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聘用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一般可簽多長時間,勞務合同中可以有試用期嗎
聘用退休人員,雙方不是勞動關系,所以不受《勞動法》的約束。
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之間簽訂勞務合同,可以雙方協商,內容法律並無具體規定,所以可以約定試用期。至於簽訂多久的勞動合同,雙方協商即可。
B. 返聘能否再設定一個試用期
1、如果單是從法律的字面上理解是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但是這里的用人單位有幾個問題需要解決。第一復職的時候如果不是在同一個崗位上的話呢?勞動根本無法適應現在的崗位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的風險很大;第二有些崗位尤其是技術型的崗位,變化很大(技術日新月異),離職時間過長,更本無法適應。
3、所以其實我個人認為復職的員工,其實都會和用人單位商量好的是否有試用期。如果你完全有能力勝任這個崗位基本是不會約定試用期的,特別情況下才會約定的(例如不同的崗位,或以前是主管,現在是經理,這種情況下勞動也會慎重考慮而答應的 )。
C. 國企員工當年已辦理了退休因工作需要單位又重新返聘,當年探親假未使用,次年能不能使用未退休期期間的探
已經辦理退休了你在企業正常的福利已經割斷了現在上班不能作為企業的正式員工了所以你不能享受企業的有關福利了
D. 退休返聘需不需要設定試用期
可設可不設。
實際上,能返聘的都是本專業的高手,捨不得放他走才返聘回來的。業務能力肯定沒問題,設不設那個試用期沒啥意義。
E. 已離職人員返聘試用期問題
1、如果單是來從法律的字自面上理解是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2、但是這里的用人單位有幾個問題需要解決。第一復職的時候如果不是在同一個崗位上的話呢?勞動根本無法適應現在的崗位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用人單位的風險很大;第二有些崗位尤其是技術型的崗位,變化很大(技術日新月異),離職時間過長,更本無法適應。
3、所以其實我個人認為復職的員工,其實都會和用人單位商量好的是否有試用期。如果你完全有能力勝任這個崗位基本是不會約定試用期的,特別情況下才會約定的(例如不同的崗位,或以前是主管,現在是經理,這種情況下勞動也會慎重考慮而答應的 )。
F. 返聘會計崗位試用期工作總結怎麼寫
就把自己當作一個新員工,重新入職來寫。具體可以寫一下這段時間內所做的工作內容,以及在工作中有什麼進步之處,最後希望公司能夠按期給自己轉正。
個人見解希望對你有幫助。😊
G. 聘用退休人員可以有試用期嗎
看你怎麼理解抄了,如果是標准勞動法意義上的「試用期」,那是作為正規勞務合同的一部分。但一般來說都不會幫退休人員加金,也就不會採用這樣的合同形式。所以可以說和退休人員的合同是沒有試用期的,但有雙方約定的除外。另外就是,原則上聘用退休人員要同工同酬,而且出現工傷的情況是同樣對待的,沒有區別,這點要注意。
H. 返聘人員沒有試用期,也沒有轉正加薪嗎
是退休返聘嗎?挺好。
這個可能得具體看公司
工具覺得你重要,自然就會給你加薪
因為不能按新員工對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