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吉林省独生子女证有啥优惠政策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相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二)晚育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三)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十二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划分宅基地、享受集体福利、接受扶贫、培训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先照顾。
第五十四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再婚后不再生育的,可以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再婚夫妻一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另一方无子女并且决定不再生育的,无子女一方同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第五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再生育规定的夫妻,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本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奖励外,再给予二百元以上的奖励。
B. 吉林省有独生子女证的给补助吗,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子女父母奖励金父母双方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不设最高标准。
独生子女伤残的,可在女方年满49周岁时向计生部门申请独生子女伤残补助。父母双方每人每月50-80元。
特困独生女家庭,计生部门有时会有帮扶。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退休的,退休时由企业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励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每月的退休金提高一部分。
另,残疾人残疾为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残疾人救助(不论是否在职)。
肢体残疾的,可向残联免费申请轮椅等。
C. 吉林省松原市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和证件具体怎么办理
没有结婚证和准生证,出生证明,婚姻和未来的学生,出生的事实,处理帐户相关部门,成立后的办公区或镇计生。
D. 吉林省四平市还给办独生子女证不我是梨树人想办独生子女证不知现在还给办不了
这问题才回答过。为方便你的查找,再回答一次:享受“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对象,仅回凭《独生子女父母答光荣证》是远远不够的。有些人虽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不能说明其就是生育政策意义上的独生子女。这个政策,是有标准的。是否是独生子女,得由当地计生部门确认。不过,象你这种情况父母已双亡,如果你的父母生前除生育你外从来没有生育过其他人,你还是能基本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的确是独生子女的,虽说没有证件并无多大关系,你可以将自己的情况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反映,让他们帮你这样解决独生子女身份的证实问题,他们应该会帮助你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 吉林省独生子女证92年出生的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可以,1992年出生,现在已经25周岁了,已经超过16周岁了。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申请条件: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所以只有在你本人十六周岁以内的才可以办理,现在你已经超过了办理的年纪了。
F. 吉林省四平市独生子女证办都还需要理啥手续
如双方在同一户籍地,带结婚证户口本直接到街道计生管理部门办理。如夫妻回双方户籍不在同答一地的,以一方所在地申请,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在此地未生育证明后带上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申请办理。视各地管理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到当地计生管理部门咨询。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吉林省独生子女证办扩展阅读: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G. 吉林省现在独生子女有什么待遇,好多人都在办理独生子女证,给钱,父母到60岁还给父母钱,是真的吗我
“好多人都在办理独生子女证,给钱,父母到60岁还给父母钱,是真的吗”,答案是真的。不过,你的孩子已经超过14周岁,很遗憾,不能办理了。政策一是超过14周岁不能办理。二是办理独生子女证到6月30日已经冻结,以后不再办理,因为实行了普遍两孩政策!
H. 吉林省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及待遇
吉林省早已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
2016年3 月30 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按照新修订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自此,吉林省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但是,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依法享有以下优待:
一、属于职工的
(一)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二)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属于农村村民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划分宅基地、享受集体福利、接受扶贫、培训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先照顾。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九条 公民应当依法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四十三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决定终生只生(养)育一个子女的,由双方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四十四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每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二)退休时,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四十五条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村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
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划分宅基地、享受集体福利、接受扶贫、培训等方面应当对独生子女父母给予优先照顾。
第四十六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是职工,另一方是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村村民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离开原单位并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由原单位承担,有接收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承担;
(四)双方为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
I. 吉林省独生子女证1985年的怎么办
子女超过18岁,不能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
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回,只有答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
2、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
3、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