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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报考

发布时间:2021-01-01 01:41:34

1.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都需要什么证件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要证件: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份。

部分省份农村独生子女是有高考加分政策的,但不同省份的高考加分办理部门可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考试院。

拓展资料:以下是2018年河北省的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由院校审查决定。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

2. 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啥政策

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没有相关的高考政策,可以享受其他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独生子女报考扩展阅读


二胎政策:

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3. 独生子女考大学加分吗

独生子女考大学不加分,从来就没有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原来农村独生女有加五分政策,但现在已经归地方省份决定,也不是国家高考加分政策。
2017年高考加分新政策
教育部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吗加多少

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两种。

独生子女,是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4)独生子女报考扩展阅读

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5. 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是否有加分政策

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是没有加分政策的。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教学〔2014〕1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严格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4部分。

《意见》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5)独生子女报考扩展阅读:

1、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2、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3、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6. 2017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我是河北省的独生子女,报考河北的大学,比如说我加分后是552,但是一个外

1、高考日益临近,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精神,农村独生子女可享受高考加10分政策。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属于河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照顾。
2、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考生须同时具备的三项条件:
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7. 独生子女考大学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国家对独生子女考上大学是没有专项的补助的。

国家补助有 1、对生活贫困的大学生发放补助,金额为3000/年

2、对于在大学生在校期间去服兵役也会有补贴

3、国家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创业也会有补助,鼓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感谢采纳

8. 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什么证件

独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证件:

1、申请表;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4、父母结婚证(若为离异家庭要有离婚证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以及非监护人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是丧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证明);

5、父母一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证明及1份复印件。

强调:各地中招办的文件对于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所以详情应参照当地教育局及计生局文件执行。

(8)独生子女报考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于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并不是所有的独生子女都可以享受加分政策的。

关于中考独生子女具体加多少分,这个各省的加分分值都是不相同的,一般会有5分和10分两个标准。也有的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必须满足下面这三个条件:

1、双方父母或者是母亲一方是农村的户口;

2、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3、另外考生本人也是农村户口的。

9.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属不属于全国性照顾政策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应该是属于地区性的,这种加分政策也需要看录取院校接不接受这种形式的加分。然而目前为止,已经有部分城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高考不再加分。

以前政策为按规定,不管你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参加高考的,独生子女都会给予加分,如果是少数民族而且是独生子女的,不重复加分。

拓展资料

现在具有加分政策的十三类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十三类考生分别是:

  1. 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获得“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3.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

  4.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类考生不得加分。

  5.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汉族考生加20分。但是,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6. 我省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个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7.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

  8.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9. 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10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

  10.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户口、上学在农场的加20分。

  11. 烈士子女加20分。

  12. 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县政策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加20分。

  13. 新增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10.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有什么优惠政策独生子女可以在高考加分吗

一、独生子女证现已改名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其作用是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三、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仅在报考本省所属院校时予以相应优惠照顾。

(10)独生子女报考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本省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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