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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孔子理念的孝順的事例

發布時間:2023-06-19 10:25:33

㈠ 關於孝順的小故事

1. 孝感動天 舜,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相傳他的父親瞽叟及繼母、異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讓舜修補谷倉倉頂時,從谷倉下縱火,舜手持兩個斗笠跳下逃脫;讓舜掘井時,瞽叟與象卻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脫。事後舜毫不嫉恨,仍對父親恭順,對弟弟慈愛。他的孝行感動了天帝。舜在厲山耕種,大象替他耕地,鳥代他鋤草。帝堯聽說舜非常孝順,有處理政事的才幹,把兩個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他;經過多年觀察和考驗,選定舜做他的繼承人。舜登天子位後,去看望父親,仍然恭恭敬敬,並封象為諸侯 2. 親嘗湯葯 漢文帝劉恆,漢高祖第三子,為薄太後所生。高後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葯,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興禮儀,注意發展農業,使西漢社會穩定,人丁興旺,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 3. 嚙指痛心 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他為「宗聖」。 4. 百里負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鍾之多。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嘆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贊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 5. 蘆衣順母 閔損,字子騫,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顏淵並稱。孔子曾贊揚他說:「孝哉,閔子騫!」(《論語·先進》)。他生母早死,父親娶了後妻,又生了兩個兒子。繼母經常虐待他,冬天,兩個弟弟穿著用棉花做的冬衣,卻給他穿用蘆花做的「棉衣」。一天,父親出門,閔損牽車時因寒冷打顫,將繩子掉落地上,遭到父親的斥責和鞭打,蘆花隨著打破的衣縫飛了出來,父親方知閔損受到虐待。父親返回家,要休逐後妻。閔損跪求父親饒恕繼母,說:「留下母親只是我一個人受冷,休了母親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就依了他。繼母聽說,悔恨知錯,從此對待他如親子。 6. 鹿乳奉親 郯子,春秋時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飲鹿乳療治。他便披鹿皮進入深山,鑽進鹿群中,擠取鹿乳,供奉雙親。一次取乳時,看見獵人正要射殺一隻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現身走出,將擠取鹿乳為雙親醫病的實情告知獵人,獵人敬他孝順,以鹿乳相贈,護送他出山 7. 戲綵娛親 老萊子,春秋時期楚國隱士,為躲避世亂,自耕於蒙山南麓。他孝順父母,盡揀美味供奉雙親,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綵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一次為雙親送水,進屋時跌了一跤,他怕父母傷心,索性躺在地上學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8. 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9. 刻木事親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 10. 行佣供母 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慾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僱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11. 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里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嘗嘗。」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 12. 埋兒奉母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13. 扇枕溫衾 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席;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童」。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今屬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盡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冠頌》等。 14. 拾葚異器 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飢荒,柴米昂貴,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飢。一天,巧遇赤眉軍,義軍士兵厲聲問道:「為什麼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里?」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 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三斗白米,一頭牛,帶回去供奉他的母親,以示敬意 15. 湧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16. 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里,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屬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節度使,人稱「山南」。當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長孫夫人,年事已高,牙齒脫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順,每天盥洗後,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養婆婆,如此數年,長孫夫人不再吃其他飯食,身體依然健康。長孫夫人病重時,將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說:「我無以報答新婦之恩,但願新婦的子孫媳婦也像她孝敬我一樣孝敬她。」後來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長孫夫人所囑,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鯉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喪,繼母朱氏多次在他父親面前說他的壞話,使他失去父愛。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帶侍候,繼母想吃活鯉魚,適值天寒地凍,他解開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躍出兩條鯉魚。繼母食後,果然病癒。王祥隱居二十餘年,後從溫縣縣令做到大司農、司空、太尉。[ 19. 恣蚊飽血 吳猛,晉朝濮陽人,八歲時就懂得孝敬父母。家裡貧窮,沒有蚊帳,蚊蟲叮咬使父親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吳猛總是赤身坐在父親床前,任蚊蟲叮咬而不驅趕,擔心蚊蟲離開自己去叮咬父親。 20. 扼虎救父 楊香,晉朝人。十四歲時隨父親到田間割稻,忽然跑來一隻猛虎,把父親撲倒叼走,楊香手無寸鐵,為救父親,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盡全身氣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終於放下父親跑掉 21. 哭竹生筍 孟宗,三國時江夏人,少年時父亡,母親年老病重,醫生囑用鮮竹筍做湯。適值嚴冬,沒有鮮筍,孟宗無計可施,獨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頃,他忽然聽到地裂聲,只見地上長出數莖嫩筍。孟宗大喜,採回做湯,母親喝了後果然病癒。後來他官至司空。 22. 嘗糞憂心 庾黔婁,南齊高士,任孱陵縣令。赴任不滿十天,忽覺心驚流汗,預感家中有事,當即辭官返鄉。回到家中,知父親已病重兩日。醫生囑咐說:「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嘗一嘗病人糞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婁於是就去嘗父親的糞便,發現味甜,內心十分憂慮,夜裡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幾天後父親死去,黔婁安葬了父親,並守制三年 23. 棄官尋母 朱壽昌,宋代天長人,七歲時,生母劉氏被嫡母(父親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時,朱壽昌在朝做官,曾經刺血書寫《金剛經》,行四方尋找生母,得到線索後,決心棄官到陝西尋找生母,發誓不見母親永不返回。終於在陝州遇到生母和兩個弟弟,母子歡聚,一起返回,這時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 24. 滌親溺器 黃庭堅,北宋分寧(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詩人、書法家。雖身居高位,侍奉母親卻竭盡孝誠,每天晚上,都親自為母親洗滌溺器(便桶),沒有一天忘記兒子應盡的職責 。 還有關於: 孔子主張孝順和仁義,但更強調言行一致。這一段主要介紹一種考察一個人是真孝順還是假孝順的辦法,也就是通過一個人在有父親監管的情況下,和沒有父親監管的情況下是否一致,來確認一個人是否真正孝順。 只是我覺得以是否改變父親活著時候的志向來確認一個人是否孝順的觀點值得推敲。這是將父親的意志凌駕與兒子的意志之上的不公正、不平等的觀點,是應該否定的。是否需要改變父親活著時候的志向或父親生前指定的道路,應該根據這個志向本身是否正確,以及是否依然符合變化了的環境,而不能只因為是父親決定的就不能改變。 父母往往將自己的夢想強加在孩子的身上,一些父母自己想當鋼琴家,這個理想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實現,就將這樣的夢想強加在孩子身上,不管孩子是否喜歡鋼琴,也不管孩子是否有這方面的天份和條件,殘酷地強制孩子練琴。孩子一旦反抗,就說孩子不孝順,這是極端錯誤的,也是非常不人道的,更是對真正的仁愛和孝順的背叛。孝順的基礎我覺得應該是仁愛,是指孩子對父母的仁愛,而仁愛的基礎應該是彼此平等和尊重,更應該是相互的。

