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法能強制退休人股權轉讓嗎
不能強制股權轉讓,但如果是內部職工持股,作為隱名股東,對於職工持股有職工持股章程或者其他協議安排的,則按照相應的規定執行。
Ⅱ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股東退休後可以把股份和控股權轉讓給兒子嗎要經過什麼程序
只能以遺產方式繼承,否則要進過以下程序:
股東向非股東轉讓股權的,須先履行股東 同意版程序:
權(1)轉讓股東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2)在受通知 30 內不答復者,視為同意
(3)不同意的股東應購買,否則視為同意
(4)最終必須取得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無須履行上述 程序。
Ⅲ 股權轉讓後退休了與公司無任何關系不能再參加董事會的依據
無論抄是股份有限公司襲還是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組成人員都不需要是股東。也就是說,沒有股權並不必然導致退出董事會。
董事因法定事由喪失了董事的資格,或喪失了股東的信任,都可以導致被罷免。
但是,當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董事必須持有公司的一定股份,並且任職期間不得轉讓。當董事不能達到規定的股份時,或將持有的股份轉讓後,也就喪失了董事的資格,從而公司可以對之進行罷免。
因此還要看公司章程怎麼說。
Ⅳ 退休後退了股金,但沒簽股份轉讓協議書,還是股東嗎
退休了,退了股金,雖然你沒有簽協議書,但是已經既成事實,而且有你領錢的,依據,不能再是股東。
Ⅳ 公司章程規定股東退休必須轉讓股權,這樣規定科學嗎,公司經營的比較好,公司領導成員把退休股東的股權全
基於公司自治來與股東自治精自神公司允許限責任公司章程維持強化股東間合性合理限制受讓股權主體范圍由於理由2005《公司》第72條第3款規定:公司章程股權轉讓另規定其規定例章程規定資格受讓股權主體本公司股東倘若股東均拒絕購買轉讓仍權利其股權轉讓給公司外部第三疑義 外2005《公司》第76條面原則允許自股東死亡由其合繼承繼承股東資格另面書條款允許公司章程另作相反規定例章程條款約定:繼承取股權經全體股東半數同意取股東資格未取同意必須依照公司關股權轉讓限制性規定轉讓股權《高民院公司解釋草稿()》第19條規定:限責任公司章程規定股權轉讓條件違反律規強制性規定民院應認定其效力見司機關傾向於尊重公司章程自治公司章程規定違反律行政規強制性規定侵害股東固權例公司章程禁止股東轉讓股權求同同月同求同同月同死約定看似重視股東間合性實則違反公序良俗公司章程禁止股東依退股公司章程授權股東隨作決議故除某股東資格或者故強迫某股東向股東決議指定股東讓股權
Ⅵ 退休了,股東也必須退股嗎
員工身份股東退休,是否轉讓股本,屬於本人自主權,但公司章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