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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企業職工退休金調整

發布時間:2020-12-25 07:44:37

①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重慶怎樣調

人社部已經公布了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按照慣例,重慶一般在版3月底將增加的養權老金劃入個人的銀行賬戶。但是重慶市今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具體標准還沒有公布,所以,目前只能耐心等待。...

②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201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以下是重慶社保局調整方案。

企業和個人參保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是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審批手續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個人參保人員(不含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此次上調將使用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實施,全市共有119萬人受惠。

同時,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普調辦法:退休時間累加繳費年限

此次普調包含兩方面內容,即:與退休時間掛鉤和與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掛鉤。與退休時間掛鉤是指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四個時間段分別調整,最高上調150元,最低上調80元(詳見普調明細圖);與繳費年限掛鉤是指退休人員退休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市人社局稱,經過先後6次調整後,我市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有望達到每月1400元。

傾斜調整:四類人群再增50~80元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等四類人群,

此次將執行傾斜調整。

一類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

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二類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三類

原工商業者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類

國務院批準的11個我市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

(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第一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後三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因這四類條件可累加,最高每月可再增加230元。

注意:同時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這三種資格中的兩種及以上的,不能重復享受傾斜調整。

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上調80元

我市對符合渝府發[2008]25、26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月養老待遇應從2009年12月及其以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將適當提高其養老待遇標准。

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80元,全市受惠人群約達51萬人。

③ 重慶市企退職工202O是怎樣調整的退休金

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④ 重慶今年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多少

重慶市退休人員2017年增加基本養老金,已經補發到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城鎮超齡人員和被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6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16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從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四、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
五、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辦法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⑤ 2O15年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怎樣調整

重慶養老金水平平均提高10%
來源:重慶晚報 2015年04月14日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布,重慶市市將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提高10%確定。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悉,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其中,定額調整與退休時間掛鉤,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兩個時間段分別調整:即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且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且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掛鉤調整是指,按照退休時確定的本人繳費年限確定調整金額。先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按照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15年及其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繳費年限在36年至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在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確保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目前,我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待遇兌現到位。市民如有疑問,可於明天起撥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12333進行咨詢。另外,從明天起,市民也可登錄重慶市人社局官方網站查詢自己的養老金待遇調整情況。

⑥ 今年重慶市退休金有調整嗎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專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屬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目前,重慶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調整提高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但都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

⑦ 重慶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怎麼上調

重慶市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重慶市的具體方案還在制定中,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

⑧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按照我們全國統一的退休金計算公式,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基礎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繳費指數等於本人的實際繳費基數÷社會平均繳費基數。

而本人實際繳費指數是歷年歷月的平均值。所以繳費指數是最難計算,最復雜的。因為我們有的年度可以按80%繳費,這樣當年的繳費指數就是0.8,有的年度可以按60%繳費,繳費指數又是0.6,最終一平均求出的平均值才是本人實際繳費指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除以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養老金等於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1%。

(8)重慶企業職工退休金調整擴展閱讀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⑨ 重慶市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具體情況怎樣

人社部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5.5%左右」的調整水平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全部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總體人均水平,而不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以各自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都按照5.5%的比例調整,更不是每個退休人員都按5.5%增加養老金。
首先,此次調整,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各地將兼顧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合理確定各部分的具體標准。
同時,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各地區之間、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的具體調整辦法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具體到每一位退休人員,由於繳費(工作)年限和養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實際的調整水平也會存在一定差異。
此外,今年調整將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調整的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預計可在9月底之前發放到位。」金維剛說,由於各地情況存在差異,特別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啟動實施時間不長,工作基礎和進展地區間不平衡,各地調整養老金發放到位的進度可能會有快有慢。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不屬於此次調整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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