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人員如何網上認證
一是進行數據建模採集。認證前,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港澳台人員攜帶回鄉證,境外人員攜帶護照)等證件到所屬街鎮退管部門進行面部數據採集建模。採集數據的同時進行當年認證,當年不再另行認證。
二是進行網上資格認證。當年已完成面部數據採集建模的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次年開始可在網上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認證時間一般為每年4~6月。
三是進行網上認證操作。用戶提交個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證號碼、參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寫無誤並且與社保系統中已有的信息核對無誤,則可進行激活,激活後,根據流程引導,完成拍照、錄像操作,即能完成認證。
根據勞動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工作的通知》(勞社廳發[2001]8號)規定,在國內異地居住或出國定居的離退休人員,經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後,其基本養老金可以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
在國內異地居住的,也可以委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郵局、銀行寄匯給本人;出國定居的,若國內無親屬或他人代領,本人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把款寄匯至國外的,匯費由其個人負擔。
『貳』 四川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喪葬費是如何計發的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的賠償問題: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二、 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 (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離退休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和的通知》(國發[1978]104號)規定輸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本《通知》下發的後,《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工資制度改革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人薪發[1994]48號)即行廢止。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的相關知識:
一、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按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按哈民綜[1998]43號文件規定日前哈市最低生活標准為140元)。凡享受遺屬補助的,今後隨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變化而相應調整。
二、對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的工作人員的遺屬,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副廳(局)級以上人員的遺屬(含享受副廳級以上待遇的),在保護、搶救國家財產和維護社會治安中犧牲的工作人員遺屬,可在享受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5%,對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革命的工作人員的遺屬,可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上述各類遺屬是孤身一人者,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還可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含本通知第二條增加部分)的基礎上再增加10%。
四、工作人員死亡後,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倍以內的,死者單位可按上述標准發給其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倍以上的,其超過部分的50%作為其他遺屬生活費,達不到上述規定標準的,由死者單位發給差額部分。
五、確定死者配偶的固定收入,凡是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前的遺屬,仍按黑人聯字[1983]18號文件規定執行。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的遺屬,執行職級工資制的,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地林區工資補助;執行職等工資制的,包括職務工資、津貼(活的部分)和教護齡津貼、地林區工資補助;技術工人包括技術等級工資、崗位津貼、獎金、技術補貼和地林區工資補貼;普通工人包括崗位工資、獎金和地林區工資補貼;在企業單位工作的其標准工資和地林區工資補貼計算為基數。
六、享受遺屬補助范圍、對象仍按黑人聯字[1993]18號文件執行,並以同在一個戶口為准。
七、喪葬補助費由每人800元調整為1200元。
八、本通知從1998年5月1日起執行。其它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如果需要法律幫助,可以電話聯系。
『叄』 2020年一月四川省的離退休人員到今天沒領到工資,是咋回事
別急離過年還有一段時間,等著吧!
『肆』 四川軍隊離退休人員的軍糧差補貼標準是和相關文件是
軍隊離退休幹部軍糧差價補貼的有關規定 問: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的軍糧差價補貼從何時開始執行? 答:2009年3月17日,民政部、財政部、總政治部發出《關於調整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軍糧差價補貼標準的通知》,根據國家財政部和軍隊有關部門確定下達的年度軍糧差價補貼標准,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志願兵、退休士官)軍糧差價補貼標准。 問:移交各地方政府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含退休志願兵、退休士官)的軍糧差價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答:每人每年的具體標准為: 北京市741.17元 天津市741.17元 河北省731.68元 山西省731.68元 內蒙古自治區731.68元 遼寧省722.19元 吉林省722.19元 黑龍江省722.19元 上海市769.71元 江蘇省769.71元 浙江省769.71元 安徽省763.87元 福建省782.85元 江西省763.87元 山東省744.82元 河南省744.82元 湖北省758.03元 湖南省758.03元 廣東省782.85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733.36元 海南省782.85元 重慶市763.87元 四川省763.87元 貴州省763.87元 雲南省763.87元 西藏自治區769.71元 陝西省737.52元 甘肅省737.52元 青海省741.17元 寧夏回族自治區737.52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752.85元 這次調整軍糧差價補貼標准所需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解決。(剩餘450字)
『伍』 四川遂寧退休教師因病死亡拿多少撫恤金
1、喪葬抄費標准:機關事業襲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准執行。我市2011年度死亡喪葬費標准為7980元。
2、撫恤金標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准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3、遺屬補助標准: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離休幹部死亡後遺屬補助標准為698元;(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幹部死亡後遺屬補助標准為499元;(3)凡享受遺屬生活補助的人員按戶每月發給煤補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