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司法中赡养老人包括养老送终吗
一,不可以,赡养义务不应被赡养人拒绝而免除: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版任和义务,这是权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 2,不管父母怎么放弃被赡养的权利,子女的赡养义务都不因此而消亡; 3,如果子女拒不赡养年老父母的,对方可以起诉来维权。
B. 司法所调解老人赡养问题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司法调解后的抄结果是袭必须执行的,遇到不执行的情况应该根据调解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一种是法院主导的调解,一旦调解完成后也就是说双方都接受的调解结果那么这个调解等同于法院判决,调解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果遇到不执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另一种是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员主导的,这种调解结束后如果遇到一方不执行调解协议的那么你只能到法院起诉,因为这种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的。
C.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没有关于赡养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十五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母已将女儿给人收养而祖母要求收回抚养孙女应否支持问题的批复》
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 》
D. 已经长久不来往了,与父母断绝关系是否一定需要司法认证会不会以后被讹诈赡养费什么的
在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约定的方式断绝的,像你提到的那种版断绝关系没有法律效力,儿子仍权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两个儿子都有分担赡养义务的责任。因此,如果大儿子有能力而不分担赡养费,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至于房屋拆迁费老人给谁,是老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自由,虽然于情理上可能难以接受,在法律上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小儿子赡养父母是义务,不能因此向父母索要钱财。但是可以要求大儿子分担费用。
E. 赡养老人是否要司法公证
1、赡养义抄务是子女应袭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司法公证,如果子女不履行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F. 老人起诉儿女不赡养法院判决以后还需要司法局调解吗
不需要调解,当事人应该无条件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执行判决,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G. 关于赡养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婚姻法:第二十一来条父母对子自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H. 请司法部门朋友帮我起草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内容大概就是不让父母干涉我的一切,但我要负责赡养义务
既然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就不能说断绝父子关系,仅仅是表示行为独立、经济独立、主张自身权利,反对过度干涉而已,直接写给老人一张宣言或声明就行了,没必要动用法律。
I. 经过司法判决,每年支付父母2000元老人赡养费,可是两年来对方拒不支付,并且老人都已去世,怎么办
这个事情一方当事人都已经死亡了,申请强制执行人灭失了,原出借人也是不存在了,而且价值也不大,当时父母在世时,不抓紧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就难办了,所以还是不要再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