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亲欠债不还,会不会影响子女上学
如果债务人是失信黑名单。
对子女上私立的高消费学校有限制,正常的大学及其他方面。
对可能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影响
Ⅱ 父亲欠债对子女大学上三本有影响吗会被退学吗
这没影响吧,只是该律师追债的一种手段,
我念书时,交的档案都是只有自己的体检、团员、学考档案,根本没有这些,请放心。
Ⅲ 父母欠信用卡的钱,对子女读书有影响吗
被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
会被限制高消费
未成年子女限制就读私立学校
公办学校就读或者奖学金就读不受影响
Ⅳ 父母成为银行黑户,信用不好是否影响子女读书
不会。无论父母是否成为“银行黑户”,都不会因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影响其子女版的信用状况权。
Ⅳ 真有父母是老赖影响子女上大学的规定吗
没有这个规定的。
父母是老赖最多的也就是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正常的国回家义务教育的学答校都不受影响的。老赖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人进行的强制措施。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5)父母欠款影响子女读书吗扩展阅读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8年6月1日,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31名经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铁路部门将实施限制购买车票的惩戒。
Ⅵ 父亲欠债被告会影响子女上学吗
如果仅仅是被起诉是不影响子女上学的,但是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则会对子女上学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也就是说如果成为被执行人之后,子女是不能就读高消费的私立学校的。
司法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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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Ⅶ 父亲欠债,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1、对你们兄弟没有影响,但对你母亲有影响。
因为贷款的时候属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其间,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有理由相信你父亲的行为是他们父亲共同的意思表示。
2、无权要求你们偿还。不要被自古的“父债子还”的思想所误导,当然,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将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办贷款时你父亲用你与他的名义联名办理,这就要看你当时的具体年龄了。
如果你以满18,那你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同 1 的一样;如果你未满18岁,就无连带责任,因为不满18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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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