㈡ 孔子是怎樣孝敬父母的

孔子的學生曾參,在瓜地里除草,一不小心把瓜苗的根鋤斷了。他的父親大怒,操起一根大棒,狠狠地抽打了他。
曾參默默承受著,不躲不閃。
其父卻越打越氣,直到曾參倒在地上,昏過去。
曾參很久才蘇醒過來,醒來以後,他馬上站起來,對父親說:「剛才我得罪了父親大人,害得父親大人不得不用大棒來教育我。大棒太重了,父親您沒累著吧?」
他回到自己的房間後,還拿起琴邊彈邊大聲唱歌,以此讓他父親知道,他身體沒事,好讓父親寬心、放心。
這個曾參,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大孝子。但是,孔子聽到這事後,是什麼態度呢?
孔老夫子發怒了。他告訴弟子們說:「曾參來時,不準他進來見我!」曾參糊塗了,也很委屈:「老師您不是教導我們要孝順嗎?為什麼我這樣孝順,您還生氣呢?」
他請求孔子接見。他要問問老師。
孔子告訴他,從前有個瞽叟,他的兒子叫舜。瞽叟要使喚舜時,舜總是在身旁。瞽叟發怒要殺掉舜時,卻總也找不到這個孝順兒子了。平時,瞽叟用小木棍打他,他就忍受著;瞽叟一旦拿大棒子揍他,他就馬上逃走。
你以為舜是怕死而違抗父命嗎?你以為他是不孝嗎?正因為保全了自己的性命,他才使得他的父親沒有因為打死了兒子而犯下不慈的罪過,而他自己也沒有喪失那拳拳孝心啊!
你呢?拿身體去承受父親的雷霆之怒,打死也不躲避。你有沒有想過,你一旦被打死了,不就是讓你父親陷於不義之地嗎?不是要讓你父親承受喪子之痛嗎?不是要讓你父親因為親手打死兒子而悔恨終生嗎?還有比這更大的不孝嗎?
一番話,讓曾參醍醐灌頂,冷汗涔涔。
我們看孔子的這個故事,便知道,後來《二十四孝圖》中的那些極端的孝道,像王祥卧冰求鯉,郭巨埋兒奉母,庾黔婁嘗糞憂心,等等,一定為孔子所反對,因為孔子堅決反對用極端的手段去實現道德標准。用極端的手段去實行道德規范,本身即為不道德,並且會引起更大的不道德。

