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返聘人員患重病解除聘用協議
1 提出解聘則需要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完了以後才可以提出。
2 規定的醫療期限並不是單位方約定的,而是根據醫院以病人的情況定的期限,如果病人情況不好,期限也不好定,可以以雙方協商的形式來解決,但單一進行三個月病假待遇就解聘確有不妥。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② 退休人員在原單位沒有解除勞務協議,我們公司可以聘用嗎
聘用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兩份工作不沖突,該人員為貴公司服務時不回會對原公司造成損失;同答時該人員對原公司造成的損失,貴公司要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這種情況貴公司要承擔的風險較大,建議與勞動者簽訂相關的協議,此種內部協議雖不能對抗第三人,但可以作為向該人員追償的依據。
③ 聘用退休員簽了勞動合同企業單方面怎麼寫解除通知
退休人員返聘的,與單位之間是勞務關系,不是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解內除勞動關系是容不需要發解除通知,直接解除勞務合同即可。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④ 與退休人員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怎樣寫
按照勞動法規定,已經辦理了退休退休手續的人員,就從法律上退出了勞動法版規定的勞動關權系。如果退休人員繼續工作,與單位不再屬於勞動關系,而屬於勞務僱傭關系,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解除勞務合同,沒有補償規定。
⑤ 退休人員需要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不需要,自然終止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⑥ 退休人員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打
職工滿法定退休年齡,公司和勞動者是「終止」,不是「解除」,勞動版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權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⑦ 退休人員單位不給開解聘證明怎麼辦
既然是退休人員,這個應該和解聘證明沒有關系吧。
⑧ 關於解除聘用協議的問題
退休的人員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他們與用人單位建立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聘用協議一般不能認定為勞動合同,除非聘用協議的內容跟勞動合同的性質相似只是名稱上換了一下。