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产证上父母与儿子三人共有,现在还能约定各自所占比例吗
三个人,谁和谁,那么斤斤计较。互为继承人,早晚归一统。分的太细,亲情都分没啦!
②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如何认定父母建的房子,子女是否是共有人
大家都知道,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而对于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如何认定?大部分人还不是很清楚。
【案例分享】
张某(男)与宋某(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小某。1993年9月,张某以自己名义向当地政府申请翻建房屋,获得批准,其中翻建批示上载明,申请人为张某,同住人口为宋某、张小某。次年,翻建的房屋建成后,一家三口一直在翻建的房屋里居住。
2010年,张小某与王某结婚,张小某婚后与父母同住。但因日常琐事双方经常发生摩擦,导致张小某夫妇与张某夫妇关系日益紧张。
2017年,张小某向张某提出分家,并要求分配房产。张某以房屋系自己所建,与张小某无关为由,拒绝张小某分得房产的要求,并限期张小某半年之内搬离其所建房屋。后张小某将此事诉至法院,并主张涉案房屋为其与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要求判决部分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庭审中,张某夫妇辩称,建设涉案房屋时,张小某尚未成年,既未出工也没有出力,故主张涉案房屋上的财产权利应归自己所有,与张小某无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是张某夫妇所建,建房时张小某尚未成年,据此认定张小某不享有涉案房屋的财产权利份额,并驳回了张小某的诉讼请求。
③ 独生子女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怎样继承父母部分
独生子女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就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
父母版死亡,需要办权理继承三分之二房产份额手续。
先看父母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继承法规定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取者和这位独生子女,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住房。
④ 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造的房子,子女是该房屋的财产共有人吗
建房涉及投入材料资金和投入人力折算的资金,你所谓的共同建造不知道属于哪一专种,如果都进行了投入属,房屋属于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如果宅基地登记在你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权属于你父母所有,子女在未成家之前对建造房屋或翻建中的出资出力无法形成对房屋的共有权;按乡村家庭父母为子女提供住房的惯例,应该有一个分家的过程,应该由父母决定。
至于房屋被征用拆迁的补偿费,村委会会根据村实际情况和你家庭情况,结合你们的意见做出处理。
请求财产保全之前,需要对房屋权属情况先行确认。
⑤ 父母和子女能作为购房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吗
不可以.只有夫妻间才能成为共同还款人,你可以把房证写成你的名字.就可以贷款了.如果怕将来有任何麻烦,可以到公证处做一个合同公证,说明此房为你出资为老人购买,等老人百年后,房子归你所有.
⑥ 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房产证只有母亲与儿子两人姓名 父母百年之后子女该如何继承
房产证只有母亲与儿子两人姓名,那么房屋产权一半属于儿子,一半属于母亲专。女孩只可以属继承母亲部分房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⑦ 父母可以作为子女的共同还款人吗
有以下几种可能,1子女年满18周岁,未参加工作,不具备还款能力。2子女月收入达不到银行所要求月供的两倍,需提交父母贷款资料作为共同还款人。
⑧ 父母不能直接增加子女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吗
可以。根据我国房地产购买的相关政策法规,未成年人是可以作为权利人办理《房产证版》的,但办理时须提交其权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⑨ 你好,父母去世大儿子是共有人,请问老人房产在子女之间怎样分配
首先把房产分为三份,其中一份是大儿子财产:剩下的两份在包括大儿子在内的子女之间平分(如果父母没有立下有效遗嘱的前提下)!祝阖家幸福!
⑩ 父母与子女财产是否共有
父母过户财产给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子女夫妻俩的,就属于子女夫妻共有财产。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子女夫妻俩,或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这财产属于子女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0)父母和子女共有人扩展阅读:
财产分割原则
1、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以及隐匿的赃款、赃物当成共有财产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多数共有人和持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决定。
3、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共有人之间事先订立合同,明确规定了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则各共有人应依合同的规定分割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