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求最新醫保卡規定,哈爾濱醫保是否可以在北京住院使用,出院直接可結
異地醫保需要提前報備的~
昨天,針對異地就醫的3類主要問題,市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解答。
長期在異地居住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可到醫保中心領取「哈爾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居住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拿到居住地選定二所醫療機構(其中一所為三級醫院,一所為二級醫院)蓋章,單位或居住社區蓋章。攜帶暫住證或戶口或房產證、醫保卡、身份證原件及上述復印件到我市醫保中心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在審批有效期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按哈爾濱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報銷。未辦理登記備案,在非指定醫院就醫,以及超出有效期發生的住院醫療費,醫療保險基金將不予支付。
因病情需要或受我市醫療技術設備條件限制等,需要轉往省外醫療機構治療的,需持具有轉診資格醫療機構出具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及醫保卡,到市人社局醫保處辦理核准手續。異地所發生的醫療費暫由個人現金墊付。診治終結後,攜相關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報銷(道里區友誼路423號),住院起付標准和個人負擔比例相應提高30%。
參保人員因出差、探親、旅遊等在外地突發疾病急診搶救住院治療的,需在住院之日起5日內(節假日順延)撥打電話12333登記備案。終止診治後,攜帶相關材料經市醫保中心審核(符合急診搶救病種范圍),方可報銷,起付標准和個人自付比例提高30%。不符合急診搶救病種范圍內發生的醫療費、異地發生的門診費用和未登記備案發生的醫療費,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待病情穩定後或脫離危險,應及時轉回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否則發生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㈡ 哈爾濱市醫保中心 請問異地醫保的辦理程序謝謝!
帶戶口本身份證醫保卡去哈爾濱醫保中心,申請異地就診,備案以後,就可以在外地指定醫院直接按比例結算了。
長期居住外地的,需每年都要辦理一次。
因大病急病在外地就診,還需醫院的就診卡,病歷。
㈢ 社保在哈市繳納,但在外地就醫,醫保是否可以報銷,需要哪些手續
社保繳費最低年限15年是全國統一的
特殊工種是男55歲可以辦理退休
女是45歲可以辦理退休
㈣ 哈爾濱疫情期間異地醫保住院需要備案嗎
看你具體情況了 是短期臨時去的還是有異地暫住證還是在異地工作的?很多種情況 如果版是第一種好像權不用備案 不過在那邊醫院出院的時候要好所有票據和相關記錄單子 回來到市民大廈可以報銷 但是後兩種情況好像要在網上備案的
㈤ 伊春市退休人員移居哈爾濱市就醫可以異地結算嗎
可以在哈爾濱就地結算。
我國異地就醫系統就地結算已經建立,伊春市退休人員依據哈爾濱市的,在居住地選擇不同等級的基本養老保險定點醫療鑒定,向伊春市醫保局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經伊春市醫保局把備案信息上傳至人社部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在哈爾濱市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費用,在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照伊春市的規定報銷。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做好基本醫療保險跨省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6〕120號
一、目標任務
2016年底,基本實現全國聯網,啟動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工作;2017年開始逐步解決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年底擴大到符合轉診規定人員的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結合本地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逐步將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和常駐異地工作人員納入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覆蓋范圍。
二、基本原則
(一)規范便捷。堅持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結算服務,參保人員只需支付按規定由個人承擔的住院醫療費用,其他費用由就醫地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按協議約定審核後支付。
三、規范異地就醫流程
(五)規范轉出流程。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前,應到參保地經辦機構進行登記。參保地經辦機構應根據本地規定為參保人員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建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並實現動態管理。參保地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人員信息上報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部級經辦機構),形成全國異地就醫備案人員庫,供就醫地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獲取異地就醫參保人員信息。
(六)規范結算流程。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出院結算時,就醫地經辦機構根據全國統一的大類費用清單,將異地就醫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等信息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實時傳送至參保地經辦機構,參保地經辦機構根據大類費用按照當地規定進行計算,區分參保人員個人與各項醫保基金應支付的金額,並將計算結果經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回傳至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用於定點醫療機構與參保人員直接結算。
㈥ 在哈市交的醫保,在外地看病好使嗎
醫保卡肯定不能在外地使用
但是不是說醫保對於在外地發生費用不給報銷,如果是短回時間在答外地的話,那麼急診之類的費用是可以憑發票等就醫證明拿回參保地報銷的,非急診類的,如果沒有當地醫保的同意,那麼是不能報銷
此外,對於已經在參保地退休的並在外地長期居住的人,那麼可以申請醫保的異地安置,辦好後就可以在居住地選擇一到兩家定點醫院就醫,費用先墊付,然後回參保地報銷
醫保實際上要實現全國通用是很困難的
非退休人員是沒有異地安置可以辦的
如果你不在哈居住了,在目前政策下那麼繼續交是沒有意義的了
如果可以的話,那就參照異地人員的辦理了,先自己墊付,然後回哈的醫保報銷
㈦ 我是哈爾濱市職工退休職工我已講醫保轉入異地看病現在我想遷回哈爾濱應該怎麼辦理
你仍拿本人身份證,醫保卡(社保卡)到哈爾濱市醫保中心辦理取消異醫保看病,將醫保仍恢復在哈爾濱市使用
㈧ 哈爾濱退休異地醫保問題
如果是有關社保、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內或親自到社保容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祝你好運!
㈨ 哈爾濱人外地就醫可否報銷,需要什麼手續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外地醫院就醫,在具有轉診資格的醫院領取並填寫《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申請表》(以下簡稱《異地轉診申請表》),由主任醫師出具轉診意見,醫院醫保辦審核。參保患者持醫院出具的《異地轉診申請表》及醫療保險證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異地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參保患者在外地(不含境外)探親、旅遊期間發生急診,可在當地醫院就醫,在入院五個工作日內,電話(0451—84871953)通知或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異地急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由個人現金全額墊付,診療結束後,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按相關規定報銷.
市內轉診、市內非定點醫院急診、異地轉診、異地急診、已辦理異地就醫的在異地發生醫療費用結算,由本人或代辦人攜帶醫療專用結算票據、診斷證明、加蓋醫院公章的醫療費用清單(含具體費用項目、數量、單價)和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醫囑單、出院小結),除以上材料外,市內轉診患者須提供《市內轉診申請表》原件,異地轉診患者須提供《異地轉診申請表》原件,市內非定點醫院急診、異地急診患者須提供急診證明,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送交報銷材料。經工作人員審核後,將《醫療費報銷審核憑證》交予本人或代辦人,費用結算後,本人或代辦人持《醫療費報銷審核憑證》和身份證原件到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領取所報銷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