㈢ 關於孝順的小故事

1、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

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2、刻木事親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黃河北)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

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

3、行佣供母

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慾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

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僱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4、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里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

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嘗嘗。」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

5、拾葚異器

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飢荒,柴米昂貴,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飢。

一天,巧遇赤眉軍,義軍士兵厲聲問道:「為什麼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里?」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三斗白米,一頭牛,帶回去供奉他的母親,以示敬意。

6、湧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

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㈣ 孔子弟子中鑒行孝道的例子

蘆衣順母」講的是孔子的弟子閔損孝順父母的感人故事。閔損年幼喪母,父親內給他找了個繼母容,又生了兩個弟弟。冬天,繼母給弟弟用棉花做冬衣,卻給他的棉衣里填滿蘆花。有一天,閔損送父親出門做生意,不小心將牽車的繩子掉在地上,遭到父親的責罵和鞭打。看見蘆花從衣服里飛了出來,父親才知道繼母的狠毒,一氣之下要休妻。閔損卻以德報怨,跪求父親說:「一定要留下繼母,我一人受凍不要緊,沒有了繼母,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繼母更是悔恨交加,從此對待他如親子。
「百里負米」中的子路,也是孔子的得意弟子,從小家境貧寒,但非常孝敬父母,自己經常吃野菜,卻到百里之外給父母買米吃。不管天寒地凍還是夏日炎炎,他總是背著米往返在這條路上。後來,父母雙雙過世,他南下楚國過上了高官厚祿的日子,吃著山珍海味,他反而時常感嘆:「要是父母健在,即使我吃野菜,能為父母去負米,那也是多麼幸福的事呀。可是如今卻是永遠沒有機會侍奉父母了。」

㈤ 孔子孝敬父母的故事

孔子關於孝敬父母教誨孔子在他的《弟子規》中詳述了如何孝敬父母,這對於我們當代的人們,特別是年輕人,是非常有益的。一個仁義,善良的人無論在家,還是在社會上都是一個好人,待人接物誠實善良,孝敬父母,愛護子女,他的心是無私的。孝是中國文化的基礎,古人雲:「百善孝為先」。一個人若不孝敬他的父母,被視為「大逆不道」。今天我們常常看到聽到,無論是在文學電影里,還是現實生活中,時常有這樣報怨父母的:「為什麼生我?」其實,正如人們講的「善惡輪報」,人的不幸都是因為以前做了不好的,失德的事情,才在他的後來遭遇不幸,以償還以前做壞事時欠下的債。以惡相報,只能給自己帶來更多的磨難。如果人人都能遵守道德禮規,無論是為人父母,還是做子女的,小到家庭,大到社會都會非常協調。

孔子在對其弟子的教誨中講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禮貌對待父母,父母有不對時,如何恰當的指出,等等。

