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那要看房产证写的谁名字,跟这套房子的出资比例
Ⅱ 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是不是共同购房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专产权登记在属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Ⅲ 已婚子女可以和父母联名买房吗
可以,但是购房合同上必须有子女的名字。否则公积金那里不会放款。
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就是贷款人本身必须是购房人之一,名字必须出现在购房合同上
Ⅳ 父母家房屋拆迁了,想全款给已婚子女全款买房,只给一方买,应该怎么做呢
根据婚因法第三条。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比如男方把钱给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买房,再赠与男方。购买行为是男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再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是男方,这样房子也属于个人财产。
Ⅳ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已婚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子女购房算第二套房子吗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已婚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子女购房不算第二套房子。
以运城市为例:
根据《运城市促进商品房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四条第四项 首套房与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认定
首套房与首次改善性住房均根据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核定。家庭成员名下无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视为首套房。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单身人士或已婚无子女夫妻视为一个家庭。
拥有首套房后,再次购买住房,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产,或新购房所在小区规模大于原小区,或原房产无电梯新购房产有电梯,或新购房产建设时间晚于原房产,或新购房产基础设施、交通环境、周边配套设施优于原小区,以及其他根据购房人申请,经联审办集体认定视为改善性住房的房产。
本条款所明确的家庭概念仅限于市、县(市、区)、开发区促进商品房交易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界定首套房与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所用。
(5)父母与已婚子女购买房扩展阅读
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
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Ⅵ 父母打算为已婚子女买房,怎样才能成为子女个
可以写自己子女一方的名字,为一方个人财产。详情请见<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和<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浚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Ⅶ 民法典对父母全款给已婚子女购房,如何保障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你好,如果这种情况想法保障孩子的权益,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指定赠予的方法,这样就能保障孩子的权益。
Ⅷ 怎样公证单方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Ⅸ 已婚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吗
根椐《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Ⅹ 已婚子女的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婚后子女购买的房子父母有份吗
不算,现在购房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包括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只要子女的家庭名下没有房产,买房就算做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