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吗
可以。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1)父母一方户口转移到子女扩展阅读:
1、凡老人申请来时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2、凡被批准来广州市落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本,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㈡ 如果父母一方有前科,户口转到另一方上,对孩子未来有影响吗
只要不在同一个户口之下。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㈢ 成年子女户口迁移到父母一方的家庭的手续
成年子女如果已经结婚的,是迁移不到父母户口本上的,未婚因为毕业以后迁到单位的,可以办理投靠父母落户!需要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集体户口户籍卡到派出所取办理准签证
㈣ 父母一方是本地户口,子女可以入学吗
如果子女的户口在父母的本地户口下的,是可以的,现在一般来说都是就近入学。“就近入学”的“就近”是指离你家相对就近。但是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所以有时候教育局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尽量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适当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根据现行天津市中小学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父母一方为本地户口但子女为外地(北京)户口的,无法在天津市接受义务教育,不但享受不了本地户籍待遇,甚至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相关条件都不符合。
出现了父母、子女均为外地户口的可以在天津市接受教育,但是父母一方为本地户口但子女为外地户口的反而不能在天津市接受教育的奇怪现象。事实上,对于这种情况,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一线城市均作了有针对的规定,以北京为例,父母一方具有北京户口、子女为外地户口的可以享受北京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㈤ 父母的其中一方可以迁入子女的户口吗
当然可以,其实不只是这样,只要是亲属关系都可以落户。但事实上城市降版级是比较简单的,但要想权升级的话会很难。
比如说你本来是北京户口,你想去唐山落户,只须一张申请表就可以。但如果你本来是邢台的户口想迁到上海,哪怕你亲生父母全是上海的户口,无论你本人成年还是未成年,都得耗尽心力去完成,还不一定可以。
㈥ 父母随子女落户可以迁父母一方户口吗
可以。
孩子户口(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只要孩子父母,有一方是天津的,就行。
㈦ 父母一方是天津户口如果要把孩子户口迁到天津怎么办,要什么手续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 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人员原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 4.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原始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为残疾人的,须提供天津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并附残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残疾部位); 6.双方村(居)委会证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㈧ 孩子户口可以迁到父母任何一方吗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你的孩子现在是农村户口,农转非后,可以将户口迁移到他妈妈的城市户口上。
先由你写出申请,然后到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给孩子办理农转非手续,再到孩子妈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准迁证》,再到你孩子户口所在地下孩子的户口,换成《迁移证》后,再回他妈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上户口即可。
需要出具的手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书等。
(8)父母一方户口转移到子女扩展阅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㈨ 孩子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女方的生父母的户口上吗
可以。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
4、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
第三章出生登记
第十七条 〔国内出生登记之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地的,申报登记时要进行网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户证明。出生登记结束后,公安派出所需在出生医学证明正联上加盖已入户章。
(一)婚生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且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信息齐全,要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报出生登记。
(二)婚生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母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报出生登记。
(三)婚生子女有出生医生证明,但出生医学证明仅登记母子信息要求随父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申报出生登记。
(四)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要求随母入户,凭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报出生登记。
(五)非婚生育的子女有出生医学证明要求随父入户,凭非婚生育说明、出生医学证明、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申报出生登记。
(六)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后办理。对无法核实新生儿母亲信息,不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供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记录等其他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公安派出所应认真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无法确定真伪或存在可疑情况的,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