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

发布时间:2020-12-30 12:01:03

A. 父母把房产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自己子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实际也支付房款了,即使产权证上没有双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B.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的,如果是婚后,肯定都是共同财产,当然,另外通过公证的除外。

C. 结婚后父母把房产过户给子女,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
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
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
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
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D.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 婚后父母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扩展阅读:

《婚姻法》

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F. 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会分得房产么

为了家庭的安宁,建议不要急于过户。如果配偶知道了,这个家恐怕就会鸡犬不宁了。你可以让父母写份赠予协议(或者就叫遗嘱),他先保管好,自愿把财产赠予给你一个人,这样,配偶就没有权利分割财产了。如果你们夫妻相安无事,白头到老,就不用提遗嘱了,如果分道扬镳,他就没有权利分得老人的财产。这样做有个好处,老人的房产证随时都可以给配偶看,如果你过户了,配偶要看房产证你咋办?

G. 婚后父母过户给女儿的房子,老公有份吗

房产证如果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属于女方婚后取得个人财产,
如果父母有书面协议,约定是赠与小夫妻俩共同财产,这房子男方才有份额,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H. 女儿已经结了父母把房子过房子过户给女儿了女婿有份吗,

你们可以写一个赠与协议,在协议中说明房子只赠与给你女儿,不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专。
《婚姻属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I. 婚后父母房子过户给我,老婆有份吗法律人士帮忙啊!

1、如果房子是买卖的话,那就得婚前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2、如果是父母赠送的,不论婚前婚后回,只需要有答父母赠送协议、
3、说明房子只能归自己,其他任何人不得分割就行、
4、如果孩子还归女方的话,法院会考虑,房子虽然归自己、

5、但是自己也得对女方进行相应的补偿。也就是比没有这套房子的情况分割的要多。

J.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吗

1、父母以赠与房产的形式,签一份书面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是给孩子个人的,那么就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父母并未明确表示赠与谁,就是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0)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扩展阅读

案例:

刘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俩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眼看儿子渐渐大了,两人终于把离婚提上了日程。因为长期没有共同生活,两人也不存在什么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刘先生名下。这套房子是刘先生的父母为了孙子上学,过户到儿子刘先生名下的。

“当时是以买卖的名义办理的过户手续,房子价格象征性地填了40万,但是从来没给过钱。现在我们离婚,女方就说这套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分。”刘先生说,虽然房子不是重点学区房,但售价也在500万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万左右给她,我手头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这样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刘先生表示,“这套房产是父母赠与我一个人的,主要是为了给孩子上学,而且房本上根本没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这套房产?”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李律师表示,刘先生父母以“买卖”的形式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刘先生一个人的行为,视为“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因此,这套房子属于刘先生父母赠与刘先生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女方离婚时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阅读全文

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有份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如何补钙 浏览:618
第1次去女朋友家和父母怎么沟通 浏览:546
父母亲老了如何关心他们 浏览:270
你老年痴呆 浏览:773
湖北2017退休工资 浏览:84
老年人腿痛肿怎么办 浏览:785
怎么跟父母说不找对象 浏览:395
温馨的重阳节说课稿 浏览:12
俄罗斯留学体检在哪里 浏览:526
哈尔滨市养老保险特殊业务申请 浏览:412
精神病人为什么总说父母欠她 浏览:81
通情达理孝顺的女生 浏览:499
新野县养老院有哪些 浏览:804
西藏养老社区哪个地方好 浏览:580
最新女性退休年龄政策 浏览:844
我市退休养老金抚顺涨多少 浏览:818
结婚给老人桌子上放什么 浏览:347
老年痴呆会不会心急 浏览:502
重阳节那天是几月几日 浏览:417
老年痴呆中医可以看好吗 浏览: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