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鐵路局職工退休後有企業年金嗎
北京鐵路局職工退休後有企業年金。
《北京鐵路局企業年金方案》
第二十六條 企業年金的支付方式
(一)參加職工退休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
(二)參功口職工出國(境)定居,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
(三)參加職工退休前身故,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積累額。
❷ 我鐵路職工明年要退休,企業年金,公積金,補充險是不是都要退給個人
公積金在辦完退休手續單位會全部打入個人帳戶。補充險即作為年金分月逐步發給個人發完為止!
❸ 一些鐵路企業年金退休後為什麼不能一次性發放你怎麼看
為什麼不能在職工退休之後把職業年金一次性領取呢?很多人把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搞混了,這兩個其實不是一回事。
於是有人就問了,為什麼允許企業年金一次性提取?
因為企業年金是自願建立的,跟存款一樣的,既然是自願,那麼允許企業職工自由支配企業年金,自由選擇提取方式,這也是比較科學合理的。
綜上所述,要分清職業年金和企業年金的區別,職業年金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強制建立,一般只能按月領取;企業年金是針對企業,自願建立,可以自由支取。
❹ 本人己退休4個月,企業年金什!么時候可以發放
一般在退休後來當月或次月便可領取自,看你企業的方案設定,不過現在因為14年財政出台103號文件,對於稅收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出台,所以會導致暫時無法領取的狀況,不過不會對你的利益造成太大影響,就是晚領取幾個月。
❺ 2018年退休工人的企業年金是幾月份發放
2018年宜興企業職工養老金幾月份發放?
❻ 企業年金退休後什麼時候領取
職工退休,可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重要補充,是我國正在完善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由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三個部分組成)的「第二支柱」。
在實行現代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中,企業年金已經成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企業補充養老金計劃,又稱為「企業退休金計劃」或「職業養老金計劃」,並且成為所在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6)鐵路職工退休企業年金何時發擴展閱讀:
《企業年金辦法》對於企業年金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規定: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確定的比例和辦法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合理確定本單位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最高額與平均額的差距。企業當期繳費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的最高額與平均額不得超過5倍。
第十九條規定: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企業可以與職工一方約定其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
第二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
(一)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也可以將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全部或者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依據保險合同領取待遇並享受相應的繼承權。
(二)出國(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三)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二十五條規定:未達到上述企業年金領取條件之一的,不得從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❼ 我是2020年1日1日退休的鐵路職工退休後的企業年金扣稅後能領取多少
這個要看你繳納的金額是多少。養老保險繳納的金額和年限,還有你退休時的工資。應該按照一定的比例領取。
❽ 企業年金什麼時候領取
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第十二條 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帳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出境定居人員的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十三條 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企業年金個人帳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職工升學、參軍、失業期間或新就業單位沒有實行企業年金制度的,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
第十四條 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帳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8)鐵路職工退休企業年金何時發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
第十五條 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應當確定企業年金受託人(以下簡稱受託人),受託管理企業年金。受託人可以是企業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也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
第十六條 企業年金理事會由企業和職工代表組成,也可以聘請企業以外的專業人員參加,其中職工代表應不少於三分之一。
第十七條 企業年金理事會除管理本企業的企業年金事務之外,不得從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營業性活動。
第十八條 確定受託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一方為企業,另一方為受託人。
第十九條 受託人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企業年金帳戶管理機構作為帳戶管理人,負責管理企業年金帳戶;可以委託具有資格的投資運營機構作為投資管理人,負責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
受託人應當選擇具有資格的商業銀行或專業託管機構作為託管人,負責託管企業年金基金。
受託人與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確定委託關系,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二十條 企業年金基金必須與受託人、帳戶管理人、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自有資產或其他資產分開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