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問退休後由公司反聘用能享受公司的年假休息和年終獎福利嗎
年假休息和年終獎福利是公司正式職員的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是不能享受的。除非在反聘用的勞務合同中以條款形式寫入勞'務合中,才能享受到。
Ⅱ 我工作了36年今年5月份退休年假應該休幾天
今年應休年休假天數=(今年在本單位工作日歷天數÷365天)×15,計算結果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計專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屬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Ⅲ 被聘用的退休職工有無年休假
如果單位不安排年休抄假,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Ⅳ 本年度退休人員如何補發帶薪年休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2、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3、到新單位後,依據條例第五條規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同上。
Ⅳ 當年退休人員怎樣享受當年的年假
職工退休時,勞動合同依法終止,當年應休年休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進行折算,不足1天的部分,不予以計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Ⅵ 退休再打工有沒有年假
當然應該給,即使是退休後重新就業的,也要按照勞動合同指好法的規物逗困定來對待,只是養罩念老保險之類的內容不再有效。
Ⅶ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請年假後不填考核表影響退休嗎
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請年假,沒有填寫考核表,不會影響退休的,考核表是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的考核,是不會影響到其退休的。
Ⅷ 退休員工享受帶薪年假嗎
退休員工與用人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
因此,退休職工不享受帶薪年休假。
Ⅸ 退休返聘人員能休年休假嗎
退休返聘人員是勞務關系,勞務關系即就是單位的臨時用工人員,臨時工能休年假:是沒有文件規定的,這個要有用單位自己決定
Ⅹ 退休人員再工作有年休假嗎
沒有啊
退休前屬於勞動關系
退休後再就業,屬於勞務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