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退休人員過節費是否稅前扣除

退休人員過節費是否稅前扣除

發布時間:2020-12-20 16:17:11

退休人員取得的過節費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離退休人員取得過節費,應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離退休回工資以外的獎金補貼征稅問題答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徵收個人所得稅,即離退休人員當月從原任職單位取得各項生活補貼、獎金、實物等,在減除費用扣除額後,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⑵ 退休人員取得原單位發放的過節費,是否繳納個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專稅的批復屬》(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單位在給退休人員發放過節費時,應按上述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⑶ 退休人員節假日額外取得的獎金補貼如何納稅

國家復稅務總局《關於離退制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單位在給退休人員發放過節費時,應按上述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⑷ 逢年過節發給職員的過節費稅前處理問題

把過節費做成福利費是不對的,應記入應付職工薪酬。
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明確,《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1.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2.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與原有規定相比,新規定更為詳細、規范。值得注意的是,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1.退休職工的費用;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3.職工勞動保護費;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5.職工的學習費;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即國稅函〔2009〕3號文件所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的范圍,與我們通常所說「企業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如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至於稅前扣除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⑸ 國有企業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過節費,補貼可以稅前列支嗎

可以。

⑹ 國有企業給離退休人員發放的過節費、補貼可以稅前列支嗎

可以看做捐贈,超過額度應當補繳所得稅。

⑺ 過節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公司向在職員工發放節日慰問金,通常作為工資薪金所得一並進行會計處理以及稅務處理(一並計繳個稅)。
工資薪金據實列支成本費用,可以稅前扣除。

⑻ 過節費可以稅前扣除嗎就是不算在工資表裡,單獨列一個發放清單

不可以,要與工資合並納稅。但是你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合理規避一下。

⑼ 企業給公司退休人員發放過節費,該如何走賬啊或能否稅前列支啊

不能,只能是在稅後列支。

⑽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應納稅所得額是否調增

離退休福利扣除、獨生子女獎勵,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

二、關於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於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下列費用不屬於職工福利費的開支范圍:

1、退休職工的費用;

2、被辭退職工的補償金;

3、職工勞動保護費;

4、職工在病假、生育假、探親假期間領取到的補助;

5、職工的學習費;

6、職工的伙食補助費(包括職工在企業的午餐補助和出差期間的伙食補助)等。即國稅函[2009]3號文件所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的范圍,與我們通常所說「企業職工福利」相比大大縮小,如企業發給員工的「年貨」、「過節費」、節假日物資及組織員工旅遊支出等都不在此列。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的獨生子女補貼,不作為工資薪金支出。但是,企業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而應付福利費的計提是通過相應的費用科目。

閱讀全文

與退休人員過節費是否稅前扣除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疫情期間老人最需要什麼 瀏覽:173
子女買父母房子需要花多少錢 瀏覽:650
廚師體檢不合格怎麼辦 瀏覽:385
小孩子發脾氣打父母怎麼辦 瀏覽:944
社區組織重陽節活動橫幅 瀏覽:320
衛生局老年大學 瀏覽:71
老人如何換匯 瀏覽:910
臨河縣養老院有哪些 瀏覽:21
林氏孝順的故事 瀏覽:874
養老保險續交會怎麼樣 瀏覽:265
2歲半寶寶有50度近視 瀏覽:147
朝陽市老年大學 瀏覽:358
退休金改變不了生活品質 瀏覽:928
吉林敦化有敬老院嗎 瀏覽:7
河北省百歲老人一共多少 瀏覽:92
紅房子養老院 瀏覽:895
上海老年大學廣延路報名 瀏覽:239
兒童視力體檢一般怎麼寫 瀏覽:952
2020成都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瀏覽:212
婦科體檢應該做哪些項目 瀏覽: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