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重慶退休職工移交實施方案

重慶退休職工移交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21 11:35:47

A. 重慶市退休職工死亡補償發放標准

重慶市退休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者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

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後死亡的企業職工,其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標准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1)重慶退休職工移交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1: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本通知施行後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規定享受喪葬費及一次性救濟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標准比照同時期企業職工死亡相關待遇標准執行,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2: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8〕25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規定參保,養老待遇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人員,

本通知施行後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規定享受喪葬費及一次性救濟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標准比照同時期企業職工死亡相關待遇標准執行。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養老待遇。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官網-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

B. 重慶社保辦理退休流程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重慶市勞動者辦理退休手續,在具備退休條件的當月上中旬向人社局提交材料,材料齊全的,當月審批,次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C. 重慶退休職工工資該怎麼算

按照重慶市渝勞社發〔2006〕41號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公式計算。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工作(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後退休並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即:
T=(A+A×Q)÷2×M×1%+K÷L
二、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後退休並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2011年1月1日及其以後退休的人員,不再計發調節金)組成。
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即:
T=(A+A×Q)÷2×M×1%+K÷L+1.4%×(A+A×Q)÷2×M1+70×N
以上第一、二條計算公式中:
T--月基本養老金。
K--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
L--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詳見附件3)。退休時的年齡超過上一檔不滿下一檔的按下一檔計算。40歲以下的,按40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70歲以上的,按70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
A--退休時上年度當地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Q--平均繳費指數。計算辦法為:
Q=(X1÷A1+X2÷A2+X3÷A3+……+Xn÷An)÷n式中:X1、X2、X3……Xn分別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月繳費基數(不含未繳費月數);A1、A2、A3……An分別為繳費對應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n為首次實際繳費當月直至截止繳費當月的實際繳費月數(不含未繳費月數)。1993年3月至1997年12月的月繳費指數不能超過2,1998年1月及其以後繳費指數不能超過3。
M1--建立個人賬戶前的實際繳費年限與實行個人繳費前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之和。
M--M1+建立個人賬戶之月至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當月的實際繳費年限。
M和M1以年為單位,累計滿12個月計算為1年。
N--計算比例,自2006年至2010年期間退休的人員,其相應各年度的計算比例依次為:90%、70%、50%、30%、10%。
Q、M和M1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4位,其他計算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
所以,退休後的養老金計算,需要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數據計算。比如,參保人的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個人賬戶存款、退休年齡、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等。沒有這些數據,無法准確計算。

D. 重慶退休職工醫保內容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按照重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要版享受權退休職工待遇,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累計繳費男到達30年,女達到25年。(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3.實際繳費年限累計達到10年。(即參加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
對於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但醫保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參保人,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對於由單位辦理退休的人員,由原單位繼續繳納參保費用,退休者從退休之日起人再不繳納費用、
二是對於個人辦理退休的人員,由本人繼續繳納職工醫保費用,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選擇一擋或者二擋繳費,繳費期間繼續享受對應的醫保待遇,中斷繳費次月停止醫保待遇,直至累計交滿10年為止。如果經濟條件容許,也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醫保費用,交齊醫保費用的次月開始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E. 重慶市關於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算方法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渝府發〔2008〕97號

(5)重慶退休職工移交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撫恤金相關法律規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F. 重慶市離退休人員死亡後手繼如何辦理

據重慶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網站>> 辦事指南 >> 養老待遇類>> 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申領,重慶市離退休人員死亡,由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到社保經辦機構待遇支付窗口提交申請材料,辦理死亡待遇結算。
辦理死亡待遇結算,應當遞交以下材料:
1、《火化證》或《死亡證明書》或《死亡注銷戶口證明》。
2、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及關系證明。
3、領款人提供銀行賬戶信息。

重慶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死亡一次性救濟金標準的通知》
渝府發〔2008〕97號
一、調整范圍及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與企業建立或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和退休(職)人員(以下統稱「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後,其喪葬費和一次性救濟金標准執行本通知規定。
二、調整辦法及標准
企業職工非因工死亡,發給喪葬費2000元;死亡時有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濟金計發月數從7個月調整為15個月。一次性救濟金計發基數為死者生前最後一個月工資或養老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人員為統籌項目內的月基本養老金)。
三、資金列支渠道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其死亡後的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二)企業在職職工及未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待遇的人員的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由所在企業支付。
四、執行時間
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後死亡的企業職工,其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標准按本通知規定執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企業職工因病死亡待遇暫行規定〉的通知》(渝府發〔2000〕42號)第三條、第四條規定從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執行。

G. 重慶關於個人退休和單位辦理退休的問題:

如果以單位名義退抄休那麼單位會在襲職工退休後依舊承擔大額部分的費用,比如單位1%,個人2元,當職工需要辦理一些手續的時候,比如職工到異地住院,申請特殊疾病等依舊需要單位負責辦理各項手續,退休人員的後續管理的確也是一個問題。如果職工以個人名義退休那麼後面的事情都由自己來辦理。也就是主要是後續對職工的醫療的管理和後續產生的繳納醫療保險費用方面的問題。其他的方面區別都不大。

H.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201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以下是重慶社保局調整方案。

企業和個人參保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是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審批手續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個人參保人員(不含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此次上調將使用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實施,全市共有119萬人受惠。

同時,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普調辦法:退休時間累加繳費年限

此次普調包含兩方面內容,即:與退休時間掛鉤和與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掛鉤。與退休時間掛鉤是指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四個時間段分別調整,最高上調150元,最低上調80元(詳見普調明細圖);與繳費年限掛鉤是指退休人員退休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市人社局稱,經過先後6次調整後,我市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有望達到每月1400元。

傾斜調整:四類人群再增50~80元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等四類人群,

此次將執行傾斜調整。

一類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

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二類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三類

原工商業者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類

國務院批準的11個我市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

(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第一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後三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因這四類條件可累加,最高每月可再增加230元。

注意:同時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這三種資格中的兩種及以上的,不能重復享受傾斜調整。

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上調80元

我市對符合渝府發[2008]25、26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月養老待遇應從2009年12月及其以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將適當提高其養老待遇標准。

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80元,全市受惠人群約達51萬人。

I.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2011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企業退休職工:
2008年及其以前退休的:145+工齡工資;2009年退休的:110+工齡工資;2010年退休的:80+工齡工資。

閱讀全文

與重慶退休職工移交實施方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雲南養老保險怎麼搞才能領取 瀏覽:316
入職體檢要體檢哪些項目 瀏覽:522
河北省農村養老保險能領多少錢 瀏覽:879
北京最新退休年齡政策 瀏覽:777
養老金入市利息 瀏覽:100
老年人嘴歪看什麼醫生 瀏覽:18
孝順的人有 瀏覽:655
初中升高中的體檢要體檢哪些 瀏覽:218
老年人最怕什麼老人 瀏覽:599
老年人牙病影響神經痛如何醫 瀏覽:7
重陽節微信紅包發多少 瀏覽:17
老人有點昏迷怎麼辦 瀏覽:231
歐洲有哪些國家最孝敬父母 瀏覽:752
孝敬長輩應從父母做起 瀏覽:910
廣州市養老保險管理辦法 瀏覽:142
遼寧省大連市退休漲工資發放了嗎 瀏覽:326
村裡什麼時候可以交養老保險 瀏覽:769
70歲老人全身出冷汗腿無力 瀏覽:633
50歲左側乳房 瀏覽:524
太原市農村養老保險繳費 瀏覽: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