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手續辦晚了 養老保險能補嗎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保險是可以補的。退休手續辦晚了,如果是個人原因導致晚辦的,則由個人負責;如果是由單位原因導致晚辦的,則由單位負責;如果是由社會保險部門的原因晚辦,則由社保部門負責.
依據: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延期辦理退休手續人員養老金能否補發》2015年12月17日職工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單位應及時為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對於各種原因延期辦理退休手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於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經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時間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期滿退休,下月起計發待遇。
(2)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賬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
如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按增加後的標准計發,不再補發。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職工工資或生活費低於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給予補齊。保管檔案的中介機構也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3)因勞動保障部門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下月計發待遇。延期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調整標准並補發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⑵ 企業退休人員到齡後沒有及時到社保局申請辦理退休手續,晚申請了一年,現社保局不給補發工資 對嗎
社保局不給補發養老金沒有錯。社保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雖然到了退休年齡,繳費也滿十五年,可沒有辦理退休手續就等於沒有退休,社保局怎麼會發放養老金呢。
2、根據社保法規定,勞動者本身原因延遲辦理退休一年,基本養老金是不予補發的,養老金是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可見,延遲辦理退休一年與社保局無關。由於個人或單位的失誤,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而延遲一年退休的現象,在全國並不多見。
3、如果是所在單位沒有及時出具證明材料,也沒有通知個人辦理退休手續,結果造成延遲退休一年,單位應承擔延遲退休責任,與所在單位進行協調和溝通,妥善解決。
(2)企業職工晚辦理了退休工資給補嗎擴展閱讀;
單位確實存在過錯的,可以要求單位補發一年的在崗職工工資,如果單位不給補發,建議搜集足有力的證據,證明單位確實存在過錯,並形成材料,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上訴,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要求單位補發一年工資。
⑶ 退休辦晚了,在法定退休年齡與辦理退休手續之間,調整退休工資,可否享受,有何依據
退休辦晚了,在法定退休年齡與辦理退休手續之間,調整退休工資的,因本人原因延遲辦理的不再補發;因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錯誤延遲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調整標准並補發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以石家莊市為例:
職工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單位應及時為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對於各種原因延期辦理退休手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對於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經批准延期退休的,延期的時間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期滿退休,下月起計發待遇。
2、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賬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
如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按規定調整標准,基本養老金按增加後的標准計發,不再補發。
正常退休年齡至批准退休期間職工工資或生活費低於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給予補齊。保管檔案的中介機構也參照以上規定執行。
3、因勞動保障部門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按達到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下月計發待遇。延期退休期間有調整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調整標准並補發調整的基本養老金。
(3)企業職工晚辦理了退休工資給補嗎擴展閱讀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快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通知》的相關內容:
落實養老金由社會服務機構發放的工作措施。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基本形式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國有商業銀行或郵局為企業離退休人員建立基本養老金帳戶,按月將規定項目內的應付養老金劃入帳戶,保證離退休人員能夠按時支取養老金。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有關通知的精神,主動與銀行、郵局系統協調配合、統一和規范各自的業務流程、建立健全有關工作制度和聯系網路,落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企業和離退休人員免收、減收手續費的有關規定,努力創造條件,為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提供優質服務。
⑷ 晚辦退休,退休工資還能補嗎
不能補。
按照社保中心受理退休審批程序,基本養老保險金發放是自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後的次月開始發放,切不辦理補發手續。
《關於加快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通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離退休人員資料庫,並使其與社會化發放資料庫實現變更聯動。
要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程序,新增離退休人員從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死亡離退休人員從次月起停發基本養老金。
(4)企業職工晚辦理了退休工資給補嗎擴展閱讀
退休補貼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今後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式辦理提前退休手續的個人,按照統一標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員支付一次性補貼,不屬於免稅的離退休工資收入,應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具體來說,個人因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而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應按照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之間所屬月份平均分攤計算個人所得稅。
其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一次性補貼收入÷辦理提前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費用扣除標准〕×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提前辦理退休手續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實際月份數。
⑸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金能補發嗎
答案不會重新發給你。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可以從退休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領取他們的第一筆養老金,所以我們也可以理解,如果你符合退休要求,你越晚辦理退休手續越不好。由於這一時期的養老金不會重新發給你,提醒所有退休人員在生日以後退休,否則將少領幾個月的養老金。
這樣,我們在處理退休金方面就不會有任何延誤,否則我們真的會蒙受重大損失。如果你是一個企業的員工,你最好提前通知你的工作單位,盡快為你辦理退休手續。因為企業員工不需要自己辦理,只要提供相關材料,企業會為你辦理一次手續,你就可以放心享受退休福利。
⑹ 事業單位職工辦理退休晚了四個月,工資能補發嗎
這要看退休通知上的退休時間。如果也晚了四個月,那這四個月應按在職工資發放。如果在四個月前,那這四個月應領退休工資,工作單位應適當給予勞動報酬,比如按返聘人員支付工資
⑺ 我2018年8月退休,公司給我辦的遲了2019年元月發工資,我能讓公司給我補發4個月工資嗎
能啊,2018年8月退休,2019年元月發工資,公司應給你補發中間這4個月工資啊,這是公司的責任。
⑻ 晚幾個月辦理退休,之前的退休費還給補嗎
退休金不存在補的,那個月辦退休手續就算那個正式退休了,未辦退休手續盡管年齡已過,不算退休的,所以沒有退休金補發的
⑼ 退休手續辦理晚了兩個月,這兩個月有工資嗎能補發嗎
社保一直是大家比較關心的話題,因為社保跟大家的生活很多方面都息息相關。最近有網友留言問:如果晚辦理退休手續兩個月,原本應發的養老金該如何處理呢?
