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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条令

发布时间:2020-12-31 09:22:09

① 孩子工伤死亡赔偿金,应给老人赡养费多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其他死亡赔偿金,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规定

老年人婚姻保护法相关条例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解除。”【提出问题】1、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尽赡养义务?2、能否以父母再婚为由,不尽赡养义务?【解决办法】1、子女不得以放弃权利而免除法定义务。2、子女不得以父母再婚为由而免除赡养义务。2 老年人居住权【法律规定】《老年人权利保护法》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老年人与子女或者亲属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住房,老年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和居住权。【提出问题】1、子女将老年人自己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售。2、老年人将房屋赠与子女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3、子女用父母的房屋动迁款购买新房,不承认父母的居住权。【解决办法】1、子女将父母房屋擅自出售,符合无权处分,可以请求确认无效。2、房屋赠与子女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可以撤销赠与。3、 老年人与子女共同出资购买的住房,老年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和居住权。3 老年人再婚与财产【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提出问题】1、子女害怕父母婚前财产转化婚后财产,婚后财产离婚时分割。2、子女害怕再婚会多出继承者。3、子女害怕再婚而对赡养义务。【解决办法】1、老人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再婚老人双方进行公证,约定婚前财产各自拥有,并由各自的子女继承,公证遗嘱。3、成年子女对父母再婚配偶不具有赡养义务。4 子女婚姻【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同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同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提出问题】1、父母为子女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房屋产权归属?2、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房屋产权归属?(不论登记在谁名下)3、子女自己出资购房,但登记在子女和恋人两人名下,产权归属?【解决办法】1、父母为子女婚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该房屋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2、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不论是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还是登记在子女和配偶两人名下,均视为对子女和配偶双方的赠与,恋爱对方有受赠部分的份额。4、子女自己出资购房,但登记子女和恋人两人名下,产权归子女和对方恋人共同共有,对方恋人享有10%到30%的份额。

③ 工伤死亡赔偿父母赡养费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赔偿

1、工伤死亡赔偿父母赡养费按现行的规定,不能一次性支付的。
2、《工伤保内险条例》第三十九容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④ 在职老师死亡年迈父母赡养问题教育局如何解决

一、如果在职教师确认是因公死亡的,其年迈父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取丧葬补助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相关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为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⑤ 申请工伤后, 父母子女赡养费要求一次性赔偿是否可以什么情况赡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

工伤赔偿没有一次性赡养费,有一项供养亲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才有的专,标准为:按属职工生前的工资标准支付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你没说是否工伤死亡,如果是的话,你可以和企业协商签订协议一次性支付该抚恤金。

⑥ 嫁出去的女儿。关于承担父母的医药费的问题。是平摊还是怎样法律上有没有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条例

在农村好多父母都是给儿子尽量多的东西,什么都不给女儿,认为是人家的人,传统的思想就是赡养父母是儿子的事儿,所以父母会给儿子许多东西,但是现在法律上规定赡养父母,儿女都有份,所以不要计较那么多,你的丈夫也是人家的儿子,你的公婆也会给儿子多的东西,但是赡养父母,你丈夫和他的姐妹都要承担的

⑦ 有谁知道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不尽赡养义务,分割遗产时不分或少分的法律条例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⑧ 根据巜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赡养人放弃继承权后还要履行赡养义务吗

继承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放弃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回务
上海的地方条答例效力低于国家法律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⑨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父母的赡养费到什么年纪

由于父母尚未到赡养的年龄,作为子女无法就赡养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⑩ 如果儿子对父母没有尽到孝心 那么该以什么条例来起诉

父来母和子女协商不成,自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子女履行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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