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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19 00:26:35

❶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最新,方案出來了嗎

山西省2017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有出台。
2017年4月1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要求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
當前,陝西省的具體方案還沒有發布,如何調整還不明確,請耐心等待。

❷ 今年山西省退休養老金是怎樣調整的

今年山西省退休養老金是怎樣調整的?如果是有關社保 、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或親自到社保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❸ 山西省企業已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有嗎

2017年的調整已經結束。並且已經兌現發放,今年不會再調整,2018年的調整要等明年才會有消息

❹ 山西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9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兩個條件的人員,可以同時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2060元的,補齊到2060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各市要切實將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3年4月24日

❺ 山西社保網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山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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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在二零一八年山西企業退休職工如何上調養老金

山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山西省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7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體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7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詳見附表)。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增加額明細表
職務(級別) 月增加額(元)
省部級正職及以上 204
省部級副職 189

廳局級正職 114
廳局級副職 97
縣處級正職 81
縣處級副職 72
鄉科級正職 62
鄉科級副職 56
科員及以下 51
高級技師和技師 56
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 51
勞人險(1983)3號文件老工人 67

退職人員 45
專業技術人員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增加額明細表

職務(級別) 月增加額(元)
教授及相當職務 97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 72
講師及相當職務 62
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 51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江15元。
附件
山西省艱苦邊遠地區范圍和類別名單
(共44個縣、市、區)
一類區(41個)
太原市:婁煩縣
大同市:陽高縣、靈丘縣、渾源縣、大同縣
朔州市:平魯區
長治市:平順縣、壺關縣、武鄉縣、沁縣
晉城市:陵川縣
忻州市:五台縣、代縣、繁峙縣、寧武縣、靜樂縣、神池縣、五寨縣、岢嵐縣、河曲縣、保德縣、偏關縣
晉中市:榆社縣、左權縣、和順縣
臨汾市:古縣、安澤縣、浮山縣、吉縣、大寧縣、永和縣、隰縣、汾西縣
呂梁市:中陽縣、興縣、臨縣、方山縣、柳林縣、嵐縣、交口縣、石樓縣
二類區:(3個)
大同市:天鎮縣、廣靈縣
朔州市:右玉縣
2、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體人員,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業退休軍轉於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296元的補到3296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
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體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2018年6月27日

❼ 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出台沒有

山西省企抄業退休人員今年2017年養老金已經上調了!

至於明年是否會上調養老金,據多位專家表示,2018年養老金將會繼續上調。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明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對外公布。

❽ 山西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企業: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二、調整標准
(一)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二)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如同時符合兩種條件的,只按其中一種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不得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四)軍隊轉業幹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准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低於1875元的,補齊到1875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承擔。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這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市要切實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全力以赴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加大財政補助力度等措施,落實此次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盡快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職)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❾ 山西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退休金方案出來了嗎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內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容員上調養老金,並從2018年1月起補發。

最早的上海市上調養老金已於5月18日發放到位。山西省也已制定實施細則,並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預計7月份開始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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