国家《计划生育法》精神相违背。
H. 请问,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规定
独生子女门诊医药费报销办法各地并无统一规定,一般由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根据《南通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市区独生子女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年起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按规定享受幼托费和医疗费优待。县(市)对独生子女幼托费、医疗费的优待,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建议向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咨询。
I. 关于独生子女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关于二胎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征税方面的规定如下:
1、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针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费等不征税。
就公众关心的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回应说,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9)关于独生子女药费报销政策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内容: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计委: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J. 有关于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方面的砖家么
一、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事宜:独生子女入园、入托、入学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独生子女父母单位的职工医疗标准同等享受至十八周岁(已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前两款费用,由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单位负担。年份逢单时由男方单位支付,年份逢双时由女方单位支付。丧偶的由一方单位负担。
二、1.由于医院现以本医院药房出具的领取药品明细单取代“双处方”,故报销时凭病历、医疗费发票和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2.确需到药店购药的患者,也必须凭病历、药费发票、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复印件或药房的药品明细单到单位按规定报销。
3. 超过定额部分报销比例:
⑴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80%,乙类药品报销6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⑵计划内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70%,乙类药品报销5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⑶计划外生育的非独生子女报销比例
0-7周岁,甲类药品报销60%,乙类药品报销40%;
8-18周岁,甲类药品报销50%,乙类药品报销30%。
4.定额内结余部分,80%奖励给子女家长。
5.子女医疗费用开支(含超支部分),上半年由子女父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下半年由子女母亲所在单位报销并兑现奖励;子女父母双方一方在本市工作,另一方在部队工作(不包括驻徐部队),其子女医疗费主要由在市社工作的一方承担。
6.因病情需要转院或到外地治疗的,必须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签署意见,并经负责子女医疗费报销的家长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转院治疗。急诊可先就医,后补办手续,否则,医疗费用全部由家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