「父母呼 應勿緩 父母命 行勿懶 父母教 須敬聽 父母責 須順承 冬則溫 夏則清 晨則省 昏則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業無變 事雖小 勿擅為 苟擅為 子道虧 物雖小 勿私藏 苟私藏 親心傷 親所好 力為具 親所惡 謹為去 身有傷 貽親憂 德有傷 貽親羞 親愛我 孝何難 親憎我 孝方賢 親有過 諫使更 怡吾色 柔吾聲 諫不入 悅復諫 號泣隨 撻無怨」

解說:
在家中,父母叫喚我們時,應該一聽到就立刻回答,不要慢吞吞的答應。父母有事要我們去做,要趕快行動,不要借故拖延,或者懶得去做。父母要我們學好而教導我們時,必須恭敬而不可隨便,要將話聽到心裡。我們犯錯了,父母責備我們,應當順從並且承擔過失,不可忤逆他們,讓他們傷心。為人子女,冬天要留意父母親穿的是否溫暖,居處是否暖和。夏天,要考慮父母是否感到涼爽。每早起床,一定要看望父母親,請問身體是否安好;傍晚回來了,也一定要向父母親問安。外出時,先告訴父母要到哪裡去,回家以後,一定面見父母親,讓他們感到心安。日常生活起居作息有一定的秩序,而且對於所從事的事情,不隨便改變。事情雖然很小,不要擅自做主而不稟告父母,假如任意而為,就有損於為人子女的本分,東西雖然很小,也不要背著父母,偷偷的私藏起來,被父母知道了,父母心裡一定十分難過。父母親所喜愛的東西,當子女的都應盡力准備齊全,父母所厭惡的,都該小心排除。萬一我們的身體受到傷害,一定會給父母親帶來憂愁,我們的品格有了缺失,會讓父母親感到羞辱、沒有面子。父母親愛護子女,子女能孝順父母親,那是極其天然的事,這樣的孝順又有什麼困難呢?如果父母親討厭我們,卻還能夠用心盡孝,那才算得是難能可貴。一般人總認為,父母要對子女有所付出後,子女才要有行孝的義務,這和菜市場的討價還價有什麼兩樣呢?父母親有了過失,當子女的一定要勸諫改正,而勸諫的時候,絕對不可板著面孔,聲色俱厲,臉色要溫和愉悅,話語要柔順平和。假如父母親不接受我們的勸諫,那要等到父母高興的時候再勸諫。若父母親仍固執不聽,有孝心的人不忍父母親陷於不義,甚至放聲哭泣,來懇求父母改過,即使招父母親責打也毫無怨言。

㈥ 關於孔子孝的小故事

一歲 公元前551年,周靈王二十一年,魯襄公二十二年夏歷八月廿七日,孔子生於魯國陬(zōu)邑昌平鄉(今山東省曲阜城東南尼山附近;今尼山下有「坤靈洞」,傳說為孔子誕生地)。因父母禱於尼丘山而生,故名丘,字仲尼。

二歲 公元前550年,周靈王二十二年,魯襄公二十三年,孔子在魯。

三歲 公元前549年,周靈王二十三年,魯襄公二十四年,孔子的父親叔梁紇(hé)去世,葬於防(今曲阜縣東二十五里處之防山,今稱梁公林)。孔子的母親顏征在攜孔子移居魯國的首都曲阜闕里定居,孤兒寡母,家境貧寒。

四歲 公元前548年,周靈王二十四年,魯襄公二十五年,孔子在魯。

五歲 公元前547年,周靈王二十五年,魯襄公二十六年,孔子在魯。

六歲 公元前546年,周靈王二十六年,魯襄公二十七年。孔子在母親顏征在的教育下,自幼好禮,「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史記·孔子世家》),演習禮儀。

七歲 公元前545年,周靈王二十七年,魯襄公二十八年,孔子在魯。
周靈王死,其子貴立,是為周景王。

八歲 公元前544年,周景王元年,魯襄公二十九年,孔子在魯。
吳公子季札赴魯觀周禮——魯系周公封地,可用
天子禮樂,所以保存周禮較完備。

九歲 公元前543年,周景王二年,魯襄公三十年,孔子在魯。
這一年鄭國子產執政,「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
田有封洫,廬井有伍。」(《左傳·襄公三十年》)鄭國大治。後來孔子對子產的政績評價很高。

