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的房產該留給誰 是親生兒子還是孝順養女
沒有遺囑的話,親生兒子和養女都有繼承權,而且繼承的份額是均等的
B. 有子女以孝敬老人為名,騙取佔有老人房產,如何為老人爭取合法權益
分析一下:
( 情況1)主要是擔心自己的利益(遺產)問題
那麼你需要反省,你自己為什麼不孝敬,給別人可乘之機
或者你的心胸應該更寬廣,從現在開始不要這樣
"百善孝當頭,好好孝順"
(情況2) 感覺老人被迷惑,被騙了
1 積極聯系律師,滿足條件盡量報警
2 尋求老人家人朋友幫忙,集體揭穿他
3 調查此人背景,必要時"以毒攻毒"。
4 可能的話聯系解決糾紛的媒體,上節目最好
C. 孫子可以直接繼承爺爺的房產嗎
爺爺去世之後,孫子是可以繼承爺爺的遺產的。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D. 80多歲老人平時由兒女照顧,兒女孝順但瞞著兒女立房產遺囑給孫子外甥合法嗎
合法。
只要遺囑不是在脅迫前提書寫簽署,遺囑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回是老答人真實意圖體現,這個遺囑就是合法有效的。
房子只要是;老人合法擁有的財產。老人可以立下遺囑,指定世界任何人繼承,不需要他人授權和簽字同意,
如果老人想把房子給你,可以現在就過戶給你,或是書寫遺囑指定以後你一人繼承。
E. 從成年後就沒孝順和撫養母親,現要拿母親的房產可以嗎
當初你不孝順和撫養父母的時候就應該想到今天,你為何提出這樣的問題?明知故問自己就沒臉要,但是去法院有可能判給你,也得被法官數落你一頓,自己掂量著辦
F. 房子名字是老人的,兒子拿得房產證,老人要,兒子不給!(兒子不孝順)老人想給女兒一半,寫了遺囑或者給
不要房產證。公證的是遺囑內容,
G. 房產以過戶,兒子不孝順,老人該怎麼辦
搜集兒子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證據,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主張撤銷贈與,要回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H. 法律 房產與孝順
這是兩件事。混在一起就容易亂,不過,兩件事又有關聯,你要分析根本,本質上是兒媳不孝順導致房產的矛盾,我們假設,兒媳若孝順,那麼是不是就沒矛盾了。所以,解決兒媳的思想是主要的,也是重要的,兒媳的行為同樣影響著她的孩子,讓她的孩子效仿她嗎?讓她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徑,改正錯誤才是根本。從另個下策的角度講,老人還能有多久的生母,有什麼讓兒媳討厭的事,也應讓兒媳忍著。這個根本如果不解決,就算把老人安頓在外了,矛盾也絕不會就沒了,就算有老人的女兒養著,這兒媳也同樣有其他矛盾會鬧。所以,重點要解決兒媳的思想。
關於房產,法律方面很簡單,就是看房產的取得是婚前還是婚後,如是婚前,那麼屬於兒子的財產,他有全權處置的權利。如是婚後購買,兒子母親贊助的金額可以由兒子、母親、以及銀行賬戶等各方面組成材料證明是其母親提供的資金或部分資金,則該資金可以判給母親。由於房產的增值,類似的矛盾已經很多,法庭很難絕對公平的拿出處理意見,基本都是以法庭調節雙方,雙方適當讓步,得到和解。
個人建議,以解決兒媳思想為主,實在不行就請老人自己住,由兒子和女兒共同照顧,可以僱人臨時做飯什麼的。不要把此事上升到離婚和分財產上,那樣,即使解決了,一個家庭也就破滅了。
I. 誰孝順父母房產給誰,不孝敬父母的兒子不能給
你好!
要公證才有效,口說無憑!
我們夫妻已經去做了公證。
J. 母親病重,生活不能自理,其他兒女忙著照顧母親,有一個兒子不孝順拿走母親房產證,還企圖拿母親的戶口去
百善孝為先,對與別人,利益是自己的全部,這和動物有什麼區別呢?別人這么做,自己可不能這么做,父母生我們養我們,長大了我們要承擔責任,努力愛自己的父母,就想小時候父母愛我們一樣,父母越老越像小孩,需要疼愛。烏鴉有反噗之義,羊有跪乳之恩,何狂人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