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滿足以下條件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
3、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二、特殊工種
1、在高溫,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種工作10年以上,經過勞動部門審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齡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經過審批可以在一定規定年齡辦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況(如企業破產),政府為了安置職工,規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幾年退休。
4、有些工傷職工,喪失勞動能力。經過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辦理退休還需要符合的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退休手續。
2、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二、申請病退要符合的條件
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一般稱之為病退。因病提前退休必須作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申請,而且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1月以後的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者。
(2)因病連續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崗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者。
2、職工由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1)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患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
(3)由被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被鑒定人預付,如經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鑒定費用應由被鑒定人所在單位負擔。
(4)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2. 事業單位職工能提前退休嗎
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要滿足相關條件。
提前退休的年齡和條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現在或曾經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 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8年的。
拓展資料: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的規定:
1、機關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主管領導簽字,報人事科備案。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患病應及時向單位領導請假,並遞交病假條,由單位領導簽字後,報辦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備案。
3、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不含公休節假日,下同)的,原工資照發。
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足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准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按天計發,下同);
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資照發。
事業單位提前退休待遇
1、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後我區按照國家規定將退職人員的退職生活補助費提高到50%。對區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計發比例,對退休人員規定的退休費計發比例)計發退職生活費。
②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仍按規定標准計發退職生活費。
2、根據規定,對機關工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辦理退職手續的退職生活費標准調整如下:
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
②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職後的退職生活費分別按本人退職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60%計發;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50%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