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退休老人投靠已經擁有上海戶口的獨生子女,他們在外地的醫保如何轉到上海來非常感謝!
你的這種情況屬於退休人員辦理異地醫保手續。
首先要向當地的醫療保險機構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可以在異地就醫。就醫費用先自行墊付,然後到參保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相關手續可以委託你退休前的單位辦理,也不是非常復雜,只是報銷審核手續有點麻煩。
大致的流程如下,因各地方略有差別,所以僅供參考。
一、辦理范圍
在異地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職工及達到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
二、辦理手續
1、首先到醫保中心醫葯監督部窗口領取或到當地社保網下載《退休人員異地就醫申請表》一式兩份,到居住地選擇兩所醫保定點醫院(級別不限)蓋章後,攜帶:(1)醫保卡;(2)《退休人員異地就醫申請表》;(3)異地居住證明(異地戶口復印件、暫住證復印件或居住地街道社區證明),到醫保中心辦理登記後生效。註:辦理異地門診特殊疾病申請,僅限選定一所醫保定點醫院,醫院級別不限。
2、審批期限最長為3年,(各地不一樣)到期後自動解除,為防止到期未及時續辦登記自動解除,請在登記有效期滿前持醫保卡及《異地就醫申請表》到中心續辦。
3、因特殊情況需要取消異地登記或變更異地就診醫院時,應先結清原選定醫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後,個人提出申請取消或重新填表選定醫院。辦理異地登記半年內不允許取消,並且取消後一年內也不允許重新辦理異地居住登記。因病情特殊需轉往居住地其他非選定醫院就醫的,需由所選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轉診單,報銷時其醫療待遇不變。
三、待遇支付
1、退休人員在異地登記有效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付後攜帶:
(1)全套住院病歷復印件(或門診病歷)及費用明細單(復印件及明細加蓋醫院章);
(2)有效票據;
(3)醫保卡;
(4)異地就醫申請表,到醫保中心醫葯監督部報銷窗口核報。
2、經審核符合醫療保險待遇支付范圍內的門診醫療費用沖減醫保卡內個人賬戶,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住院醫療費用按本地同類人員待遇支付標准核報。
3、醫療費用報銷不跨年度,超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其醫療待遇。未辦理異地就醫申請、超過有效期未及時續辦或發生在非選定醫院的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希望以上對你有所幫助
B. 外省市老年人如何遷戶口到上海
根據《上海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辦法》
老人投靠本市子女戶口:
(1)申請人的入戶申請書;
(2)申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申請行為應由其監護人辦理,並應出具與監護人關系的憑證(如:法院判決、監護公證等)及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監護人)及入戶接受人[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因本人患有嚴重疾病或年邁體弱等原因而無法前來辦理相應手續的,應以法定委託的形式,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前來辦理。委託書應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並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4)入戶地(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房屋產權人(共有產權須徵得共有產權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5)入戶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產權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等房屋有效權證;
(6)申請人原由本市遷出時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如: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等,應註明:姓名、戶口地址、單位、戶口性質是農業或非農業等項目,下同);
(7)申請人在外省市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及本人《居民身份證》;
(8)申請人所有子女的全戶詳細戶籍資料;
(9)申請人原是否有無工作單位的相關有效原始憑證。如:原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離(退)休證、離(退)休審批表、申領退休金的相關憑證。
原有工作除名或無業的需提供與原單位脫離關系的原始憑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無業憑證、養老保險手冊等原件及當地縣以上社會保障經辦機構為申請人出具的「是否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及參加社會保險的起止日期」的證明及歷年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清單、對帳單、個人繳納收據等原始憑證,居(村)民委員會的證明等;
(10)申請人原由本市知青、支邊、支內的原始依據(如:招工表、錄取通知書、檔案館保存的支援外地建設分配去向名冊、曾在本市代訓的職工登記表、中學生畢業登記表等);
(11)申請人夫妻雙方的人事檔案(如:職工登記表、幹部履歷表等、若人事檔案在外單位的由保管檔案的單位出具證明及保管費用的收據);
(12)申請人配偶在職情況(退休附上退休證、無業提供相關部門憑證,如:失業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
(13)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原始憑證(如:結婚證、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離婚證、離婚判決(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狀況的證明等);
(14)申請人在滬子女與申請人之間的關系的戶籍證明及原始人事檔案或相關憑證;
(15)申請人的子女情況的有關原始憑證(如:《獨生子女證》、申領《獨生子女證》的審批依據、單位或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有無其他子女的證明等。必要時需區縣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16)申請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憑證(如:原暫住證,現居住證等);
(17)本市(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病情診斷證明;
