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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登记结婚

发布时间:2020-12-29 00:48:39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独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赡养父母的义务

② 怎么才能和父母分户,我是独生子女,已经结婚

可以让你父母将一部分(至少一间房)以赠予的方式过户至你的名下,然后才可以分户。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3、 分户类别: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③ 90年以前事实婚姻现在是否可补办独生子女证

你好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专办申请
2、区县或街办、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机构:县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点:乡镇(街办)计生办
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可能要相关证件的
满意请采纳

④ 登记结婚后还算不算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国家给予父母的一种扶持和待遇,也是执行计划生育的一种奖励,这是终身有效的。谢谢!

⑤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婚姻

1.男方买房,女方得人;合算的还是女方;
2.可生两孩,姓可解决;

⑥ 关于新婚姻法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规定

现在已不在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相关政策,全面放开二版胎政策正式落权地,计生委主任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 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保 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⑦ 不够结婚年龄,登记结婚了,能不能办独生子女证

不够年龄你不会能登记结婚,要是有了小孩先结婚后登记的话,也不会影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这是两回事。没问题

⑧ 事实婚姻生独生子女享受国家待遇吗

新婚姻法已不在承任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现在称为“非法同居”不受法版律保护。按规定权必须依法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才可以享受国家对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第一事实婚姻国家不认可,第二你无法提供证明手续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不能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⑨ 国家是不是规定独生子女结婚是不可以迁户口的

没有这样的规定,现在实行了人性化管理。结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版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权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⑩ 结婚证丢失了,如何补办独生子女证

先补办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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