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次性領取的企業年金怎麼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第三條規定:領取年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
1.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2.對單位和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前開始繳付年金繳費,個人在本通知實施之後領取年金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就其餘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征稅。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本通知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佔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減計後的余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3.對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允許領取人將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按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則不允許採取分攤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領取的總額,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❷ 個稅改革後,退休人員提取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個稅
企業年金是不交所得稅的。
❸ 退休後按月領取企業年金,同時領取以前年度中長期激勵獎金,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如何計算應稅額
退休後按月領取企業年金同時領取以前年度中,長期激勵獎金,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專,如何計算應稅屬額。
一般情況下退休後的收入是不交納個稅的。因為退休之前的所有繳納的年金及長期激勵獎金都是繳納過個稅的。退休以後的所有的這些都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❹ 企業年金退休後一次性性領回要交個稅嗎
2014年國家有抄新的政策:退休後按月領襲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按季或者按年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按照繳付年金的時間不同,可以分為以下2種情況:
1.年金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繳付:個人所得稅計算按照上述基本原則執行。
2.年金在2014年1月1日之前開始繳付,在2014年1月1日以後領取的,允許其從領取的年金中減除在新規定實施前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且已經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其餘額按照基本原則征稅。
❺ 企業年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注意:來年金的個稅涉及二個環節自。
你這里說的是第一個環節,即:計提環節。基數不超過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且比例4%以內的部分,在該企業為個人支付的部分,員工個人不需要繳納個稅,如果超出按照上述標准計算的數額,則員工需要繳納個稅,視同「工資薪金」計稅。
❻ 個稅改革後,退休人員提取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個稅
需要繳稅。
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相關規定: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每月或者分攤到每月領取的年金,如果超出了參考工資征稅標准,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通知》還對個人領取年金做了其它方面的規定,具體可以通過參考資料鏈接查看。
拓展資料
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❼ 退休後按一年的方式領取企業年金如何交稅
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後,單位和個人繳存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稅收政策沒有變化,仍然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的規定執行:
(1)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上述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
當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按規定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實施新稅制後,個人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待遇依法應當並入綜合所得按年計稅。為避免離退休人員辦理匯算清繳帶來的稅收遵從負擔,原則上平移原有計稅方法,即對個人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待遇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單獨計算納稅,不計入綜合所得,無需辦理匯算清繳。實踐中,對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2)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3)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4)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或者個人死亡後,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
❽ 個人領取年金時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人力來資源社會保源障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的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在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年金時應按上述文件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
❾ 退休後,提取企業年金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第三條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