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出了哪些新規定
根據2017年月份發布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針對「職工集體福利支出」條例有以下規定:
1、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
2、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3、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4、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5、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6、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
7、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
8、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1)工會經費能給退休職工送節日慰問么擴展閱讀: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Ⅱ 工會經費可以為將退休的教師送慰問金嗎
送慰問是可以的,但不一定是慰問金,可以送有紀念意義的慰問品,直接送慰問金可能會造成負面影響
Ⅲ 退休職工生病住院慰問費可以在工會經費中列支嗎
不可以的,工會經費只能列支出在職的工會會員生病住院慰問的。退休職工不屬工會慰問范圍。
Ⅳ 工會能給職工婚喪嫁娶發慰問金嗎
可以的。
根據《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可以用於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品。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以給予一定金額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一定金額的紀念品。
(4)工會經費能給退休職工送節日慰問么擴展閱讀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中,同時對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開支中,做出了「八不準」的嚴格規定。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3、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4、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5、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6、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7、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Ⅳ 提取工會經費是按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2%提取,那麼退休的人員的節日慰問金能在工會經費支出嗎
退休的人員的節日慰問金肯定不屬於「工會經費」。因為普通企業的工會經費是由地稅局代收的。只有通過地稅上繳且有地稅出具的繳款憑證支出,才能計入企業的工會經費科目。
Ⅵ 工會經費可以給退休職工送溫暖嗎
退休職工工資己轉入社保,退休後只保留會籍且免交會費。工會經費褔利只針對在職會員。但維權支出送溫暖科目應該可以為退休職工送點溫暖。
Ⅶ 逢年過節中職工可以享受哪些工會福利
新年、春節「雙節」將至,12月21日,中華全國總工會就員工福利發放公布新規:逢年過節,基層工會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不過,必須強調的是,基層工會在工會經費開支中,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 濫發獎金、津貼、補貼。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五、不準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Ⅷ 離退休幹部去世能否用工會經費進行慰問
不可以。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進行慰問,由單位行政方決定並支付費用。
依據全國總工會——工會組織建設問題解答(七)的第57條問題:
57. 離退休會員是否享受工會為在職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
《中國工會章程》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從理論上講,保留會籍者還具有會員資格,但已不同於在職在崗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會員。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一般不再參加工會的組織生活,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保留會籍者是否享有工會組織舉辦的有關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基層單位行政每月按照職工工資總額2%撥交的工會經費基數,不包括離退休職工的養老金。因此,保留會籍者要求同在職會員一樣享有福利待遇是不現實的。為離退休會員舉辦的福利待遇,應當由離退休職工服務部門負責。如果是單位行政方委託工會組織舉辦的福利,是否包括離退休會員,由單位行政方決定。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工會法〉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