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般情况父母双方如果有单位的在单位领取,如果双方无单位,并且都未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情况可以问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咨询,按照当地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在社区申请,我们省这边要求必须是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在社区申请,不知道你们省市的年龄要求,所以还是要咨询户籍地,当然我说的这种情况是说无单位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用,如果你说的是单位给未成年人独生子女每个月的奖励金,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咨询自己的单位,是否有该项规定。
B. 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享受哪些优待奖励及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农村独女户女孩或城镇符合低保条件的独女户女孩在佛山市内公办小学就读的,每月可领取补助金20元,在佛山市内公办初中就读的,每月可领取补助金35元。
(4)终生只生育(含收养、抱养)一个子女的农村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获得每人每月150元的奖励金。
(5)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禅城区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获得每人每月150元的奖励金。
(6)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8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病残等级为三级以上,自女方年满49周岁起,夫妻每人每月可领取600元的特别扶助金。
(7)农村独生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给予降5分照顾录取。
C.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应该有哪里发放
双方有单位的,单位各自发一半。一方有单位,另一方无单位的,有单位一方全部负责。双方无单位的,由乡镇和街道办发。
D.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怎么登记
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暂时执行时间为五年。
该文件的下发至广州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因此,为抓紧时间,你可直接与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取得联系。
至于“怎么登记”,在你联系计生办后,他们应该会详细告诉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 在广东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领
只要是独生子女家庭,如果交纳了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领取了养老金,只能一次性领回取3600元独生子女奖答励金,假如没有养老金,到了60周岁以后,夫妇双方均可以每年领取960元奖励金。但不能享受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
F.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6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佛山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8)46号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城镇居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下称到龄)起可以申领奖励金:
(一)终身只生育了1个子女的夫妻;
(二)终身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了1个子女的夫妻;
(三)独生子女(无论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个子女或者只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夫妻。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第二条申领奖励金: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生育的一方;
(二)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是否收养子女不影响本项执行);
(三)终身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再婚后只与1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四)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含不够间隔期生育)并同时存活,现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第四条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亲生父母,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并符合奖励条件的,可给予奖励。
第五条 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且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范围的对象,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本人提出档案中早期记载的出生日期与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则以档案中早期记载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出生日期为准。
G. 广东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的相关文件
2016年9月20日,广州政府网发布广州市卫计委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广州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统一发放奖励金。
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夫妻,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奖励对象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时,奖励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
属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的,奖励金随其养老金渠道代发。不属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养老金以及奖励金无法随其养老金渠道发放的,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的区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的金融机构代发。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除了父母退休后可以领取150元奖励金,对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70后80后,还有独生子女保健费可以领。
(7)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网扩展阅读
奖励对象主要是三类人
一、凡是2009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80元。
二、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底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仍未领到奖励金的,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终身未生育的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2002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仍未能领到奖励的,则统一按单位或户籍所在县市区2001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的按30%计算,终身未生育的按100%计算)计算奖励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H.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领取
去向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记得带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你也可以打电话到当地镇或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