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独生子女补助金该去哪领(河北石家庄)请详看问题补充
邮政。
㈡ 河北省对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有何规定
这不是个一天的问题了,你还不知如何领取。自2000以后退休进入社保后,国务院就下发通知,由在退休工资增加5%的独生子女补贴,更改为退休后 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具体如何发放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办法。
因此,该款项各省市都是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企业发放。也就是你从哪个单位退休哪个单位发放你。
㈢ 河北省独生子女父母生病民政局有补贴吗
这种情况好像不属民政局管;农村可找乡镇主管民事领导反映倩况。城镇可找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交特困申请书。
㈣ 河南省城市的每个独生子女由政府每月有20元的补助,河北省对独生子女有补助啊还有其它优惠政策吗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内父母光荣证》容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
(三)对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前款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㈤ 2019河北省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河北省2019年高考报名将于2018年11月份进行。现将2019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资格条件及办理程序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二、实施程序
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乡级计生办,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计生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⑴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⑵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8.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9.考生本人近期三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
考生须于11月25日前将通过市、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㈥ 河北省对高考考入本科独生子女是如何补助的
2016年高考独生子女考大学政策规定如下:
由于该政策还未正式更新,所以沿用以下最新版政策2015: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1.2015年考上大学(专科及以上)的独生子女。 2.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户籍均在我市且属农村家庭户(父、母及子女户口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以子女户籍地申报)。 3.往年已领取资助金而没有就读大学,今年通过复读考上大学的不再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申报材料 1、考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须在四川高考招生网查实)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父母及子女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村(居)独生子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㈦ 河北省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父母到了60岁后每月可以领多少独生子女费
没有钱可领了,全国从2016年放开二胎后就取消了独生子女奖励制度,已经享受到的可以继续享受。
㈧ 河北省独生子女都有什么补助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30天;
(三)对符合第十九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前款规定的奖励、补助费的来源,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六条 在扶持发展生产上,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以工代赈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应当提高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宅基地标准;多增加一人份的集体福利分配份额;对下岗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培训和就业。
农村独生子女在参加本省中考、高考时,给予增加10分的照顾;对独生子女入托儿所、幼儿园、上小学、就医住院给予适当照顾。本条规定的优先优惠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㈨ 2020年河北省独生子女考上民办大学还补助分数吗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有加分
㈩ 河北省农村户口办独生子女证后有什么补助
详见河北独生子女政策
http://www.lawtime.cn/info/hunyin/dszn/2010080632533.html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金
自2003年10月1日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
2003年10月1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自2003年10月1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奖金由原来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元,由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放。
(二)对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夫妻的奖励自2003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在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
1、2003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合同制工人)的,退休时分别由双方单位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因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企业重组等原因提前退休人员,2003年10月1日以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分别由原单位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2003年10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1972年8月15日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分别由原单位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