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後,發現單位少交養老金,該怎麼辦
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然後申請社保機構重新核算你的養老金。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建議你盡快申請勞動仲裁。
算不了。只有在退休時你自己去估算。
估算的方法是:假設你按40年退休,能開3600元,則一年平均是90元,少一年就是少了每月90元。
3. 社會保險斷交一年半,如果不交的話將來對退休有沒有影響退休金是不是就少了
養老保險需要最少累計繳滿15年,到達退休年齡時可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斷繳可以補續,但可能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
醫療保險女性繳夠20年、男性繳夠25年,退休後可享受終身醫保。醫保如果中斷,則在中斷期間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不過,醫保從中斷之日起有一個緩沖期,如果超過3個月沒有續保,則連續繳費年限會重新計算,醫保報銷額度和重大疾病醫保額度也會受影響。
社保一旦斷繳,除了會對參保人的繳費年限核算、社保待遇領取等「長線」結果產生影響,在一些城市,對參保人短期內的買房購車和落戶計劃的影響則更為直接。
(3)勞動爭議企業少交一年養老金退休後擴展閱讀:
累計繳費滿15年,按時退休可領基本養老金。
《社會保障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4. 為企業減負少繳養老金會不會影響職工退休後領取
肯定要減少,因為養老金是按照所交保險金的多少來計算的!
5. 單位少交一年養老保險對退休影響大嗎
如果你繳納的養老保險是社保,少繳納2年影響不大,只要繳納社保達到規定的最低累計專繳納年限屬15年,到退休年齡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如果你購買的是商業養老保險,在合同期間未按時繳納養老金,保險合同會暫時失效,在可寬限期內需及時補繳至保單期滿,才可以在保單規定的年齡時按約定領取養老金。
6. 養老保險少交一年,到退休會少多少
按照現在的政策,只要累計繳納社保大於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因此你只有一年不繳納是沒有影響的,相當於晚工作一年而已。
但公司第一年不給你繳納社保是違反勞動法和社保法的。你可以到公司去爭取自己的權利。
我擔心的是一年以後,公司辭退你,你就不好辦了,到時候只能申請仲裁了。
祝你工作順利!
7. 養老保險中間少交一年的,後果是什麼
養老保險中間少交一年,在退休時如果達到累計繳費年限,也是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的,但是少了一年累計年限,其享受的養老金待遇要比多繳一年養老金的要少。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基礎養老金根據職工繳費年限按下列比例計發:
(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職職工,按本人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五計發;
(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計發;
(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五年及其以上的退休職工,按本人退休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五計發;
(四)本條例施行前被授予省級及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的退休、退職職工,退休、退職時仍保持榮譽稱號的,按本人退休、退職時本市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九增發。
第二十二條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十年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職職工,追加養老金根據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每滿一年,按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百分之一點四的比例計發。
(7)勞動爭議企業少交一年養老金退休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8. 社保中斷一年未繳,對以後退休領養老金有影響么
社保可以中斷,繼續繳納後累計計算,只要在退休前交滿15年就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版,權
盡管影響不大,但你少交一年,將來領取養老金就會少極小一部分的錢。
以前未交的三年,屬於在單位工作,單位沒有繳納的可以補繳(要加收滯納金),三年內沒有工作單位的不能補繳。
9. 工齡少算一年對工資及退休有影響嗎
有影來響。因為退休金的計算都離不自開職工個人的工作的年限,一般來說,工齡越長,退休工資則越高,只是相對於在職的情況,工齡對在職員工影響更大,畢竟工齡是和老了拿的退休金的多少相掛鉤的。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第六條規定,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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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0. 退休後發現養老保險少交了怎麼辦
各地政策有所區別,但是社保補繳均十分困難。基本上無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門為個人追繳補足養老保險,並且尚無法律法規對該種情形如何處理進行規定,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存在較大困難。
以深圳市為例,只規定了兩年內的補繳政策,《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即在法定的兩年追訴時效內,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該員工可以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後,該員工兩年法定追訴時效內所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可以補繳。
對超過兩年追繳時效的養老保險欠費補繳,在養老條例之前的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法定強制追繳時效的,可以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並自應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10)勞動爭議企業少交一年養老金退休後擴展閱讀:
【案例】
2012年,老張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辦理退休手續的過程中,老張發現,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間,原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因少繳納了養老保險,老張領取的退休金自然也少於正常繳納所能領取的數額。在與原單位交涉無果後,老張氣憤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單位賠償自己相關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張已於2012年經核准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但老張未能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以證明其屬於應當繳納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間養老保險而被告未為其繳納,並且未能提交證明這期間的養老保險確實無法補繳和確認補償標准等證明材料。最終,法院裁定駁回了老張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