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嫁後禮金不給父母,自己留著是不孝嗎
我覺得這不是不孝的表現。
像我們那,禮金都是結婚當天給新娘帶走的,一般都是存摺的形式,婆家還要給嫁妝呢。我們那都說禮金不是父母要的,是父母為女兒要的,是以防嫁過去後懷孕生孩子做月子女兒沒錢受罪,要了禮金嫁過去後遇到這些事女兒身上有錢,一旦遇到什麼事也不至於看婆家臉色。
這個所謂的禮金錢,到底留還是不留?
這就要看女兒的表現了,父母肯定是不好意思留下來。生一個女兒,從小到大要有多少精神,時間,金錢,以及懷有心血把她撫養成人。算下帳反正是虧本了,要這一點禮金錢也沒有什麼意思。關鍵是要知道感恩,在今後的日子裡,多孝敬父母,這才是最主要的,千萬不能忘恩負義。
B.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遠嫁女和近嫁女究竟誰更孝順
這種問題不能以偏概全,個體差異比較大,不能用個別例子代替整個群體,女兒孝不孝順和是不是遠嫁沒有必然聯系。個人認為這種問題,用個別樣本代表整體,對於群體裡面的其他人來說就太不公平了,群體裡面的每個人都是一個有尊嚴、有意識的個體,如果我說近嫁女更加孝順或者遠嫁女更加孝順,這和那些地域黑的人有又什麼區別呢,不就相當於說南方人都怎麼樣,北方人都怎麼樣。在這種問題上一定要尊重客觀事實和個體差異,切記先入為主,一旦你先入為主,傲慢地認定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認定遠嫁的女兒就是不孝順,那麼和那些地域黑的人有什麼區別嗎?
嫁在近處的女兒更是方便照顧父母了。確實嫁遠了不是很方便照顧父母,但是如果女兒足夠孝順的話,現在交通這么便捷,現在交通這么方便,距離是完全擋不住一顆孝順的心的。嫁得近,照顧父母就更方便,能三五不時去看看父母,陪陪父母。不過即使很方便,那些不把父母放在心上的兒女,總是會找到各種各樣的理由不看望父母,這樣的人,就算父母跟他們沒有距離,住在同一個屋檐下,他們也是不會孝順父母的。
C. 出嫁後回到娘家,媽媽總是話語里別人女兒給她父母買衣服孝順,言外之意是我不孝順嗎
出嫁後回到娘家,媽媽話裡面別人女兒給她父母買衣服很孝順言回外之意是你也應該給她答買一點衣服,孝敬孝敬她。父母親嘛,多孝順一點沒有關系的。她含辛茹苦的生你把你拉扯長大很不容易,如果你經濟能力允許就每年只多給她添置幾件新衣裳吧,那樣媽媽就會很高興的。
D. 嫁出去的女兒,平時應該怎麼孝順自己的父母
父母辛辛苦苦把我們拉扯大,但是當我們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就到了一個陌生的地方生活,和自己的父母分開,那麼嫁出去的女兒應該如何孝順自己的父母呢?
第一,物質上的孝順。
物質上的孝順如逢年過節的時候,可以給父母買一些禮物,或者每一個月或者固定的時間給父母一些零花錢,或者每次回娘家的時候,給父母買一些他們喜歡的東西。
孝順父母還有就是要經常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父母對子女也是想念的,因此嫁出去的女兒應該時不時的回家看望自己的父母,當父母見到自己的女兒後,他們內心也是極其開心的,因此常回家看看父母也是對父母孝順的一種。
另外一方面就是少和父母頂嘴,凡事多遷就遷就自己的父母,想法設法讓父母開心,這也是孝順的方式。
您是怎麼孝順自己父母的呢?您覺得嫁出去的女兒應該怎麼孝順自己的父母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說出您的觀點哦。
E. 一個嫁出去的女兒,孝順不孝順一定要在身邊住的近嗎
不是 心意在就好 和住不住在身邊沒有關系
F. 女兒出嫁了很多年了 但女兒對親生母親從來不孝順 問大家採取什麼辦法解決 可不可以走上法律 麻煩大
可以 但盡量不要 因為天下只有狠心的兒女沒有狠心的父母 走法律會對女兒有負面影響 那樣也會成為陌生人 找親戚調解一下 女兒怕丟人 也許就會對母親好了 反之 就可以走法律了
G. 我是個嫁出去的女兒但是哥嫂不孝老母親還經常辱罵我媽我怎麼辦
清官難斷家務事,你自己盡到你的孝心和責任就好,這個責任主要在你哥哥那邊,他能幹尼嫂子不敢怎麼樣,你哥哥忍氣吞聲也可能是怕離婚對下一代不好
H. 女兒太不孝順了,還沒嫁出去,怎麼辦
我都26了,不想嫁,哈哈😄
I. 85歲的王老太又一子一女,兒子一向不孝順,女兒出嫁,自女兒出嫁後,兒子根本不管母親。王老太十分生氣,
1、王老太所立遺囑無效。因為這份遺囑是在其兒子的脅迫下所立,意思表示不實。
2、可以。因回為:
(答1)原來的遺囑無效。
(2)依據我國繼承法,立遺囑人隨時有權變或廢除已立遺囑,另立新遺囑。
3、沒有。因為85歲的王老太已喪失勞動能力,而有贍養能力的兒子拒不履行贍養義務,已構成遺棄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王老太的兒子的繼承權已喪失。
J. 獨生女是不是不能出嫁,只能招婿,否則就是不孝呢
不是呀,這純粹是胡說八道,孝與不孝是看對父母怎麼樣!古語雲: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盡可能不要做這種人!尤其是獨生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