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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挂靠子女福州市

发布时间:2021-01-02 04:48:45

Ⅰ 福州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官方文件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

Ⅱ 如何落户福州

居住在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我省其他设区市的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标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

居住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达法定婚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户口迁移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 迁入人户籍证明。

  4.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 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 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 迁入人户籍证明。

  5. 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 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4. 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5. 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6.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 就业派遣报到证。

  2. 接收单位证明。

  3. 相关学历证书。

  4. 《户口迁移证》。

  5. 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 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接收单位证明。

  4. 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 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 接收单位证明。

  3. 相关学历证书。

  4. 《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新生《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市发改委招生计划。《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市发改委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

  2. 《营业执照》。

  3.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 税票。

  5. 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 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 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 《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 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 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 迁入人户籍证明。

  4. 居民身份证。

  5. 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所需材料:

  1. 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 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 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 《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 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 军官证。

  4. 结婚证。

  5. 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 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 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 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申请。

  2. 户籍证明。

  3. 结婚证及身份证。

  4. 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 本人书面申请。

  2. 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 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 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 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Ⅲ 福州市子女把房子过户给父母需交多少款

经济适用房: 满五年袭: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3-5%(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Ⅳ 外地孩子在福州上学有没有条件限制

有的,相关条件如下:

一、身份限制: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6、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

二、入学条件: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以按照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

参加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的电脑派位,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若父母在福州购房,并将父母一方及孩子户口迁入福州的房产所在地。按2017年的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五城区小学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城区内未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五城区外小学片内生由各县(市)及高新区负责界定。

(4)父母挂靠子女福州市扩展阅读:

福州市入学工作要求:

1.学校应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免课本费以及对随迁子女优先电脑派位条件等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

2.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应积极取得招生片内的派出所、街道以及社区干部的配合,做好招生片内适龄儿童情况的摸底、走访等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入学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学校纪检委员要积极介入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坚持“阳光作业”,对群众举报以及从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认真处理,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来招生片的教育行政部门,由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区生活。对确属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应动员到区育智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盲聋哑适龄儿童应依规说服到市盲校或市聋哑学校就读。

4.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Ⅳ 福建省福州市2015年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什么条件

不要条件啊,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Ⅵ 福州市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该怎么办理省钱

当然是做买卖了,赠与是要收房产评估总额的百分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价格要回经答评估公司评估。

买卖,就是印花税了,契税什么的,高档住宅(150平方以上)收个人所得税。而且买卖你可以按低价格交易的。当然不能低的太离谱。

嫌麻烦,你可以随便去家房产中介叫他们做。或者双方带着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去房产中心办理。

Ⅶ 2020年福州市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何时发放

第一,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第二,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第三,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第四,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第五,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第六,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Ⅷ 外地户口在福州上小学父母一方没有半年以上暂住证怎么办

外地户口在福州上小学父母一方没有半年以上暂住证,将因为暂住证不符合规定而丧失了电脑派位的资格。

Ⅸ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多少费用,家在福州市160平方米,请知情人帮忙算下

父母过户住房给子女,可以选择买卖,或者赠与方式直接过户,也可以办版遗嘱公证,指定孩子以后一人权继承,
买卖:
如果你父母住房持有满2年,可以免除5.55%营业税,
住房如果你持有满5年,又是你唯一住房,可以再次免除1%个税,
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
印花税万分之五,
手续费用几百元,
契税,买家首次买房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1.5%
买家如二套买入,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

赠与,
需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2%,评估费千分之六,
凭赠与公证书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手续费几百元,
契税是全额契税3%--4%,。

Ⅹ 在福建省福州市父母离婚且是异地户口是否可以把户口投靠子女吗

在福建省福州市父母离婚且是异地户口可以把户口投靠子女,不离婚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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