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不孝有三」都是指哪三不孝
【三不孝】指陷親不義,不求仕宦,無子絕祀。
【意思】三種不孝順父專母的行為。
【出自屬】《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漢 趙岐 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十三經註疏》中在「無後為大」下面有注雲:「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用現代白話文來表述就是:一、對父母的過錯「阿意曲從」,使父母陷入「不義」;二、家境貧困,父母年老,卻不願當官求俸祿以供養父母;三、不娶妻子,沒有兒子,斷絕了後代。
【其他說法】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出自】元 本 高明 《琵琶記·張大公掃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齋。」
㈡ 不孝有三是哪三件事
不孝的三件事是: 一是不能侍親(孝敬父母,愛護家人),二是不能事君(恪守本分,行忠義之事),三是不能立身行道,成為道德高尚的君子。這句話出自孟子對於舜的婚姻評價,《孟子》里記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這句話解釋為,不孝的事情有很多種,沒有盡到後輩的責任是最大的一種。舜娶了妻子沒有告知父母,是沒有盡到做兒子的本分。君子認為舜雖然盡了忠,但還是要告知父母。
出處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是孟子在評價舜結婚的事情時說的。傳說中,舜帝的父母不賢,導致舜帝一直沒能娶妻,舜帝最後只好不告知父母,自行娶妻。
孟子評價: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對於該段文字的解釋,目前有兩種觀點:第一,東漢趙岐在《十三經註疏》中將「後」解釋為後代的意思。第二,後代學者對該文有不同看法和譯法,傾向於將「後」理解為「盡後代的責任」。尚無具體的學術性定論。
㈢ 孟子的「五不孝」是哪五不孝
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養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釋義:孟子說,通常視為不孝的情況有五種。
1、四肢懶惰,不能贍養父母是第一種。
2、常常酗酒賭博而不贍養父母這是第二種。
3、貪錢吝財,只顧老婆孩子,不管贍養父母此為第三種。
4、放縱自己,天天聲色犬馬,使父母遭人白話指指點點而感到羞辱,是第四種
5、在外面逞強好勇鬥狠,連累了父母,這是第五種。
(3)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
不僅有「五不孝」還有「三不孝」,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
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十三經註疏》中在「無後為大」下面有注雲:「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白話問解釋就是: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㈣ 中國古代有三不孝是什麼
【三不孝】指陷親不義,不求仕宦,無子絕祀。
【意思】三種不孝順父母的行為。
【出自】《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漢 趙岐 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十三經註疏》中在「無後為大」下面有注雲:「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用現代白話文來表述就是:一、對父母的過錯「阿意曲從」,使父母陷入「不義」;二、家境貧困,父母年老,卻不願當官求俸祿以供養父母;三、不娶妻子,沒有兒子,斷絕了後代。
【其他說法】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出自】元 本 高明 《琵琶記·張大公掃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這三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齋。」
㈤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有哪三大不孝
「三不孝」: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戰國孟子的《孟子離婁上》。
原文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譯文
孟子說:不孝順的事有三種,其中以不能盡到後輩的責任最為嚴重的。舜不先稟告父母就娶妻,就因為擔心沒有子孫,因此君子認為他沒有稟告如同稟告過了一樣。
(5)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
《孟子》一書是孟子的言論匯編,由孟子及其再傳弟子共同編寫而成,記錄了孟子的語言、政治觀點(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貴君輕)和政治行動的儒家經典著作。孟子曾仿效孔子,帶領門徒周遊各國。但不被當時各國所接受,退隱與弟子一起著書。
