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退休職工生活困難單位可否給予補貼
職工退休之後,和企業不再發生任何關系,也不屬於單位職工,單位沒有義務給予解決困難問題,符合低保的,可以申請低保。單位給予解決的,是單位的人性化,並不是法定必須解決的。
2. 退休人員生活補助包括什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9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提前退休行為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3. 企業退休人員有津貼補貼嗎
企業退休人員一般都有一定的補貼或津貼,但由於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的不同,標准也有很大差異。補貼一般是指一種收入補貼形式,用以補償員工或居民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費和生活費用的額外支出。勞動中最常見的工資收入形式是地下采礦津貼、高溫津貼、島嶼津貼、困難和偏遠地區津貼、醫療保健津貼等。生活費用補貼,雖然價格補貼被稱為補貼,但它實際上是補貼的性質。
在北方省市,不能忘記的待遇是冬季取暖補貼。目前,寧夏是全國冬季供暖補貼最高的地區,2019年冬季供暖補貼標准為3996元。青海省冬季供暖補貼標准為3900元。山西是3360元,陝西是2360元,山東是1700元,甘肅是1750元,天津520元(冬季供暖補貼335元,每人每年集中供暖補貼185元)。河北省張家口、承德壩上地區1560元,張家口、承德秦皇島青龍、保定淶源縣1400元,其他地區1240元。河南省據說是480元。當然,一些省市政府機關和企業對退休人員的標準是不同的。
4. 中石化給退休職工發生活補貼有依據嗎
中石化是央企,所有的福利待遇和工資發放都按國家規定執行的,給退休職工發生活補貼是有依據的。
法律依據
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公司企業年金實施辦法
第二十一條 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個人繳納額及其收益全部歸員工個人所有;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收益,在本人離職時,按照員工在集團公司各企業的連續工作年限,
中石化退休員工每月領的養老保險包括 關於印發《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外商獨資按以下辦法確定個人所有權益:
(一) 工作年限不滿5年的員工,不享有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收益的所有權益。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權益歸入企業帳戶。
(二) 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員工,享有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收益的部分所有權益。其中:
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6年的,享有50%的所有權益;
工作年限滿6年不滿7年的,享有60%的所有權益;
工作年限滿7年不滿8年的,享有70%的所有權益;
工作年限滿8年不滿9年的,享有80%的所有權益;
工作年限滿9年不滿10年的,享有90%的所有權益。
未歸屬員工個人的所有權益歸入企業帳戶。
(三) 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員工,享有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收益的全部所有權益。
第二十二條 員工在集團公司內部企業之間調動的,其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個人帳戶資金全額劃轉。
第二十三條 員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到集團公司其他企業就業且該企業已建立企業年金的,其個人帳戶中個人繳費額及其收益全額轉移,企業繳費計入額及其收益按照個人所有權益確定的金額轉移。
5. 現在是2015年8月,請問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現在可不可以發放生活補貼了,如果可以有沒有相關的發放標准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的退休職工,除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享受退休待遇外,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發給一定數額的生活補貼。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離休幹部和退休老工人外,凡是按本人原標准工資百分之八十計發退休費的退休職工,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二)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三十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職工 ,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三十年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十五;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
(三)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退休職工,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五;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每月生活補貼為本人原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十。
(四)發放生活補貼的連續工齡,計算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為止。超過退休年齡的工作時間,不作為計發生活補貼的年限。在本通知下達前,已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以當時辦理退休手續時的連續工齡計發生活補貼。
(五)退休職工退休費加此項生活補貼之和低於五十元的按五十元發給,孤獨一人的和配偶無收入又無子女的按五十五元發給,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六十元發給。
(六)退休職工退休費(含享受特殊貢獻待遇提高的退休費)加按本規定增發的生活補貼之和,除按最低保證數發給的外,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二、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和《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丙款規定以及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退職費低於四十五元的,按四十五元發給。
三、上述生活補貼,從企業營業外項下列支,按月與退休費一並發給。
四、退休職工與在職職同樣發給洗理費。
五、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6. 國有企業退休職工生活補助相關文件
既沒有這種補助,也沒有這一文件。生活困難可以到社區居委會申請低保,再困難可以申請救助。
7. 企業職工農村拆遷拿生活補貼到了企業退休年齡怎麼辦理
如果企業一直為職工繳納社保達到最低繳費年限15年,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與農村拆遷拿到的生活補貼沒有關系。
8. 企業退休人員何時增加生活補貼
應該是這個月就加了吧大多數是在9號發工資,等等看吧好像一般都每月加500左右,這次還算加的多的
9. 事業單位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的問題
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9)企業內部退休職工生活補貼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注意事項:
對於工資收入水平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此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這是由於基本工資實行全國統一標准,而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因各地工資水平的不同存在差異。
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准,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今後要通過建立基本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等措施,逐步實現基本工資在工資中佔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