01第一種情況:個人承擔
我們都知道,辦理退休實際上也是屬於個人申請,如果個人不申請領取養老金的話,國家也是不予辦理的,其影響范圍也涉及到社保中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
①工傷保險的有效期為一年,如果參保人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符合申請條件的話,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反之,我們未及時申請就無法享受待遇。
②醫療保險:如果參保人住院時提供不出醫保卡,相應的住院費用也是無法享受醫療報銷待遇,或者說參保人自己墊付費用後,再去社保局申請二次報銷,這種做法也是可以的,但操作手續較麻煩。
③失業金:個人未在兩個月內申領失業金,就意味著自動失去領取失業金的機會。
④養老金:如果因個人原因導致晚辦理退休手續,盡管我國的法定退休年齡規定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但晚辦期間的養老金是不會給予補發的,需由個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02第二種情況:企業承擔養老金差額
同樣的情況,如果是由於企業原因導致退休辦理不及時,那麼企業將承擔職工的養老金的差額發放。現如今很多企業對於退休的辦理程序並不了解,以及職工檔案的審核形式,導致退休職工辦理退休手續不及時。
03退休時間以職工檔案為依據
退休時間的確定需以職工檔案為准,我們現實生活中經常會遇到職工檔案中登記的出生日期為農歷,然而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卻以公歷出現,導致早退休一兩個月的情況。
假如按照身份證的時間確定退休年齡的話就會少領取一個月的養老金,有的朋友因特殊原因登記的職工檔案信息不對,導致提前一兩年辦理退休手續。
此外,特殊工種的退休時間也是以職工檔案為准,務必確保特殊人員的從事年限滿足相應的規定,才可申請提前五年辦理退休,否則將從申請辦理當月開始計算。
04第三種情況:社保局補發
假如參保人因社保系統升級導致無法辦理退休的情況,所造成的損失將由社保部門承當,對養老金進行補發。畢竟社保系統的審核辦理一般都在網上操作,偶爾出現的社保故障也是避免不了的。
另外,還有一種臨時性特殊原因。比如疫情期間多數退休人員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但這種情況下晚辦理幾個月的時間,社保局會補發相應的養老金。
總而言之,社保的退休辦理將會越來越簡便化,靈活就業人員或者職工申請網上核對社保相應的信息,符合相應的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不再需要去現場辦理手續,即操作省時間又方便。
⑽ 已過退休年齡一年半,才辦理退休手續,以前的工資還能補發嗎
不能補發。
1、個人原因沒有辦理的退休,退休工資是不給的。因單位的原因,職工復合退休條件而未按時申報退休手續影響職工享受待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單位賠償。也可以要求單位以在崗人員並延遲退休期間的工資。
2、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因單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個人帳戶繼續記載,但其延期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勞動保障部門按其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批准退休,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計發待遇。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人員,可以領取養老金。
4、關於法定退休年齡的規定,目前是男性滿60周歲,女性管理崗位為55周歲,女性工人崗位為50周歲;城鎮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者以及採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女性參保人員,2003年1月1日起參保繳費的為55周歲,2002年12月31日(含)前已參保繳費的為50周歲。
(10)企業職工晚辦理了退休工資給補嗎擴展閱讀:
一、社保繳滿15年,但沒有達到退休年齡的,企業職工不能停繳,需要繼續參保繳費至退休年齡。
根據我國目前養老保險發放的規定,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本人繳費工資指數、個人賬戶存儲額多少以及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資相關。簡單來說,就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的金額越多,退休時領取到的養老金越多。
二、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大、參保晚,或是流動打工、中斷繳費等等原因,到達退休年齡後才發現,自己的養老保險繳費累計不足15年。
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對於已經交了10年以上的朋友來說,這樣做無疑是最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