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仲裁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超范围仲裁的主要情形如下:(1)仲裁非经济纠纷,比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或者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等。(2)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单方申请仲裁(3)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一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2. 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专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属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超范围仲裁包括哪几种情形
律师回答:超范围仲裁包括两种情形:第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第二,依照《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超范围仲裁的法律后果是裁决被撤销。有的裁决中存在范围内裁决和范围外裁决并存的情况,对此应如何审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从尽快实质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出发,如果超范围仲裁事项可以与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内的裁决事项分开,应当只撤销超范围仲裁部分的裁决。
4. 独生子女费诉讼需要劳动仲裁吗
根据国家税法以及财政部相关规定,独生子女费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列支,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福利所引发的纠纷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5. 退休单位不给独生子女费我可以去劳动仲裁吗
不能去仲裁,申请仲裁不能受理。仲裁是维护法律规定的权益。独生子女费属于政策问题。
6. 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工伤属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7. 单位不给独生子女费,说是要劳动仲裁,这个劳动仲裁是什么意思需要请律师吗这个仲裁还有时效性吗
呵呵,抄首先得了解仲裁是咋回事袭,仲裁和诉讼是我国家解决争议的两种手段。仲裁仅涉及民事争端,诉讼有民事,刑事,行政。两者2选一,或裁或讼。如果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执行仲裁,只有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并明确了仲裁机构,才能仲裁,否则仲裁机构不受理。
8. 哪些劳动争议属于仲裁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版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权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9. 劳动仲裁对独子女费能按国家标准追缴吗
你好,劳动仲裁对独生子女费可以按照国家标准追缴的。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