《孟子》有七篇傳世:《梁惠王》上下;《公孫丑》上下;《滕文公》上下;《離婁》上下;《萬章》上下;《告子》上下;《盡心》上下。
㈥ 求幾個不孝的古代故事
在中國封建法律中,不孝是一種獨立罪名。《唐律·名例》規定,
不孝罪包括:「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供
養有缺;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
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就是:檢舉告發祖父母、父母犯罪行
為的;罵祖父母、父母的;背地裡詛罵祖父母、父母的;祖父母、父
母生存期間自己另立戶口、私攢錢財的;對祖父母、父母不盡最大能
力奉養,使其得不到生活滿足的;父母喪事期間自己娶妻或出嫁的,
父母喪事期間聽音樂、看戲的;父母喪事期間脫掉喪服穿紅掛綠的;
隱匿祖父母、父母死亡消息,不發訃告、不舉辦喪事的;祖父母父母
未死謊報死亡的,這十種情況,都屬於不孝的犯罪行為,都應受到嚴
厲的懲罰。
先從告言和詛詈說起。告言,是揭發檢舉的意思。「父為子隱,
子為父隱」,祖父母、父母犯了罪子女必須設法包庇隱瞞,是法律賦
予的權利,也是孝親應盡的義務。如果祖父母、父母犯了罪,子孫不
但不設法包庇隱匿,反而揭發檢舉,便被視為不孝行為,科以刑事責
任。《唐律·斗訟》規定:「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
詛,是詛咒,指用迷信方法祈禱鬼神加害於自己所仇恨的人。按
《唐律疏議》解釋,背地裡祈求鬼神加害祖父母、父母的行為,「以
謀殺論」。就是比照謀殺祖父母父母的規定處罪,要判斬刑。
詈,是辱罵,歷代法律對於普通人的罵人行為並不認為是犯罪,
唯獨明律規定「凡罵人者,笞一十」。唐律本來不認為罵人行為是犯
罪,卻在《唐律·斗訟》中規定:「詈祖父母父母者絞。」罵一句就
判死刑,可見對不孝犯罪的懲辦嚴厲到了極點。
所謂「別籍異財」,不僅指另立戶籍、私攢錢財,也包括「吃小
鍋飯」在內。《唐律·戶婚》規定:「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
異財者,徒三年。」「諸居父母喪兄弟別籍異財者,徒一年。」自唐
以後直至清代,都把子孫別籍異財視為犯罪行為。明律對別籍異財的
懲罰較唐律稍輕。《明律·戶役》規定:「凡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
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一百。」「若居父母喪,而兄弟別立戶籍分
異財產者,杖八十。」清律與明律完全相同,只是在律後增注里說:
「或奉遺命,不在此律」。「其父母許令分異者,聽。」看來,不僅
父祖臨死前留下遺囑許可分異的可以分異,就是父祖還活著許可子女
分家的,也不認為是犯罪,顯然比唐、宋時代寬容一些。
供養有缺,依《唐律·斗訟》規定:「諸子孫違反教令及供養有
缺者,徒三年。」明、清律稍輕,均杖一百。什麼叫供養有缺?《唐
律疏議》解釋說:「謂可從而違,堪供而缺者。須祖父母、父母告者
乃論。」就是說,按照家庭的實際經濟情況,本來可以供養父祖吃穿
得好一些,而供給了較次的衣著和食物的,就算是供養有缺,不一定
達到挨餓受凍的程度。供養有缺的罪名,屬於親告罪,不告者不理,
祖父母、父母告發時才追究刑事責任。
重視孝道的中國古代社會,把父祖喪事看作天塌大事,家庭和國
家都對之十分重視。官員家發生了父祖喪事,皇帝即給長假准許回家
守喪,叫作「丁憂」。正因為把父母喪事看得很重,所以在父母喪期
內發生的一些輕微的違反禮制的行為,都被視為不孝的犯罪。父母的
喪期是三年。在這三年期間,做子女的應當全然與世隔絕,必須排除
一切物質上和精神上的享受慾念。按照禮制的要求:父母死亡,子女
在頭三天不能吃飯,第四天起一直到下葬為止,每天早晚只能各喝一
遍粥,送葬結束後也只能吃粗茶淡飯,一直到喪期終了方能飲酒食肉。
因此,在父母喪期內,子女一切享受和娛樂行為都被視為不孝的行為。
「法出於禮而入於刑」,禮制的要求滲透入法律之中就把父母喪期內
子女的某些行為規定為犯罪加以懲罰。《唐律·戶婚》規定:「諸居
父母喪而嫁娶者,徒三年,妾減三等,各離之。知而共為婚姻者,各
減五等。」可見喪期嫁娶,不僅限於家有喪事一方當事人犯罪,對方
當事人也要受到懲罰。在法律上把喪期嫁娶叫「違律嫁娶」,違律嫁
娶是無效的婚姻,必須解除婚姻關系,「各離之」。明律與清律沿襲
唐律精神,將喪期嫁娶列為十惡重罪的不孝之中,僅是刑事責任輕一
些,婚姻關系也必須解除。
與喪期嫁娶有關聯的還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諸居祖父
母、父母喪生子,徒一年。」第二種情況是「諸祖父母、父母被囚禁
而嫁娶者,死罪徒一年半,流罪減一等,徒罪杖一百」(《唐律·戶
婚》)。就是說,在為祖父母、父母守喪期間生孩子的要受懲罰;祖
父母、父母犯罪在押期間娶妻或出嫁的,都比照喪期嫁娶給予刑事制
裁。
喪期生子要判徒刑,在沒有避孕措施的當時來說,就等於在父母
三年喪期中不許夫妻間發生性交關系,實在違反自然規律,不近情理。
在實際生活中,喪期三年不許男女過性生活,人們往往不能遵守,喪
期生子在所難免,生了孩子怕受法律制裁,只好偷偷溺死。明太祖朱
元璋鑒於社會上溺嬰事件太多,而且三年不許生育不利於人口繁殖,
影響丁稅收入,發布詔書廢除了這條禁律。在朱元璋主編的《孝慈錄》
序言中說:「古不近人情而太過者有之,禁令服內勿生子,朕覽書度
意實非萬古不易之法。若果依前式,人民則生理罷焉。」盡管廢除此
禁律的動機可能主要是出於統治利益的需要,不能不說朱元璋作了一
件合於自然規律、符合人情的好事。
子孫於父祖喪期有與哀痛心情相違的行為,也認為是犯罪。《唐
律·職制》規定:「喪期未終,釋服從吉,若忘哀作樂,徒三年;雜
