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改刑滿釋放可以正常辦退休嗎
職工被判刑之前的工齡,按照原《關於工作人員曾受過開除、勞動教養內、刑事處分工齡計容算問題的復函》((59)內人事福字第740號「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和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為生活來源的勞動時間,可以計算為一般工齡」之規定,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不再計算,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可以計算。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工作年限滿十五年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現役軍官犯罪,刑滿釋放後能辦理退休嗎
現役軍官犯罪減刑滿釋放後能辦理退休嗎?這個問題國家是有相當嚴肅的政策的,一定要到這個這方面的權威機構去詳細咨詢一下
只要你參保繳費了,並且繳費年限符合社保退休要求,你也刑滿釋放了,法定退休年齡也到了,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肆』 刑滿釋放人員能享退休待遇嗎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專處拘役、有期徒刑及屬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但是以前養老保險等政策是可以享受的。
『伍』 刑滿釋放人員可繼續領退休工資嗎
目前該方面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或者說是各地的規定是不同的。第三,根據《監獄內法》第三十七條 對刑容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由以上可以看出,刑滿釋放人員應該享受和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
同時,例如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的有關文件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後可以按照服刑或勞動教養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被判處徒刑緩期執行的,緩刑期間繼續發放養老金,但不參加調整。
『陸』 服刑人員刑滿釋放後可以辦理退休嗎
法無復明文規定不處罰,任何團制體和個人均無權以他人被處以刑罰為理由而剝奪其合法財產權利的享有。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法》第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糾紛;(三)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糾紛。
由此可見,你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仲裁後不服也可以起訴。
『柒』 刑滿釋放後能否辦退休
問:被判刑並服刑期間是否停發?
答:《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問:服刑期間死亡儲存額能否繼承?
答: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問:在職人員刑滿後能否辦退休?
答: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系。此前其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問:刑滿釋放後有無退休金待遇?
答: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綜合解釋基本上解釋你的問題。請與你所在單位聯系,確認你的勞動關系後協商處理。請記住是解決此類問題是在良好的溝通基礎之上,可動用原在企業內部的關系協調處理。實在不行可付諸法律,望你能如願以償。
『捌』 刑滿釋放人員能不能辦理退休
職工因為犯罪入獄,企業即可解除其勞動合同(過去叫開除),其原來的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一律作廢,參加養老保險的,按照實際參保年限計算繳費年限,出獄之後,繳費滿15年以上,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沒有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的,不能辦理退休,你說的是1990年被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屬於開除,那時候,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還沒有實行繳納養老保險,鐵路部門從1993年才開始繳費,之前是不可能給你繳費的,
『玖』 刑滿釋放人員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我國勞動法有關規定:
1、事業單位職工因觸犯國家法律被判刑的只保留養老保險實際繳內費年限(未啟容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前的工齡都作廢),服刑期間中斷的養老保險不允許再補繳,只能從刑滿釋放後接著交納。如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滿15年的,推遲退休直到繳費滿15年。
2、職工被判刑後,企業應當對該職工的勞動關系作出處理(如:開除、解除勞動合同等),應當向職工本人宣布,職工本人應當在企業處理決定書上簽字,企業可以將該職工本人的檔案連同判決書和企業處理決定書,一並移交當地勞動部門。企業未按照上述辦法處理屬於職工仍與該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即職工刑滿釋放後原單位仍須繼續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