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東省煙台市2020年4月養老退休金14號怎麼沒發放
山東省煙台市2020年4月養老退休金14號怎麼沒發放?
通過去當地社保局以及撥打社保局服務電話12333這兩種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㈡ 煙台市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
1、參保人員檔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照片、《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申報正內常退休的填報《煙容台市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
3、申報特殊工種退休的填報《煙台市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表》
4、申報因病提前退休的填報《煙台市企業職工因病提前退休審批表》和統籌病種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2)煙台企業退休金怎麼發放擴展閱讀:
煙台市辦理退休辦理地點: 煙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萊山區府後路2號)
窗口號: 養老失業保險科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50 下午:13:30-17:00(冬時) 14:00-17:30(夏時)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0535-6240767
投訴電話:0535-6251575
㈢ 煙台今年退休能領多少
參保人符合下列復條件之一的,可制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㈣ 山東省煙台市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由原職單位發放,還是街道發放,如何
如果在職職工退休有單位發放。
如果是失業走上社會了,由當地政府統籌解決,到你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咨詢或登記。 登記所需要的是:身份證、戶口本、退休證、結婚登記證、獨生子女證。
㈤ 煙台市海陽市2019年企業退休中人的養老金補發什麼時間能到位
實行並軌後每年養老金的增加方式都跟隨企業以往的形式進行。多年來企業當年增加養老金的范圍都是只包括上年12年31日前已辦過退休手續的人員。
所以2018年增加養老金的范圍應該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辦過手續的退休人員。18年2月份剛退休的不包括其中,漲也要到明年了!不過這不是絕對的,還要看所在省的具體規定。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㈥ 山東煙台退休工資為什麼要拖後五天發
山東煙台退休工資為什麼要拖後五天發?這可以問一下勞動部門吧!
㈦ 煙台芝罘區退休教師工資發放時間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之回前已答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最近以來,山東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㈧ 山東煙台一月分退休金年前能發放下來幫嗎
1月份的退休金肯定能發,離下次發工資半個月的都能發,這是政策規定。
㈨ 煙台2020年4月15號怎麼個人退休金沒發放
煙台2020年4月15號怎麼個人退休金沒發放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㈩ 煙台退休工人的工資是不是統一時間發每月幾號
《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