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企業退休人員有的增加400多元這是什麼原因
上海企業退休人員有的增加400多元,這是什麼原因?因為他們的工作經歷長。
② 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當前,國家通過規定醫療保險費繳費基數調控基本養老金最高和最低額度內,不再規定最低基本養老金容標准,上海市也沒有最低養老金標準的規定。
國務院
《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發[1995]6號
附件二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實施辦法之二
一、基木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
(一)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以下簡稱繳費工資基數)。企業以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為企業繳費工資基數。月平均工資 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工資基數;超 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③ 上海企業聘用退休人員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沒有稅收優惠政策,只是可以不交社保
④ 上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進一步規范對本市企業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審核,現對審核中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關於退休(職)人員年齡的核定:
(一)凡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年滿55周歲),並已符合退休(職)條件的(下同),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
(二)女職工原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後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工作需要又改為從事生產服務工作崗位的,經單位出具有關證明後,可按其實際從事的崗位核定退休、退職年齡。
(三)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將聘任在技術崗位上的女性高級專家,本人自願,且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退休年齡可按60周歲核定。
(四)少數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能堅持正常工作,徵得本人同意,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報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縣中心)備案後,也可適當延長其退休年齡。延長期限一般為1~5年。期滿需要繼續延長的,應按規定重新辦理手續。
(五)高級專家需延長退休年齡的由單位填寫〈高級專家延長離、退休年齡審批表〉,區、縣和主管局提出意見,報主管部、委、辦批准;無歸口部、委、辦的,經區、縣和主管局批准 ,抄送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備案後,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高工、高經等)退休年齡可延長至65周歲;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的高級專家,可延長至70周歲。
(六)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無論是現在從事這類工作,或曾從事過這類工作,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人員,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七)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取、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連續病假一年以上,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未滿上述年齡的可辦理退職手續。
(八)個別企業在按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產終結後,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批准後,可提前辦理退休手續。
二、關於退休(職)人員工作年限的核定
(一)職工的工作年限按職工本人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與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之 和確定。
(二)1992年底以前的連續工齡統一按國家和本市關於連續工齡的規定計算。
(三)1993年以後的繳費年限不含職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後的繳費月份。
(四)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0年的職工;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15年的職工可按退休辦理。
(五)1993年1月1日以後進單位的征地勞動力,在安置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15周年的,安置單位按滬社保業一發(95)22號文規定為其一次性補繳不滿15周年部分養老保險後,其補交年限與本人征地後實際從事的工作年限滿15年的可按退休辦理。
(六)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職工,可按退職辦理。
(七)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的在職人員,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作年限滿10年的,可按退休辦理;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可按退職辦理。
(八)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5年;1993年以後參加工作,工作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後,區、縣中心應把職工個人養老保險帳戶的本息儲存額一次性返回給本人,並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關於辦理退休(職)的手續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出生年月以職工身份證為准)的當月,單位應按規定為其及時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
(二)辦理退休(職)手續的程序為:單位按規定填寫《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送區、縣中心審核同意後,由單位批准退休,發給《退休(職)證》。
(三)單位為職工辦理退休(職)手續報區、縣中心審核時,根據以下規定附有關材料:
1、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辦理退休(職)手續時,需附以下材料:
(1)職工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2)《本市企業職工退休(職)申請表》
(3)職工85年工資套改前標准工資定級表(檔案記載復印件)
(4)女職工在50~55周歲之間辦理退休(職)手續的,需另附原「聘用合同」或「上崗合同」
2、延長退休年齡的人員,除報送上述材料外,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另附以下材料:
(1)一般職工,附經主管部門批准延長退休年齡的原件(或復印件)
(2)高級專家,附《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表》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辦理退休(職)的,除報送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外,還應附以下材料:
(1)經企業、區(縣)兩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上海市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
(2)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請報告
(3)本人連續六個月以上領取疾病救濟費的憑證
(4)連續一年病假的證明
(四)從事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人員按《關於審核本市企業提前退休工種時間及其符合提前退休工種人員辦理退休手續若干問題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還需另附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1點規定的材料。
(五)破產企業為職工提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需持有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終結書。
四、各區、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在辦理職工退休(職)手續時,應嚴格按照本規定進行審核並辦理,對政策尚未明確的問題,應及時向市局業務處室反映,待市局有明確意見後再作處理。
⑤ 上海企業為員工辦理退休手續流程
流程到社保中心去問清楚,獨生子女需要通行者去居住地計生辦開出獨生子女證明,你送到社保中心就可以
⑥ 2020年上海企業退休養老金如何加
全國都一樣基礎養老金增加5%
⑦ 上海企業退休工人死亡後2018 年
2018退休職工去世撫恤金標准
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了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由原來的16490元調整為18360元。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費等。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最新撫恤金發放標准。
退休職工去世後補多少個月工資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五)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六)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4.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知識。
5.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註:當月工資正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