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普通職工什麼條件才能領退休金
滿足兩個條件:
1.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2連續繳納15年以上的社保(養老金)
❷ 社保享受退休金條件
辦理退休手續,享受每月領取退休金待遇要達到兩個法定條件:
連續繳納養老保險費15年;2.達到專法定退休年齡(現為女屬工人年滿五十周歲);你媽媽達到上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辦理退休,享受每月領取退休金待遇。
如果你媽媽今後離開深圳到別處打工,最好將社保關系轉移到戶口所在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每年將應繳的養老保險費繳給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為宜。
❸ 職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職工依法享受基本養老內保險待遇,就是說,職工的養容老保險待遇,是在法律條件下享受的,符合法律條件的,可以享受,不符合法律條件時,也可以取消,職工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包括職工的退休費,調整退休費的標准,享受退休以後的取暖補貼以及各種福利待遇,也享受職工死亡以後,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等保險待遇,所謂依法,就是依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是在法律規定的條件下享受的,如果職工違背了有關法律,也可以依法取消待遇。例如,職工依法享受了退休費,可是違背了法律規定,犯法入獄,國家可以根據規定給予取消待遇,不再發給退休費,
❹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的條件是什麼
享受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年齡條件內
正常退休:男職工年容滿60周歲,女管理人員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傷殘一至四級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繳費年限條件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工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滿15年。
依據:
1、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
2、《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件》。
❺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條件待遇
1、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
3、個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 A、按月領取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直至死亡。
B 、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待遇。
C、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D 、死亡待遇:
(1)喪葬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3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5000元);
(2)一次性撫恤費:按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的10個月計發(此為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為本人工資的20個月);
(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供養直系親屬死亡。
(註:養老保險若出現繳費中斷現象,可延續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至15年,均可享受養老保險的相關待遇)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年未滿十六歲或殘疾經過勞動行政部門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4.子女雖然超過十六歲但仍在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普通高等院校(不包括軍隊院校和研究生)就讀者;
5.職工自幼由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沒有生活來源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須依靠職工供養且共同居住者;
6.獨生子女其父母無論誰死亡,凡子女符合供養條件的都可作為供養直系親屬,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待遇。
7、凡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直系親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的,以後雖然符合供養條件也不能列為供養直系親屬,不得享受有關待遇。
❻ 具備哪些條件就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首先,如果是幹部級別的人的話,一般男性需要滿六十周歲,而女性需要滿五十五周歲才可以享受養老退休政策,而如果是工人的話,男性還是一樣的要求,而女性是有一定的差異的,一般女性工人只要年滿五十周歲就可以享受了。當然這里還有一個其他的要求,必須要連續工齡或者是工作年限滿十年才可以符合相關的享受政策的條件的。
其次,如果我們是從事一些高危工作就比如井下或者是高空作業的人,因為這一工作不管是對於身體素質要求還是對於身體損傷程度來說,都是比較特殊的,因此很多時候只需要滿足男性年滿五十五周歲或者女性年滿四十五周歲,並且工作年限滿十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退休政策了。
當然,其實很多時候一些特殊人群對於享受養老退休政策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就比如如果是經過勞動鑒定表明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的人員,其一般男性年滿五十周歲,女性年滿四十五周歲並且工作年限滿十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退休政策的,關於這方面的知識,小豆社保有很多,我之前看到過。
❼ 職工退職待遇的條件
職工退職待遇的條件是:經醫院證明,勞動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因年老體弱,經醫院證明,勞動委員會確認不能繼續從事原職工作,本單位確無輕便工作可分配而不具備條件的;本人自願退職,而其退職對本單位生產或工作並無妨礙的。凡具備上述之一條件的,均可享受職工退職待遇。它包括;退職生活費、醫療待遇、死亡待遇。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的40%的生活費;低於25元的按25元發給。工人的退職費,企業單位的由企業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的,由退職工人居住地縣級行政部門分別預算支付。退職人員的醫療待遇、死亡待遇同在職職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