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職教師年終有績效工資,退休教師有補貼嗎
在職教師的績效工資是按月發放,不用等到年終,是學校根據教師的工作內量工作業績綜合考容核後統一發放,只是教師的工作是無形的,工作量根本無法量化,教學業績也沒有客觀的衡量標准,導致在實際發放中出現了不少問題。退休教師的工資由保險公司負責,年終沒有補貼。
2. 鄉村退休教師生活補助費補發嗎
鄉村退休教師沒有生活補助費。
據國家相關規定,各實施省份需於每年3月31日前,將本省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情況和綜合獎補資金安排使用情況一並報送財政部和教育部,兩部門將根據各地落實情況等因素逐年核定綜合獎補總金。
據悉,生活補助是針對鄉村教師工作崗位的補助,不計入五險一金和退休費的計算基數,教師在崗時享有,離崗後自然取消。
(2)河南退休教師人員有取暖補貼擴展閱讀:
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將有利於增強農村教師職業吸引力,隨著補助政策逐步實施,農村教師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農村教師收入水平將高於城鎮教師,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農村教師「教書育人的榮譽感」顯著增強,優秀人才自願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流動機制將初步形成。
其次,此政策推進了教育投入結構將更加合理。補助政策的實施將帶動教育投入思想觀念的轉變,引導教育投入由原先側重於建房子、買設備等硬體建設,逐步向側重於教師隊伍等軟體建設轉變,教育投入結構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均衡。
第三,隨著政策的進一步落實,城鄉教育發展將日趨均衡。隨著越來越多的優秀人才到農村任教,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得到較大改善,農村教育整體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區域間教育發展差距有效縮小,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率先實現。
3. 河南原民辦教師領取退休補助金,為什麼要先交4,5萬塊錢,交不起難道就不給補助了嗎,那他們的付出就等於0
所有人員參加養老保險,都需要先參保繳費,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這個不光是教師,企業職工也是一樣的。
他們以前的付出沒有任何人能抹殺的。但他們上班的時候不是也獲得了相應的待遇了嗎??
企業職工(包括現在的職工)上班要勞動,然後獲得工資,但同時需要繳納養老保險費。才能保證他們在退休的時候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4. 企業退休教師補貼每年按幾個月發放的
企業退休教師補貼,一般是每年的年初發放上年度的。
5. 2019退休教師生活補貼1145元是按什麼標准發放的
按退休前的待遇,進行調整
6. 退休教師有大病補助嗎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內幹部的暫行辦法容》(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7. 關於河南教師退休工資的計算
給你提供一個正式文件作參考,具體詳情可以到相關政府部門查詢,或者尋求勞動仲裁甚至法律援助也不是不可以。
•徵收標准
繳費工資×14%,其中個人5%,單位9%;11%計入個人帳戶,2%計入共濟,1%計入地方補充;
•償付標准
一、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分別按下列標准領取: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工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本調節金+地方調節金+過渡性補貼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臨時工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本調節金+地方調節金
3、1992年 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且於2007年至2011年期間退休的員工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地方過渡性調節金
4、1992年8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員工
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第3、第4款所提及的員工,如屬1994年7月前參加工作的固定工、合同制工的,可享受過渡性補貼)
5、領取養老金期間享受綜合醫療保險待遇
二、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個人帳戶積累額全部退還員工本人或轉回員工戶籍所在地的社保機構。員工可領取一次性生活費。
三、退休前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的,其供養親屬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個人帳戶積累額可繼承。
註:
1、「繳費工資」是指員工月工資總額, 員工月工資總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交, 員工月工資總額低於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交。
2、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1)按規定繳交養老保險費;
(2)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3)達到規定的累計繳費年限:
3、基礎性養老金:退休時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20%;
4、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帳戶積累額÷120;
5、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 享受比例
6、基本調節金:138元;
7、地方調節金:162元;
8、過渡性補貼:只計發給1994年7月前參加工作,且退休後按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深戶固定工、合同制工人,按1994年7月以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給付10元計算。
9、地方過渡性調節金:2007年退休的為250元,自2008年起每晚1年退休的遞減50元;
10、喪葬補助費: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11、一次性撫恤金:供養直系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12、一次性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退休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
非因工死亡申領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須知
[申請條件]
1、員工已按規定參加養老保險或正享受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2、員工系退休前非因工死亡或退休後死亡,且已在醫療保險窗口結算醫療保險費用。
[償付標准]
一、喪葬補助費:員工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二、一次性撫恤金:供養親屬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別按員工死亡時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倍、9倍、12倍支付。
註:供養親屬的范圍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18號)執行。
[申報材料]
1、《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審核表》原件一式兩份(在職員工非因工死亡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2、死者的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及火化證明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死者本人或其繼承人、供養親屬銀行活期儲蓄存摺(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農行、發展行或商業銀行的戶名帳號頁)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4、有供養親屬的,還應提供供養親屬戶口簿復印件一份(驗原件)及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供養關系證明原件一份;
5、供養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還應提供其居住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原件一份。
[申領程序]
養老保險窗口在每個工作日內受理死亡待遇申請材料,符合條件的,現場核定待遇,開具《企業參保員工非因工或退休後死亡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待遇決定書》,並在受理之後15日內完成支付。
[其它]
一、退休人員死亡的,須在死亡後30日內到社保機構養老保險窗口申請辦理社保結算手續。
二、離休人員死亡的,須在死亡後30日內到市社保中心養老保險處申請辦理社保結算手續。
8. 關於河南省退休教師病故撫恤金的發放問題
首先你要確定你父親退休前是民師還是公辦教師。如果是公辦教師,這個撫恤標準是不夠的。
國家對死亡撫恤金的新標准已經在2006年7月推出了。具體是:死後評為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為80個月基本退休費;因公犧牲的,一次性撫恤金為40個月基本退休費;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為20個月基本退休費。
另外還有喪葬費,可能各地規定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是一次性補助3個月基本退休費(有遺體火化證才能領取),包干使用,即多不退少不補。
生活有困難的遺屬還可以申請困難補助。
生活困難的遺屬,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養的下列直系親屬和其他親屬:
1.父(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六十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2.母(包括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五十歲,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滿十六歲,或者滿十六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者滿十六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
這個是擇自國家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的文件中的規定。
建議你可找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詢一下,在司法局,免費的。確定了再找學校領導交涉,如果還不行,可向上級申訴,還不行,到法院起訴它,既然文件規定有這方面的權益,就要爭取。
補充1:公辦教師應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補充2:病故的補10個月撫恤金是舊標准,新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20個月。
9. 退休老教師80歲以上的老年補貼怎麼發
那要看看這位老人是不是做這份工作做到退休了,否則的話,也不關單位的事了,除非老人的關節痛是與曾經在單位工作時造成的,那就有得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