戲徒一年,即遇樂而聽及參加吉席者,各杖一百。」不僅喪期未終脫
掉喪服或奏樂取樂的要判徒刑,就是遇見娛樂活動不加迴避聽取樂聲,
或者被邀參加宴會的也責打一百大棒,可見把給父祖守喪的事看得多
么重要。
子孫在外地居官或經商,得知父祖死亡消息「匿不舉哀」的;為
了急於當官,在父祖喪期屆滿前「冒哀求仕」的;以及出於某種動機
謊報父祖死亡的,按照《唐律·職制》規定,對於這幾種情況都處徒
刑一年,當官的要解除現任官職。
前面展示的是不孝行為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從中可以看出其中
許多是不近情理的荒誕的規定,以現代眼光看是不可思議的。可見以
吃人的禮教為指導思想的古代法律,實在是野蠻、愚昧的法律。還需
指出,犯了不孝之罪,不論身分高低都要受到懲罰。國家對貴族官吏
的特殊人物加以特殊優待的議、請、減、贖制度,對於犯了不孝罪的
人是不適用的。
㈦ 三不孝指的是什麼
1、若不懂得順從父母的意思,違背父母的心意,陷害父母於不義,是為一不孝。2、當父母親年老,為人子,若因家裡沒錢,無法侍奉父母親,使其三餐無法溫飽、生病無錢看醫,或者無功名,不能考秀才進士求得一官半職,為家揚名吐氣,是為二不孝。3、孟子以為,為人子,若不娶媳婦,傳宗接代,沿襲家火,過年過節,無後代為祖先掃墓、祭拜是為三不孝。出自《孟子 離婁篇》:「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趙岐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7)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三不孝,舊謂三種不孝順父母的行為。(1)指陷親不義,不求仕宦,無子絕祀。《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漢 趙岐 註:「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2)指「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 元 本 高明 《琵琶記·張大公掃墓遇使》:「他生不能事,死不能葬,葬不能祭,這三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 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 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 釋義: 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 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 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出自漢代經學家趙歧所做的《十三經疏》,對孟子的話進行了注釋。 拓展資料: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出自《孟子·離婁上》。是孟子在評價舜結婚的事情時說的。傳說中,舜帝的父母不賢,導致舜帝一直沒能娶妻,舜帝最後只好不告知父母,自行娶妻。 孟子評價: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對於該段文字的解釋,目前有兩種觀點:第一,中國古典訓詁學,經文註疏學通常認為,"後"是後代的意思,《十三經註疏》,《四書章句集注》皆持該觀點。第二,有些現代人對該文似乎有不同看法和譯法,傾向於將"後"理解為"盡後代的責任"。尚無具體的學術性定論 在孟子的原話中並沒有講明其他的兩種不孝是什麼。到了東漢,趙岐在《十三經注 》中闡述了他個人對於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這個解釋是中國自古通行的權威解釋。不孝逆天大罪,空打醮枉修齋。
㈧ 『不孝有三」是指哪三不孝
「不孝有三」所指如下。
一不孝:不能事親(孝養父母、愛護家人)。
二不孝:不能事君(恪守本分、忠義行事)。
三不孝:不能立身行道,成為有道德的賢人君子。
「不孝有三」出自《孟子·離婁上》,是孟子在評價舜結婚的事情時說的話。
(8)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句人們常掛在嘴邊的名言出自《孟子·離婁上》,是孟子在評價舜結婚的事情時說的。完整的原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這句話通常被解釋為:不孝順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沒有子孫後代最為重要。
娶妻本應先告訴父母,舜沒告訴父母而娶堯的二女為妻,就是因為擔心絕了後代,所以在明理的君子看來,雖然沒有稟告父母,就和稟告了父母是一樣的。後人對孟子這些話的原意存在不同解讀,爭議點主要集中於「三」和「無後」。事實上,孟老夫子僅僅說了「無後為大」之不孝,對「三不孝」中的那兩種不孝沒有直接點明。到了東漢時代一位叫趙岐的經學家才又為他做了補充。
趙岐在《孟子注》中說:「於理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其意即: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後來,宋代朱熹的《孟子集注》又提出了另外兩件不孝:一件是「貧不仕」,家裡貧窮,不出去做官發財來養父母,另一件是「陷父母於不義」。再加上孟子說的「無後」,湊成「不孝有三」的三件事。「不過,基本以趙岐的三孝為准。」謝教授還指出,除了「無後」外,對於孟子口中的「三」,有人理解為「多」的意思,並非具體數字「三」。
