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離退休人員違法犯罪
這要看開除了沒。
❷ 國營農場不為職工買社保是否合法
不管是國營農場還是縣房管局,均屬國有單位或機關,你父親沒有過錯,退內休後應按時容領取養老金。這是房管局和農場協商如何補繳社保金的問題。農場的退休職工又是如何補繳的,農場的退休職工也要領取養老金,你可以去問一下。文件不文件跟你沒有關系。說白了就是你父親的養老保險未繳夠15年。那是單位的事。如果解決不了問題,一紙訴狀將農場和房管局告上法院,要求對你爹退休後拿不到養老金承擔連帶責任不就完了。已經退休了,養老金就是頭等大事,誰怕誰呀。你說的省勞動廳什麼文件,誰知道呀,也不知道你哪個省的,到那找。如果這個文件的適用范圍很小,你只怕很難找到滿意答案。
❸ 國企把農民市民合同制區別退休違法嗎
企業合同制農民和市民員工,退休時要同等對待,不能有區別,違法勞動法。
❹ 農場幹部和退休工人打架退休工人受傷屬於犯法嗎
打架是否構成犯法,這個要看具體的傷殘鑒定。如果打架受傷了,要去具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去簽定,根據鑒定結果才能認定是否構成犯罪。
❺ 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什麼給予政務處分但是什麼對
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後有違法行為的,不再回給予政務處分,但答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
政務處分是國家監察機關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管理人員,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所給予的紀律處分和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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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處分作出主體
從主體來看,作出行政處分的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監察機關,作出政務處分的主體為各級監察機關。政務處分的對象也比原來的行政處分范圍擴大了。
適用對象
行政處分只限於對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是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處分。但是政務處分是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那就既包括了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也包括了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只要違法違紀應當受到懲戒和制裁的話,都應該適用政務處分。
❻ 退休的村幹部有違法行為咋處理
一是加強審計和民主評議,依照有關政策予以處理。中國共產黨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04]17號)要求,要切實組織好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工作。民政部等12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村級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民發[2012]162號)進一步規范了村級民主評議活動、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的對象、主體、程序、結果的運用等內容。在審計中查出村幹部侵佔集體資產和資金、多吃多佔、鋪張浪費的,要責令其如數退賠;需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連續兩次被評為不稱職的村幹部,其職務自行終止。
二是組織村民依法予以罷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規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並說明罷免的理由。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並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村民可以對違法違紀的村幹部依法提出啟動罷免程序,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應該依法指導開好罷免會議,保護村民的罷免權利。
三是依照《刑法》第九十三條的立法解釋,對情節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2000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從事哪些工作時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作出解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的管理;(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務的管理;(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的管理;(五)代征、代繳稅款;(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村民可根據以上規定,對違法違紀的村幹部依法向司法部門提出訴訟請求,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❼ 退休人員能否給予行政處分
公務員退休後就已退出了公務員隊伍,故不宜對其作出行政處分決定。
但監察部於2001年9月13日頒發了《關於對犯錯誤的已退休國家公務員追究行政責任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國家公務員退休後犯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以及泄密、貪污、賄賂等嚴重違紀行為,但尚不夠給予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可根據其所犯錯誤應受到的行政處分的種類,按下列辦法作出處理決定:1.應當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的,按照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2.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按照每兩年一次增加退休費的標准,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再以降級後的基本退休金為基數按下列不同比例減發基本退休金:應當給予降級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5%;應當給予撤職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10%,並按照撤職處分級別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標准;應當給予開除處分的,減發基本退休金的15%,並按降低的職務,降低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違法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羈押、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停發基本退休金,其受行政、刑事處罰期間的生活費按照《關於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辦理。
❽ 退休後違法被拘留,會不會開除公職
退休了還哪來的公職。只能說級別待遇還能不能保留,小事情一般不影響,涉嫌犯罪的就難說了,有可能降級發放。
❾ 國營農場員工退休土地怎麼處理
那大部分工人都退休了所有土地基本全部收回,這些土地全部高價發包再加上補貼一年下來可是不少錢,這錢都去哪裡了,最先退休的工人子女已經五十多歲了後腿休的也十四多了,有沒有考慮到這些工人子女應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