十歲 公元前542年,周景王三年,魯襄公三十一年,孔子在魯。
魯襄公死,其子裯(chóu)繼位,是為魯昭公。鄭人游於鄉校,議執政善否。然朋勸子產毀鄉校,子產不聽,曰:「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孔子後來評價子產這些話時說:「以是觀之,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均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可見孔子對子產尊重民意評價很高。

十一歲 公元前541年,周景王四年,魯昭公元年,孔子在魯。

十二歲 公元前540年,周景王五年,魯昭公二年,孔子在魯。
春,晉侯使韓宣子聘魯,觀書於太史氏,見《易象》與《春秋》,說:「周禮盡在魯矣。吾乃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左傳·昭公二年》)此類文獻大概為魯國所專藏,這是孔子成長為中國封建社會的聖人的土壤。

十三歲 公元前539年,周景王六年,魯昭公三年,孔子在魯。
齊國晏嬰使晉,與晉卿叔向談及齊政歸陳(田)氏,因齊君加重賦稅,濫取於民,而陳氏則採用施恩人民,收為己助的辦法,以弱公室。叔向認為晉國公室也到了末世,人們聽到國君的命令,「如逃寇讎」(《左傳·昭公三年》)。可見這時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已經很尖銳了。

十四歲 公元前538年,周景王七年,魯昭公四年,孔子在魯。孔子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論語·子罕》)說明孔子少年時代曾從事過各種勞動。
冬,鄭國子產制定丘賦制度。

十五歲 公元前537年,周景王八年,魯昭公五年,孔子在魯。
孔子說:「吾十有五而志於學。」(《論語·為政》)
這時孔子在童年艱苦學習的基礎上,更自覺地在學業和品德上不斷提高完善自己。
魯國改三軍為四軍,叔孫、孟孫各領一軍,季孫
領二軍。當時軍、賦統一,分軍即分賦,所以當時稱此舉為「四分公室」(《左傳·昭公五年》)。

十六歲 公元前536年,周景王九年,魯昭公六年,孔子在魯。
三月,鄭國鑄刑書。「禮治」衰替,法治漸起。

十七歲 公元前535年,周景王十年,魯昭公七年,孔母顏征在卒,此後不久,季氏宴請士一級貴族,孔子赴宴,被季氏家臣陽虎拒之門外。

十一月,魯國的執政者季武子卒。

十八歲 公元前534年,周景王十一年,魯昭公八年。傳說孔子身長九尺六寸,被世人稱為「長人」。

十九歲 公元前533年,周景王十二年,魯昭公九年,孔子娶宋女亓(qī)官氏為妻。

二十歲 公元前532年,周景王十三年,魯昭公十年,孔子生子,因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所以取名鯉,字伯魚。
這一年孔子開始任委吏(管倉庫的小吏)。

㈦ 孔子孝順的故事

孔子主張孝順和仁義,但更強調言行一致。這一段主要介紹一種考察一個人是真孝順還專是假孝順屬的辦法,也就是通過一個人在有父親監管的情況下,和沒有父親監管的情況下是否一致,來確認一個人是否真正孝順。
只是我覺得以是否改變父親活著時候的志向來確認一個人是否孝順的觀點值得推敲。這是將父親的意志凌駕與兒子的意志之上的不公正、不平等的觀點,是應該否定的。是否需要改變父親活著時候的志向或父親生前指定的道路,應該根據這個志向本身是否正確,以及是否依然符合變化了的環境,而不能只因為是父親決定的就不能改變。
父母往往將自己的夢想強加在孩子的身上,一些父母自己想當鋼琴家,這個理想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實現,就將這樣的夢想強加在孩子身上,不管孩子是否喜歡鋼琴,也不管孩子是否有這方面的天份和條件,殘酷地強制孩子練琴。孩子一旦反抗,就說孩子不孝順,這是極端錯誤的,也是非常不人道的,更是對真正的仁愛和孝順的背叛。孝順的基礎我覺得應該是仁愛,是指孩子對父母的仁愛,而仁愛的基礎應該是彼此平等和尊重,更應該是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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