(18)申請人子女均在滬的資料及回滬的審批材料、戶籍資料、身份證復印件、職工登記表或幹部履歷表;
(19)需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2)外地退休人員戶口遷移上海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外省市戶口遷滬落戶審批辦法》
提供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騎縫章,並由申請人(監護人)、受理民警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該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因單位存檔等原因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原件的,其復印件上必須由單位確認是否與原件一致,並加蓋該單位的行政公章。
C. 外地退休回上海,辦理戶口遷移需要本人檔案嗎
你好,當然需要你的社會檔案。有二種情況遷移、接受檔案。如果你過去工作版地方是大城權市,那麼檔案辦理不需要你本人去,他們會通過電腦聯網傳到上海有關部門。你在家等通知即可。但是,如果你工作地方是農村與鄉鎮、小城市則就要你本人帶上檔案到上海有關部門去辦理了。
D. 外地退休人員投靠配偶戶口遷移上海有什麼侍遇
外地退休人員投靠配偶戶口遷移上海,社保和醫保還是在外地,不能享受上海待遇,只是到了規定年齡後可以享受上海的敬老補貼,就是原來老人免費乘車待遇轉換為現金補貼部分。
E. 外地退休戶口己遷入上海如何辦理新社保卡
已退休人員是抄不能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的(參考如下文件)。除非你們當地有特殊政策,如果有的話還請向當地社保具體咨詢。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F. 退休後怎麼才能把戶口從外地遷回上海
要原單位出具支內證明,上海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街道出證明,是歷史遺留問題回的解決,辦理速度很快的答,回來還有很多很多補助的(區民政局管的)
上海將加強支內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助
上海市政府昨天召開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幫困補助工作的意見。市委副書記、市長韓正主持會議並強調,做好這項工作是上海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政府和有關各方一定要提高認識,充滿感情地把好事辦好,通過幫困補助,逐步提高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的生活水平,使他們能夠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對本市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人員實施幫困補助,是積極化解歷史遺留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歷屆市委、市政府對此都十分關心,多年來在生活幫困、醫療幫困、住房幫困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緩解了這部分群體的生活困難。隨著上海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必要進一步作好幫困工作,使他們的生活不斷得到改善。為此,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將這項工作列為年度重點民生工作之一。
G. 從上海去外地工作的人,退休後戶口能否遷回上海
有子(女)在上海的,並且子女是上海戶口的,經子(女)同意可以去派出所提交申請專,並提供屬許多有關的證明材料:知青當時從原住地遷出的證明(去派出所開)、知青去外地後的個人檔案復印件(單位加蓋紅公章)、子(女)同意收留父母回上海共同居住的證明、獨生子女證復印件、知青在外地的戶口簿復印件(加蓋派出所章)、知青及子女的身份證復印件。
提交申請以後,需要等待派出所審批,經批准同意後,會通知你們去派出所拿準遷證明,然後去外地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最後來上海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H. 外地退休老人如何轉上海戶籍投靠子女
按照《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文件精神,以版下2種情況可以辦權理「老人投靠」:
(一) 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 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如果你母親不符合第二個條件,目前無法辦理投靠落戶。
I. 退休後戶口遷到上海,外地養老金可以轉入上海領取嗎
在上海交滿了十年社保嗎?如果交滿了則外地養老金是可以轉入,最好到上海當地社保中心問一下,哪裡的工作人員會回答你的
J. 外地戶口老人投靠在上海已擁有常住戶口的獨生子女,如何辦理老人投靠子女遷戶口
父母投靠子女落戶須知
一、辦理所需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辦理所需材料
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本市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三、辦理的程序
1、父母戶口從本市島外移入島內的,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由派出所核准。
2、父母戶口從市外遷入本市,申請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一套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戶政科申請,經公安分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3、經核准遷(移)入人員,憑准遷憑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移)出後,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對證明材料齊全的,戶籍民警應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
四、辦理時限
市外戶口遷入本市,公安分局7個工作日辦結,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10)外地退休人員戶口遷移上海手續擴展閱讀
按照《關於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干實施意見》[滬府(2009)70號] 文件精神,以下2種情況可以辦理「老人投靠」:
1、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願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2、原本市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國家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並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