㈨ 古人不孝的故事
倪九是浙江省青田縣人,雖出身貧寒,但由於經商得法,薄有積蓄,漸漸成為當地的小財主了。他自幼喪父,早年母親為生活重擔的逼迫,曾在富戶人家充當奴僕,才茹苦含辛的把他養大成人。照道理講,倪九現在生活寬裕,應該知道如何孝養白發蒼蒼的老母,報答天高地厚的深恩。
可是倪九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對於老母很瞧不起,認為老太婆是奴僕出身,極為低賤。倪九聽了妻子的枕邊絮語,竟把老母深恩拋在九霄雲外,視母親像眼中釘一樣。
夫婦二人的想法,老母本來是做奴僕的材料,索性就把老太婆當作下女看侍,一切家庭的打掃,廚房的烹飪,廁所的整潔等大大小小雜事,都要視茫茫而發蒼蒼的老太太獨負責任,倪九夫婦卻享受著安樂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家中准備宴客,早晨天色剛亮,倪九夫婦醒在床上,還不起身。倪九卻在床上,高聲大叫,呼喚隔房的老母說:「快起身!快起身!今天要宴客,怎麼還不起身!」從大叫的聲音中,可聽出倪九對老母頗有怒意。
可憐的老太太正在好夢方酣的時候,給兒子大聲叫醒,只好揉著昏昏沉沈的睡眼,拖著疲乏的身子,起身到廚房去烹雞煮飯。忽然一霎那間,天空中狂風怒吼,接著疾雨傾盆,附近山上的大石。
在狂風暴雨中裂開,飛落在倪九寢室的屋上,頓時屋樑倒塌,倪九夫婦都被巨石壓死。他母親因為在廚中燒飯,幸而安然無恙,鄰居的人,都認為這是倪九夫婦不孝的報應,證明因果的可畏。
(9)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誤傳
中國自西周開始就開始有孝道。影響最廣的,是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讓人熟悉的就是——《孟子·離婁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把孟子的話翻譯成現代漢語,意思是:「不孝有三種,以不守後代之責為大。舜沒有告知父母就結婚了,這就是無後,但君子以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堯要把女兒嫁給他)。」
也就是說,孟子的原話里,並不是大眾所謬傳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認為最不孝的,是對長輩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孟子原話中並沒有說其它的兩種不孝是什麼。
後來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闡述了他個人對於孟子這段話的理解:「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翻譯成現代文:
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這是第二種不孝;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第三種不孝 。
可見趙歧把」無後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為第三種不孝。於是開始了二千多年的誤傳。
有人誤以為這是孟子說的話,並且大罵孟子泯滅人性,說孟子沒人情。實質上是漢代人趙歧的個人理解。而孟子為趙歧無端地背上了黑鍋。
正因為這種誤傳,而使得封建社會中識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為真,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都曲解為「沒有傳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為主題的封建時代,這句話就有了無上的魔力。老百姓為了不斷後,無論世家還是貧民,都無所不用其極。隨之產生的便有過繼等一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
㈩ 不孝有三,是指哪三件事情
不孝有三,是指:
1、第一不孝是說:明知父母做錯事,還曲意順從、迎合他們,結果陷親於不義,是不孝順的表現。戰國時期齊國有一個名將叫匡章,他的父母失和,父親殺死了母親,埋在馬廄下面。
父母失和,大打出手的時候你不阻止,母親被父親殺死,那麼,父親死後,還讓母親埋在馬廄下面,是怎麼也說不過去的。縱容父親為惡,讓父親得到一個不義的名聲,就是不孝。
2、第二不孝是說:一個人生在貧家,還留戀家庭的溫暖,不肯到社會上去奮斗。按古人的話說,叫做「不謀求一官半職」,這是很不孝順的行為。這一條比較好理解,因為女子要體現「孝」,就應該給父母更好的生活。「親老」戀家,可以理解為待在家裡「啃老」。
3、第三不孝就是民間認為最嚴重的一條——無後。無後,是指沒有兒子。中國人最講究宗祧繼承。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祭祀祖先,必須由家族中的男人主持。沒有兒子,就會「斷了香火」。就等於是斷子絕孫。
(10)不孝順的資料擴展閱讀: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本義是:不孝有很多種,無後屬於比較嚴重的一種。而不是說不孝的情況只有「三種」,其中最為不孝的是無後。
自從東漢的趙歧注釋《孟子》之後,「不孝有三」正確的理解就變成了:明知父母親做了不正確的事,而不阻止;明知家中貧困,還不思上進,不肯努力提升自己的生活環境;不結婚生子,導致家中祭祀無人主持。家族後繼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