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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聘用退休人員協議

發布時間:2025-01-12 10:21:42

⑴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最近的有關退休人員檔案管理通知

一、《退管協議書》的簽訂

已有退休人員的企業單位,應在2010年5月31日前,在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蘇州工業園區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協議書》(以下簡稱《退管協議書》,參見附件)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後至公積金中心社會化服務科完成簽訂。

尚未有退休人員的企業單位,應在退休人員納入社會化管理之前,與公積金中心完成《退管協議書》的簽訂工作。

二、信息採集和檔案移交

企業單位與公積金中心簽訂《退管協議書》後,應在6月30日前,按照蘇園勞保[2009]38號的要求,將5月31日前已退休人員的檔案移交至公積金中心社會化服務科。已退休人員的信息採集工作,公積金中心根據退休人員居住地址劃分,分由各社區組織開展。

5月31日後退休的人員信息採集和檔案移交工作,按照蘇園勞保[2009]37號有關規定執行。

⑵ 幹部職工想提前退休,把幹部身份變更為工人身份可以嗎

幹部職工提前退休是可以把幹部身份變成工人身份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內四條二項的容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2)蘇州聘用退休人員協議擴展閱讀:

1、《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2、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3條的規定,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3、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聘用協議的解除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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