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过世了,遗产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具体程序
1、需要爹妈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2、死者死亡,无遗嘱前提,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3、所以,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子女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了。
4、不在世第一序列继承人,需要死亡证明,婚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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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注意事项
时效限制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⑵ 父母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流程
你好,是否有遗嘱?是否有其他继承人?如果没有遗嘱和其他继承人,两个子女就遗产分割签订协议,公证下,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到建委办理过户。
⑶ 父母过户给子女新政策
父母房子过户给子来女自有新政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其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收契税。
3、其法定继承人有且只有:雀租明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那法定继承人今后出售继承房屋时,需要按照二手房买卖顷告缴纳各项税费,但不需要缴纳个人偶然所得。
5、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价格而获得房产。
6、根据规定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要支付公证费和工本费。但是由于继承需要遗产人去世之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律继承两种情况,相对过户手续办理较为复杂。
7、那与遗产继承相比,赠与往往需要多缴纳3%的契税以及赠与双方型行需各自交纳万分之五的印花说,加起来是3.1%的税。另外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有较为严格的规定。
8、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等情况,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其他情况仍然会收取相关费用。
9、在赠与房屋进行再次交易时仍会再次收取各类税费。
⑷ 父母去世,想把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子女身上,需要什么手续
1、父母不在了,留下了房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儿女等继承。
2、按相关程序,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闻讯笔录,记录在案,然后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宗房产评估核价。
4、评估公司受理后对该房产现场诊查,核实材料,出具评估报告。
5、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等依法出具公证房产继承书,确认该房产继承等属实,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儿(女)小A继承。
6、小A按规定缴纳2%公证费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
7、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输入微机受理。
8、7个工作日后,小A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
9、每平方1元和登记费80元,之后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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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
房屋过户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
继承过户
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费用:
继承房产的费用有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继承公证费 80元/单 放弃继承公证80元/人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不过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5年的话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 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注:继承的难点在于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这样就要求证明当事人即为所有继承人并且都自愿放弃继承权。
⑸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版清楚权,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具体办理程序又可以分为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继承人对于遗产分割没有异议,可以凭有关协议和证明办理公正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无法达成分割协议,或者对遗产权属有争议,则必须通过诉讼分割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