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而消灭
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有合法的收养手续,生父母不离婚也因抚养关内系变化而容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㈡ 父母因子女过错收回赠与房子怎么办
父母都有精神病,可到当地医院检查,医院给出丧失劳动力证明拿着证明去当地残联,评定几级伤残,然后申请残疾补贴,拿残疾证申请低保。但必须是子女户口不在父母一起的前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